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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安居房全部产权公告

深圳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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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取得安居房全部产权公告

深圳市人民政府

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2016)1-1号

深圳市人民政府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对下列申请人取得安居房全部产权的申请已经受理,如相关单位或个人有异议,请于公告之日起30日内将书面材料送达市住宅售房中心,公告期满无异议的,我办将批复申请人取得安居房全部产权。联系地址:深圳市红荔西路莲花大厦东附二楼,联系电话:83207144。

序号

1

申请人

周绵清、吴江

安居房位置

福田区上步中路园岭新村28栋402

原产权单位名称

深圳市财贸实业开发总公司

公告单位:深圳市人民政府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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