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警小编回应给嫌犯标"马赛克":无明文规定打码
参考消息
原标题:中警小编回应给嫌犯标"马赛克":无明文规定打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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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源于网络)
参考消息网1月8日报道 港媒称,近日,中国警察网官方微博小编给嫌犯照片打上文字“马赛克”引起争议。7日,小编潘先生说,他对人贩有发自内心的厌恶,而且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一定要给嫌犯照片打马赛克。
据香港《南华早报》网站1月8日报道,1月6日下午,中国警察网官方微博发布了有关一起抢夺儿童案件的照片。 9张照片中,有7张为嫌犯照片,其中4张嫌犯戴着黑色的头套,另外3张照片中,嫌犯头发部位被标上了“马赛克”3个字,面容都清晰可见。
报道称,接受上游新闻采访时,中国警察网官微小编潘先生说,没打马赛克的照片是在审讯室拍摄,所有照片都是在获得警方授权后发布的。
潘先生认为,这样打马赛克并没有什么不妥,因为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一定要给嫌犯照片打马赛克,也没有规定马赛克打在哪里、打多大等。
潘先生还表示:“人贩是在破坏人家家庭,我对人贩是发自内心的厌恶。”
报道称,虽然不少网友给小编行为点赞,但也有网友认为小编涉嫌侵犯嫌犯隐私权。
小编潘先生说,该微博传播率高,起到了打击和震慑犯罪分子的宣传效果,这才是最重要的。
报道称,中警安徽官微接受《北京青年报》采访时表示,此类拐骗幼童案件,在嫌疑人还不确定是否累犯时,公开嫌疑人照片更好,会让更多人记住他们的样子。
中警安徽官微还说,嫌疑人中有可能还涉嫌其他犯罪,警方正在进一步调查。如果以往有失踪儿童家长在孩子失踪地点附近见过他们,可以及时向警方报案。
《北京青年报》引述北京京润律师事务所韩骁称,犯罪嫌疑人的人权、隐私权同样应该受到保护,但目前没有明文规定是否应该给犯罪嫌疑人打马赛克。
韩骁称,不同情形下对犯罪嫌疑人保护程度不同。当犯罪嫌疑人在逃,其潜藏着继续实施危害行为的可能,为了避免嫌疑人再次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可以发布通缉照片,以让其早日归案,减少社会危害性,此时不涉及对其隐私权的侵犯问题。
【延伸阅读】港媒:内地警方发嫌犯照 头部标“马赛克”三字(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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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警察网官微发布的嫌犯照片。(图片来源:香港《南华早报》网站)
参考消息网1月7日报道 港媒称,1月3日,安徽阜阳市发生了一起抢夺儿童案件。 5日,警方在河北邯郸抓获了3名犯罪嫌疑人并解救了被抢女童。中国警察网安徽站官方微博发出了嫌疑人照片,还在嫌疑人的面部标了“马赛克”3个字。
香港《南华早报》网站1月7日报道,中国警察网官方微博1月6日下午发布消息称,16时40分,被抢的五岁女童安全回到太和县。 3名嫌疑人也被带回。
该官微说:“因为上午发布的嫌疑人照片未做处理,引发某些群众不适,下午照片特别给三嫌疑人面部做了马赛克处理。(我是一个听话的小编)。”
官微发布的照片中,小编并未在嫌犯面部打上马赛克,而是在其头发处写上了“马赛克”3个字,嫌犯的面部仍然清晰可见。截至1月7日早上10时许,该微博已经被转发了超过1.7万次。
据公开资料,中国警察网由中国公安部主管,由人民公安报社主办的大型综合类门户网站。
此举得到网友的支持,“这马赛克我给100分”,“马赛克官微已经打了,官微已经尽到了责任。如果有人还能看清的话,那可能是因为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
但也有网友认为:“官博就这种明目张胆的违法行为居然还能上热门!居然还有人点赞!”1月 6日早上9时53分,该官微就发布了两张案件嫌犯照片,并未打马赛克,称:“按道理确实是应该打马赛克,可是我就是不打马赛克。我乐意我乐意我乐意!公知们来咬我啊!”
《南华早报》网站引述《新京报》消息称,1月3日下午3时许,阜阳市太和县一名5岁女童怡怡(化名)跟哥哥杰杰(化名)在村头玩耍。当时有两名男子骑着摩托车找他们问路。哥哥松开妹妹的手准备指路时,坐在摩托车后座的男子抓起怡怡抱到怀里,骑摩托的男子加速骑走了。
事发后,当地警方悬赏10万元人民币鼓励群众提供线索。随后有群众提供了线索,安徽、河北、河南警方协作配合,在5日晚11点,抓获了3名嫌疑人,成功解救了女童。
据悉,该起案件中,两名男性嫌犯直接作案,还有一人参与共同犯罪。嫌疑人王某军(男,27岁)和王某兰(女,51岁)为河北邯郸人,二人在邯郸经营一家面馆,嫌疑人范某为太和县人(男,42岁) ,三人在河北邯郸王某兰的面馆打工时结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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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警察网官微发布的嫌犯照片。(资料图片)
(2016-01-07 18:2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