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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槌! 南京进入排污权市场化运行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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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第一槌! 南京进入排污权市场化运行时代

拍卖现场火药味十足,企业竞相举牌。本报记者 吴彬摄

第一家取得排污权的企业现场办理拍卖手续。本报记者 吴彬摄

南京排污权交易昨天敲响第一槌。

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7家企业争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的排污权。首笔交易中,化学需氧量被以每吨超过底价1500元的价格买走。

环境有价,造成环境污染必须付出成本。从2013年筹划开展排污权交易,到今年2月10日起实施《南京市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再到昨天首次拍卖会顺利举行,南京经历了3年时间。而从开展二氧化硫试点排污交易到4项主要污染物排污权全部上市交易,南京用了近10年时间。

通过价格杠杆倒逼企业节能减排。昨天敲响的第一槌,标志着南京正式全面启动排污权交易制度,进入排污权市场化运行的时代。

现场

竞拍火药味十足,首笔排污权每吨加价1500元

昨天下午,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238室早早就坐满了人,竞拍企业、新闻媒体、有关部门工作人员,都在等待着下午2点首笔排污权交易的开槌。

下午2点20分,南京金泽拍卖公司拍卖师宣布,拍卖会正式开始。大屏幕上出现的是首次上市交易的污染物:化学需氧量,首次上市交易的总量是160吨。拍卖师介绍,160吨由14家企业竞拍,拍卖的基准价是市环保局和市物价局对该行业的核定价格,竞拍每次可加价100元。需要购买的企业通过举起手中的号牌参与竞价,举牌一次表示着愿意加价100元,价高者得。

“由于一共有14家企业竞拍,拍得排污权的企业就可以先行离开到一旁等候。按照拍卖程序,如果最后只剩下两家企业,则不符合拍卖规定,拍卖将终止。”拍卖师调动现场气氛说,“理论上会有两家企业买不到排污权。所以各位竞拍者不要吝啬举牌机会,不要到最后变成颗粒无收。”

随后,160吨化学需氧量开始叫价。第一次叫价就显得火药味十足——每次加价都有多家企业举牌。不过,也有可能是因为第一次拍卖,仍有不少企业持观望态度。当加价超过1000元后,举牌者明显犹豫起来,人数也从同时七八家,变成二三家之间的角逐。当加价出到1500元时,其他企业一律选择了放下竞拍牌。最终,首笔化学需氧量使用权以超出底价1500元/年·吨成交。买家是南京钛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第一笔交易落定后,拍卖师宣布160吨的份额会减去第一笔交易的份额。于是,第二波“厮杀”立即展开——第二笔、第三笔、第四笔交易的加价更为凶猛,最终的成交价分别超出底价1900元、1900元和1800元,不过,这3家企业的购买量并不大。第4笔交易成交价稍稍回落,加价为1700元,这位买家是个大手笔,一次就购买了35.950吨的排污权。

从第5笔交易开始,竞拍者人数减少,气氛也逐渐冷清下来,竞价变得不再激烈。化学需氧量的最大一笔购买量出现在第7笔交易,买家一共买下了67.630吨排污权,是化学需氧量的最大买家,而价格也是最低的,加价仅为1100元。这位大买家是中电熊猫液晶显示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购买的原因也是扩大生产规模。企业代表说,除了购买化学需氧量,企业还会购买氨氮的排污权。

经过12次竞拍,160吨化学需氧量全部售出。随后,氨氮也开槌拍卖,基准价1.1万元,最高加价达到了2000元。

当天下午的拍卖会总时长不到1小时,4项污染物排污权全部拍卖一空,总成交金额1299万元。

首次拍卖会,参与竞拍的企业一共有17家,企业的参与热情超出预估,拿出来拍卖的排污权供不应求。市环保局总量处处长侯正田说,关于排污权交易的公示发布后,又增加了10家企业报名,当天4项污染物的成交比例全部都是百分之百。

企业

“排污权太贵,以后要最大限度减少污染排放”

竞拍成功的企业,在表示“终于买到了”的同时也都倒吸了一口凉气,直呼“好贵,以后排污排不起”。

参与竞拍后,企业付出的排污成本增加了多少呢?记者帮部分竞拍企业算了一笔账。从明年起,我市全面执行排污权有偿使用制度,排污企业按照环保局核定的排污总量和环保、物价部门核定的有偿使用费用缴纳有偿使用费。昨天来到现场的竞拍企业都以化工企业和石化企业为主,以这一行业的化学需氧量为例,在环保局核定额度内,排污权有偿使用的费用是4500元/年·吨,2016年首年按征收标准的40%执行,也就是1800/年·吨。超出这一额度就需要从交易市场购买排污权了。而昨天拍卖中,起拍价是4500元,最高加价高达1900元,意味着企业增加排污后,增加的排污份额要按照6400元/年·吨缴纳费用,是1800元/年·吨的3倍还不止。

“如果不是要扩大生产规模、增加建设项目,我们哪敢增加排污啊!”一家参加拍卖的企业负责人说,因为增加生产规模,企业只需要增加3吨/年的废水排放,就这么一点点超出企业核定排污量。“如果不加价竞拍排污权,新生产线就不能投产,偷排面临更高的罚款。”

环保部门介绍,南京启动排污权交易和排污权有偿使用制度后,超出排污份额就无权排放,必须购买。环保部门会加大查处力度,根据新《环保法》等相关法律对偷排企业进行处罚。

增加排污意味着要掏巨额排污权使用费,通过第一次排污权拍卖,企业已经感觉到了排污权市场化运作带来的冲击。金陵石化相关负责人在现场表示,“以后要像以前计划经济时代珍惜粮票、油票那样,珍惜排污权量,最大限度地减少污染的产生与排放。”

解析

排污权拍卖不是有钱就能任性排污

十多家企业通过竞价拍卖的形式,买到了需要增加排放的废气、废水份额,这是不是意味着进行排污权交易之后,企业只要有钱,就可以任性排污呢?南京市环保局对排污权交易制度进行解析:绝对不是,排污权不是想买就能买到。

首先,拍卖的原则是公平和公开,按照拍卖程序,拍卖过程必须符合3个必须:必须有两个以上的买主,必须有不断变动的价格,必须有公开竞争的行为。企业来竞价购买排污权,除了价格上不封顶之外,当现场只剩下两家单位和个人,拍卖就必须终止,这意味着每次交易都会有企业空手而归。

其次,环境容量是稀缺资源,随着减排工作逐年持续深入,今后排污权指标会越来越稀缺,企业有钱也会买不到。

最重要的是,企业购买排污权是有限制的:企业在排污权有偿申购时的总量不能超过已经核定的总量配额,一旦购买的排污指标用完就不能再排污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本市排污权交易:所在区(园区)或者行业排放总量已无余额的;被市级及以上实施环境保护区域限批的区(园区)在解除限批之前不得安排本辖区排污单位参与限批污染物的排污权交易;被实施环境保护挂牌督办的排污单位摘牌前以及实施环境保护限期治理的排污单位整改验收通过前不得参与排污权交易;未落实排污权有偿使用的排污单位;近1年内存在排污权交易违规违约情形的排污单位;未完成减排任务的排污单位。

展望

今后每个月都将拍卖

最快明年7月起进行企业之间交易

参加排污权交易拍卖会,没有抢到排污权怎么办?在昨天的首次拍卖会上,就有企业没有买到排污权。市环保局表示,企业参加拍卖会买不到排污权的现象很正常,今后我市将形成排污权交易的常态化制度,每个月将举办一次拍卖会,特殊情况还可缩短举办间隔,前一次空手而归的企业可以在下一次拍卖会上竞拍。

环保部门介绍,因为排污权交易刚启动,目前拿出来上市交易的排污权是市储备库中的存量,存量有限,而且储备库必须保证一定的存量,不能全部拿出来上市交易。昨天进行的排污权交易是企业从政府手中购买排污权,以后排污权交易就会进化成企业和企业之间交易。比如,有的企业通过节能改造、关停生产设备、淘汰落后产能等方式,减少了排污量,环保部门给它核定的排污权有偿使用总量有了富余,企业就可以拿这部分富余的排污权出租或者出售。减少排污,意味着可以为企业创造利润。

企业也可以选择相互协议转让,交易价格由交易双方协商决定,但不得低于有偿使用征收标准的80%。环保部门预测,这样企业之间的交易,最快在明年7月份会出现。

环保部门还强调,排污单位的排污权使用期限是有限的,排污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对其有偿获取的排污权具有使用、转让和抵押等权利,排污权指标有效使用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5年,与5年规划期保持一致。

链接

南京排污权有偿使用价格和交易底价

(2016年)

污染物

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

化学需氧量(7大行业)

化学需氧量(其他行业)

氨氮(7大行业)

氨氮(其他行业)

初始排污权

有偿使用价格

896元/年·吨

896元/年·吨

1800元/年·吨

1040元/年·吨

4400元/年·吨

2400元/年·吨

新增排污量

交易底价

2240元/年·吨

2240元/年·吨

4500元/年·吨

2600元/年·吨

11000元/年·吨

6000元/年·吨

注:2016年初始排污权有偿使用价格按照征收标准(即交易底价)的40%执行,2017年按照70%执行,2018年按照规定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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