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媒:膨鱼鳃成中国"万灵药" 或致蝠鲼被赶尽杀绝
参考消息
原标题:美媒:膨鱼鳃成中国"万灵药" 或致蝠鲼被赶尽杀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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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广州,几家售卖中药材的店铺,其中的商品就有膨鱼鳃。全球蝠鲼数量剧减,意味着膨鱼鳃可能会很快从这些市场上消失。(美国《纽约时报》网站)
参考消息网1月8日报道 美媒称,中国广州的清平市场是中国最大的中药材市场之一,提供中医自然疗法所需的原料,也可以说,它是摊贩叫卖脱水和肢解的动物残骸的地方,而且有些人会贩卖用蛇的部位制作的药物。
据美国《纽约时报》网站1月7日报道,在那些如迷宫一般分布着的摊位上,有一袋袋的膨鱼(即蝠鲼)鳃,这种气势威严的大鱼是鲨鱼的近亲,而软骨组织是它们游动时用来过滤海水里的浮游生物的器官。商贩声称,膨鱼鳃是一种可以治疗现代疾病的万能药,能增加乳汁分泌,清除血毒,治疗水痘和扁桃体炎,还能帮助吸烟者清肺,而且疗效经过长时间检验,售价约为75美元一磅。
然而,全球蝠鲼数量剧减,意味着这种鳃片可能会很快从市场上消失。一项致力于拯救蝠鲼的宣传活动似乎正在推动中国禁止销售膨鱼鳃,中国在造成与动植物濒危有关的生态破坏方面劣迹斑斑。
报道称,在禁售膨鱼鳃方面,这场运动得到了基层民众和官方的支持。这部分缘于它一直在努力争取中国政府的支持,后者通常不愿在生态保护方面积极表现。在这个过程中,发出了一个让人警醒的讯息:膨鱼鳃交易不仅危及一种脆弱的物种,也会伤害消费者。
保护生态环境的人士表示,中国的膨鱼鳃交易量之所以在过去十年急剧增长,不是复兴传统的欲望在推动,而是因为有一群不择手段的贩子,在利用中国人食用野生动物的兴趣不断寻找新的卖点,以获取暴利。随着膨鱼鳃在气候温暖舒适的广州大量囤积,全球的蝠鲼数量逐渐减少。据总部位于旧金山的动物保护组织野生救援(WildAid)统计,99%的膨鱼鳃交易发生在这座华南城市。
野生救援开展的毒物学检验也显示出,清平市场上销售的许多膨鱼鳃中的重金属和致癌物含量达到了危险的程度,包括砷、镉、汞、铅,都是膨鱼在用腮过滤浮游生物时积累的毒物。这种万灵药存在危险性,而其疗效并未经过科学验证,但它在网上和店铺中均有销售,且推销对象经常是哺乳的母亲。这突显出疲敝的食品安全系统存在惊人的缺陷,它基本上忽视了中药市场。
倡导人士称,野生救援关于膨鱼鳃的宣传运动,与过去遏制珍稀物种交易的行动相比有一个重要的优势:膨鱼鳃从来没有被正式认定为一种传统中药。
报道称,由于这门生意的隐秘性质,很难了解这种边缘化的地方迷信,是怎样在几年时间里转化成一个覆盖全国的产业的。野生救援估计,这个行业总值达3000万美元。不过有研究人员表示,这个市场的兴起主要是因为大型鱼翅越来越难以取得,野生物种走私者只好在亚洲和更大的区域寻找新的收入来源。于是他们找到了膨鱼鳃,野生救援的一份报告显示,这种产品如此有利可图,以至于销售额在2010年至2013年之间翻了一番。
目前而言,广州政府在悄悄允许卖主销售他们手头剩余的货物,但是不准买进更多鱼鳃。“我们知道他们在市场上下告知商贩,鱼鳃不能再卖了。”野生救援协会执行总监约翰·贝克(John Baker)表示。
报道称,膨鱼保护活动甚至在广州的鱼鳃商贩中得到了意想不到的支持。在清平市场,四十岁的陈嘉文(音)在成袋未售的鱼鳃旁表示,虽然政府行动让生意难做,但她尊重保护生态这一更重要的目标。
“膨鱼要被赶尽杀绝了。”她说,“因此,如果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
【延伸阅读】福建男子非法猎杀“四不像”鬣羚获刑
中新网宁德11月13日电 (叶成春叶茂)福建宁德蕉城区法院13日披露,该院审结一起非法猎捕、杀害有“四不像”之称的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鬣羚的刑事案件,依法以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叶某弟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3000元人民币,并没收用于猎捕野生动物的铁制兽夹55个。
法院审理查明,2015年4月,叶某弟在蕉城区八都镇某村以500元的价格从一名“贵州人”(身份不详)处购得58个猎捕野生动物专用的兽夹,该“贵州人”还带叶某弟到山上查看其已布控好的15个兽夹的位置。
同年4月29日,叶某弟发现其中一个兽夹夹住了一只山羊类野生动物的前脚,便将该野生动物宰杀并出售,非法获利1800元。经鉴定,被捕获的野生动物学名为鬣羚,属于列入《国家野生动物名录》的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同年4月30日,叶某弟向公安机关退出赃款1800元。
法院审理认为,叶某弟非法猎捕、杀害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鬣羚一只,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叶某弟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可予以从轻处罚。叶某弟退出全部违法所得,亦可予以酌情从轻处罚。鉴于叶某弟有悔罪表现,实施社区矫正条件基本具备,对叶某弟可依法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完)
(2015-11-13 20:06:01)
【延伸阅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野生动物遭猎杀 管理处两人履职不力被查
中新网广元7月28日电 (苗志勇)记者今日从四川省广元市检察院获悉,近日,青川县检察院以涉嫌玩忽职守罪依法对唐家河保护区管理处工作人员陈某某、马某某立案侦查。经查,两人因履职不力致2014年“11.5”特大非法猎杀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发生。
2014年9月20日至2014年11月5日期间,犯罪嫌疑人李某先后伙同杨某某、白某某、白某、王某某、张某某等人多次非法携带猎枪进入四川省广元市青川县唐家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使用猎枪在禁猎区内非法猎杀黑熊)、毛冠鹿、猕猴、斑羚、野猪等野生保护动物,并用手机拍摄屠杀所猎动物的现场照片上传到网上炫耀,引起网友强烈反应并引起当地警方重视。当年12月,青川县公安局破获“11.5”特大非法猎杀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先后将5名犯罪嫌疑人抓捕。后经检察机关查明,2014年9月至11月,李某等人多次携带猎枪进入唐家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非法猎杀野生保护动物黑熊1只、毛冠鹿1只、猕猴2只、斑羚2只、野猪3只。李某等人涉嫌非法猎杀珍贵野生动物罪。检察机关审查中还发现,王某某、白某某2人也多次在唐家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非法狩猎,猎杀野生动物黑熊1只,野猪2只,两人行为涉嫌非法猎杀珍贵野生动物罪、非法持有枪支罪。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完)
(2015-07-28 16:57:01)
【延伸阅读】英媒:云南破获猎杀大熊猫案 所有涉案人员归案
参考消息网5月14日报道 外媒称,云南省林业厅5月13日晚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云南两村民猎杀一只大熊猫的案件详情。
据英国广播公司网站5月14日报道,这是中国长江以南首次发现野生大熊猫的踪迹。
通报说,2014年12月31日,云南昭通市水富县森林公安局警方接到举报线索后,在水富县太平镇吴某某家中查获疑似熊肉8.5公斤及一批冰冻的野生动物死体,逮捕犯罪嫌疑人吴某某,并将此案立为刑事案件侦查。
2015年2月3日,云南省濒科委鉴定中心通过DNA鉴定,查获的疑似熊肉制品来源为大熊猫。
案件情况
报道称,之后云南迅速成立省、市、县三级森林公安机关“12·31”联合专案组,在3月29日逮捕了家住昭通市盐津县的农民王某兄弟中的弟弟,并在其家中查获大熊猫皮一张,及一些其他野生动物制品。随后对王氏兄弟中的哥哥家进行了搜查,查获猎枪2支,大熊猫头骨、腿骨、油脂等。
次日,犯罪嫌疑人王氏兄弟中的哥哥投案自首,并在后来指认现场时主动上交大熊猫胆一个。
被捕的两兄弟说,是因为发现自家羊圈内的羊被野生动物咬死,带着猎枪和猎犬在森林中追到一只野生动物,猎杀后发现是大熊猫。
之后他们分别将大熊猫肉和大熊猫脚掌出售给犯罪嫌疑人吴某某,后吴某某又分别出售给其它几名犯罪嫌疑人。
通报说,“12·31”专案的所有涉案人员均已归案,其中3人已批准逮捕,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新熊猫栖息地?
报道说,猎杀大熊猫并贩卖熊猫肉的新闻曝光后引起中国很多网民的愤怒,很多网民呼吁严惩凶手。
此案件曝光前,中国已知大熊猫仅分布于四川西部、陕西西南部和甘肃南部的部分山地,云南省不是大熊猫分布区。
案发后,中国专家组成熊猫联合调查组,对村民反映的疑似大熊猫活动生境进行了考察,在水富县境内发现大熊猫活动痕迹,并采集了大熊猫粪便和毛发,确认曾有大熊猫在此区域活动。
但具体大熊猫是从毗邻的四川扩散、迁移而来还是以前就有分布,目前尚难得出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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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2015年3月31日拍摄的大熊猫“娅林”。新华社记者 薛玉斌 摄
(2015-05-14 08:50:00)
【延伸阅读】中国长江以南首次发现野生大熊猫踪迹 却惨遭猎杀
视频:云南破获首起猎杀大熊猫案:警方讲述案发和侦破全过程 来源:央视新闻
中新社昆明5月13日电 (马骞)云南森林公安近期破获一起非法猎捕及非法收购、出售野生大熊猫案。中科院昆明动物研究所13日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确认,这是长江以南首次发现野生大熊猫踪迹,但这次猎杀行为极大地破坏了大熊猫的种群繁衍。
本次案发地点在昭通市盐津县普洱镇龙台村,查获熊猫皮一张,大熊猫肉9.75公斤、腿骨2根、头骨2块、熊胆1只。办案人员在案发现场的树上发现了大熊猫足印,并在距离案发现场20多公里的水富县发现了疑似大熊猫的粪便。目前,猎杀大熊猫的龙台村王某两兄弟和收购大熊猫肉的吴某已被批捕。
野生大熊猫主要分布在中国四川、陕西、甘肃等地,多栖息于长江上游各山系的高山深谷,活动区域多在坳沟、山腹洼地、河谷阶地等。此次发现大熊猫踪迹的龙台村属高寒山区地带,辖区内拥有大量天然原始森林资源,有各类竹林面积11356亩。
中新社记者致电中科院昆明动物研究所云南濒科委司法鉴定中心,该中心博士王文智确认,该所相关专家经过两次DNA鉴定,证实所查获的大熊猫制品来自同一只雌性大熊猫,同时也确认,这是长江以南首次发现野生大熊猫的踪迹。
王文智表示,一般雄性熊猫通常留在妈妈身边,而雌性熊猫则会被妈妈赶出来繁衍后代。“这只大熊猫很可能是渡江来此地繁衍的,却被猎杀,这将影响到整个种群。”
大熊猫是中国一级保护野生动物,曾作为国礼赠送或租借给多个国家,是中国的“友好使者”。但猎杀野生大熊猫的行为却屡有发生,据不完全统计,2003年和2007年,四川曾侦破三起猎杀、贩卖野生大熊猫案件。
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李春光称,1989年,曾有人因猎杀野生大熊猫被判死刑。但根据现行刑法规定,最高处以十五年有期徒刑。(完)
(2015-05-13 19:31:02)
【延伸阅读】“猎杀白鹤豹猫”事件凸显民众保护动物意识增强
中新网南宁11月29日电(钟建珊)“猎杀白鹤豹猫事件,引起中国民众如此强烈的关注,凸显了中国民众保护野生动物意识的提高。”广西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副院长刘洪28日在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表示。
刘洪表示,网民对野生动物保护行动反应越来越迅速,并开始利用自媒体来放大自己对保护野生动物的声音,这是社会的一种进步。
21日,一名叫“光阴几何web”的网友在微博上发布了一组“雅鲁藏布江大峡谷猎杀白鹤豹猫"的图片。23日,西藏墨脱官方首先站出来辟谣,回应称猎杀事件并非发生在墨脱。随后,有媒体称照片拍摄地点确认为在广西,事件矛头指向广西。
事实上,豹猫仅属省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不属于国家重点保护级别。若有人捕杀、买卖豹猫,触犯的只是行政法规,所受处罚应是行政处罚。一个未称得上大案、要案的“涉嫌猎杀保护动物事件”,在未经证实、尚未定性之时,引起民众极大关注,在经自媒体披露后,传统媒体跟进,演变成一个公共热点事件,从另一个侧面凸显了中国民众对野生动物保护意识的增强。
连日来,关于“猎杀白鹤豹猫”事件波澜不断,各种猜测频出。2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公安局正式表态:广西森林公安没有发布任何结论性的官方消息,广西森林公安正在对此事件进行调查处理当中,希望外界在给予关注的同时尊重事实,不要妄下定论。目前,社会舆论渐现平静,民众开始对该事件进行理性思考。
“广西森林公安部门已着手对豹猫事件进行全面彻查,本着认真负责态度还原事情真相,给公众一个满意的交代。”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公安局办公室主任陈刚28日说。
应该说,民众对野生动物保护意识的提高,对专职野生动物保护的森林警方来说是幸事,在此次事件中,警方没有理由隐瞒事件真相。
陈刚表示,此次事件受关注度超乎以往同类案件,舆论浪潮一浪接着一浪。事发之后,广西警方便立即采取行动,从自治区到宾阳县,各级部门联合展开调查。民众希望获知事件真相的迫切心情,警方非常理解。但案件调查需要经历一定过程,希望民众给予足够耐心,警方将尽快还原事件真相。
事实上,中国公众对动物保护的关注度正在逐年提高,本次“猎杀白鹤豹猫事件”所引起的全民动员也并非个案。
今年8月9日,微信微博中转载了一组虐驴男“活割国家一级保护动物藏野驴”的图片。经网友曝光后,犯罪嫌疑人最终被被依法逮捕。随后9月1日,湖南蓝山两名网友持枪打鸟发微信朋友圈,被转发后遭公安部门查处。
野生动物保护不像环境污染,没有生存危机下的执法动力。但城门失火,终究会殃及池鱼,中国民众已然深知其中要害。本次猎杀白鹤豹猫事件无论是发微博的网友,还是执法部门都有需要检讨的地方,但事件本身对中国野生动物保护有着积极的意义。(完)
(2014-11-29 01: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