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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地计生证明或可免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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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户籍地计生证明或可免开

计生规定在中山积分入户中占据重要地位。

新“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下月实施 积分制管理办法涉及计生条款有望修改

文/广州日报记者张翔宇 图/广州日报记者于涛

修正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发布后,中山市流动人口积分制管理办法中有关计生的规定再次受到关注,以前基于鼓励“只生一个”的相关条款是否会修改?记者昨天对中山市相关部门进行了采访,有关部门工作人员表示,待新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于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后,将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政策精神,对中山积分制管理办法中与计生相关的条款加以修改。

“违法生育行为”或因全面二孩政策改变

中山市在全国最早实施流动人口积分入户制度,该市制定的流动人口积分制管理相关办法和实施条例为多个地方所参照和模仿。

记者在中山市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公布的2016年流动人员申请积分制管理须知文件中看到,有关计生的积分项共有五类,包括是否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并按规定验证、是否落实长效节育措施、是否参加季度孕检、有无违法生育行为以及发生违法行为后是否接受过处理等,每个项目的分值不同,其中,如果夫妻双方无违法生育行为可以加100分,分数权重较高。

长期从事流动人口积分制管理工作的沈小姐告诉记者,昨天就有人来咨询如今如何认定“违法生育行为”,比如,“在明年1月1日后,以前生育两个孩子的,是否算违法生育?我们现在也回答不了这个问题。”沈小姐表示,明年有关全面二孩的法律条款实施后,就意味着以往认定的很多“违法生育行为”不再属于违法,但“法律不溯及既往”,“到底算不算现在还在等上级部门的说法。”她表示。

长期居住人员

可不开户籍地证明

此前,本报曾经报道流动人口因为长期居住中山,户籍地不肯为其开具计划生育证明导致积分入户受阻的个案。(详见12月16日《广州日报中山新闻》A15版)记者昨天就此采访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获悉,对长期居住在中山且遵守中山当地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相关管理办法的流动人口夫妇,可以考虑不用户籍地开具计生证明,不过,“长期是多长,还有待各部门之间进行商议。”这位负责人表示。

该负责人同时透露,修正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发布后,中山市相关部门也在酝酿地方管理办法的修改,如积分制管理办法中关于计生的相关条款,就可能会修改,“等国家和省的详细规定明确后,我们计划提交一个修改意见的文件给市政府,供掌握修改权限的部门参考。”该负责人说,计生部门希望能够照顾到每一个打算入户中山的外地户籍人员需求,为大家做好计生方面的服务,“当地制定的管理办法不是为了卡住某些人,而是为了符合国家政策并保证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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