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成效明显
南方日报
原标题:清远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成效明显
12月7日,吴定移局长和李举烈副局长前往青山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检查二期二区工程进展情况。黄剑琴 摄
一直以来,农村地区居民对于环境保护的意识相对薄弱,生活垃圾随意倾倒、就地焚烧的处理方式比较常见,农村的人居环境与城镇区域有一定差异。
自2012年以来,清远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统筹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多措并举,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快推进城乡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经过不懈努力,清远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逐步规范,县、乡镇、村“三级环卫”体系逐步建立,实现“户收集、村集中、镇转运、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模式。
在省人大常委会公布的2014年广东省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工作第三方评估结果中,清远在粤东西北地区排名第三。今年,清远预计全面建成“一县一场”建设,并逐步形成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下一步,清远将重点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与资源化处理。
加强设施建设?? 预计年底全面完成“一县一场”
“一县一场”生活无害化填埋场建设方面,目前市住建局正在推进市区组团式垃圾综合基地项目建设,将与项目公司签订《清远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协议补充协议(五)》,计划在清城区、清新区各新建一座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待时机成熟后再建设焚烧发电项目。各县(市、区)生活垃圾卫生无害化填埋场建设步伐加快,英德、连山已完成建设并投入运营,连州、佛冈建设完工,已投入试运营;阳山完成77%。连南重启建设,现已完成45%。预计年底全面完成“一县一场”建设。
在垃圾中转站建设方面,全市垃圾中转站建设总任务为77个,已于2014年全部完成并通过组织验收。村收集点建设方面,全市建设农村垃圾收集点共15790个,已全部建设完成,完成率100%。
在垃圾填埋场建设方面,清远市区的青山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顺利完成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共计处理生活垃圾约120.84万吨,平均日处理量达684.64吨,年平均递增率约为10%。完成了清远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提出的“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5%”的目标要求。
2014年,通过公开招标引进的青山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垃圾气体无害化除臭及资源化回收项目的建设,完成了“十二五”规划中提出的“资源利用效率进一步提高”要求。市区青山垃圾卫生填埋场二期二区已完成建设进度55%;目前,青山填埋场沼气回收项目已建设完工。
村村有保洁员??逐步形成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
继清远市全面建设完成“一村一点、一镇一站”后,清远在继续抓好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同时,从前期的抓设施建设逐步转向抓农村生活垃圾清运体系建设,并逐步形成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目前,清远(不含清城区)农村1052个行政村(居委会)中已有949个实施保洁,村庄保洁覆盖率90.21%;现有保洁员总数20643人,按照每个自然村(按全市除清城区外自然村数量14158个计算)配置至少1名村保洁员的需求,已满足配置需求。
据了解,农村生活垃圾产生量1915.78吨/天,农村生活垃圾有效处理率为54.39%,无害化处理量684.80吨/天,无害化处理率为35.75%;垃圾分类减量357.15吨/天,分类减量率18.64%;有18个镇开征保洁费,开征率23.38%。
在农村垃圾收运体系上,清远不少乡镇取得明显成效。去年,佛冈以迳头镇作为试点,经过一年多的探索,形成了“户到桶、桶到拖拉机、拖拉机到中转站或填埋场”的垃圾处理模式,并于2015年7月被确定为2015年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达标示范县,将于年底验收。清新区三坑镇“一人一元”农村垃圾处理模式,带动了村民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全市范围内推广经验。
建章立制??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与资源化处理
除了基础建设和垃圾层级体系搭建外,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还积极开展“城乡生活垃圾分类资源化利用”实践探索,计划和中科院华南研究所签订《“清远市城乡废弃物分类资源化利用”合作框架协议》,努力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垃圾变成“矿山”的目标。
据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透露,明年清远将重点推行农村垃圾的前端分类、减量化,把能堆肥的、有机的垃圾进行就地资源化利用,通过减量化、资源化减少垃圾的收集、转运和无害化处理的成本。
目前市住建局正计划建设清远市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基地将包括焚烧发电厂、粪便处理厂等垃圾处理设施,今后将通过技术手段进行城市生活垃圾的末端分类和处理。此外,清远还将借鉴澳门和东莞垃圾焚烧发电厂的技术工艺,采用垃圾焚烧这个最有效、最卫生、最安全的处理方法,进一步提高垃圾无害化处理率,通过环保的无害化处理将垃圾变废为宝。
另外,今年11月4日,清远市政府正式印发了《清远市市区“门前三包”暂行管理办法》,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印发了《清远市市区“门前三包”实施方案》,并成立了市区“门前三包”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工作,明确“门前三包”责任制将于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2年,切实加强“门前三包”的管理,落实“门前三包”的管理责任,加快建立健全城市管理长效机制。
撰文 黄剑琴 陈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