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洲河超标排污要顶格惩处
深圳商报
原标题:茅洲河超标排污要顶格惩处
图为本报记者近日航拍的茅洲河入海口。深圳商报记者 陈锡明 通讯员 冷江 摄
【深圳商报讯】(记者 王海荣)饱受“排污贼”玷污的深圳“母亲河”——茅洲河将迎来史上最严的环保监控行动方案。1月5日,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最新版的茅洲河流域环境监管执法行动方案。除了执行一系列控污、治污举措外,将对“排污贼”实行顶格惩处。
当天的发布会上,人居委还当场立下军令状,确保到2017年底前,茅洲河流域内工业污染源排放达标率保持在95%以上,生活污水处理厂排放达标率保持100%,入河排污口重金属污染指标达到广东省废水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支流、干流主要断面重金属污染指标达到国家地表水标准Ⅲ类。
全流域限批源头拒污
同期发布的《茅洲河流域工业污染源限批导向》显示,2016年起茅洲河将实施全流域限批,从源头拒污控污。其中在行业限批方面,除市重大项目、民生工程、市政工程外,在茅洲河流域范围内禁止新建印染、造纸、制革、电镀、线路板、阳极氧化、化工、冶炼、炼油、酿造、化肥、燃料、农药、养殖等项目以及含蚀刻、电泳、酸洗、磷化、喷漆等工艺的表面处理项目;现有企业扩建、改建(不含迁建)项目不得增加产生铅、汞、镉、铬、砷、铜、镍等重金属污染物的生产工艺,应满足“增产不增污”或“增产减污”、“技改减污”的总量控制要求。
这份为期两年的执法行动方案还规定实行重污染企业淘汰行动,按照每年不低于10%比例淘汰重污染企业。今年底前,全部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印染、电镀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
重点污染企业集中入园
结合茅洲河流域内石岩、光明、公明、松岗、沙井各街道发展定位,深圳将加快建立重污染工业项目集聚区,组织茅洲河流域内现有重污染企业搬迁入园集中发展,对污染集中控制。2016年底前,完成沙井林坡坑高新科技园、松岗潭头第三工业区污染集中控制、统一处理改造;引导江碧工业区按照传统产业高级化、生态化方向整体改造和转型升级,实施园区式管理模式,进行废水分类收集处理,达标排放;对具有一定规模和聚集效应的分租厂,实施园区式管理,按照正流清源要求实施污染集中控制、统一处理。
无人机织监控“天网”
据介绍,今年深圳将在茅洲河流域启动天网监控行动,加快推进流域质量监测、雨污管道监控、重点企业在线监测、视频监控等监控体系建设,辅助运用无人机、管道机器人等执法监控手段。2016年底前,构建覆盖全流域的数字化环境监测监控网络。
环保部门也将联合水务、水政监察、环境监测部门,于今年上半年完成茅洲河流域排污单位普查和重点排污单位核查,摸清企业污染防治现状,建成全流域工业污染源静态数据库。年底前,建成工业污染源动态更新数据库并上线,绘制茅洲河工业污染源地图、茅洲河流域内排水管网建成区的排污管网图,为监管执法、公众参与提供数据支持。
顶格惩处严抓“排污贼”
市人居环境委副主任李水生表示,将在此次茅洲河流域治理过程中实行“统一顶格惩处”,按照从严的执法标准和尺度对违法排污企业或个人进行惩处。其中包括对超标排放水污染物的违法企业一律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对重金属污染物超标一倍以上或一年内曾因重金属污染物超标受到两次以上处罚的违法企业一律吊销其排污许可证,并责成其在媒体公开道歉;对未评先建、无证排污又拒不改正的水环境违法行为以及偷排直排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未达到追究刑事责任标准),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一律按法规移送公安机关予以行政拘留。
同时,还将运用信用惩戒手段、推行企业环保主体责任制、重奖环保举报等措施,编织一张全社会的环保“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