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新闻

疑因工作压力大 珠海电器厂员工在家跳楼身亡

南方都市报

关注

原标题:疑因工作压力大 珠海电器厂员工在家跳楼身亡

家属一不留神,珠海一名46岁的工厂男职工丢下老婆、孩子,选择从17楼跳下。事发前男职工时常精神恍惚,家属疑因工作压力大,造成精神抑郁才导致跳楼轻生,应该按工伤处理。而工厂方回应称对方身患抑郁症,拿着请假条才批准该员工半个月假期,请假期间在家发生意外不属工伤。

家属:工作压力大跳楼应算工伤

12月11日晚6点左右,珠海一家工厂家属楼发生悲剧。一位46岁的男性职工从家属楼17层跳下,身后的妻子未能拉住。从警方提供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看,该男子名叫李杰,死亡原因写明生前高坠死亡。

究竟是何原因抛下妻儿,毅然选择跳楼?据死者家属的外甥杜先生称,其舅舅在珠海一家电器工厂干了10年的焊工,平常性格随和,但是近段时间经常出现精神恍惚的症状,时而发呆,时而围地打转。

据其称,事发当天,舅舅和舅妈都在家,舅妈劝舅舅去医院看病,但舅舅不同意。于是舅妈就想下楼接一个舅舅要好的朋友,想让朋友劝舅舅看病。可是,还未等舅妈出门,舅舅就直接冲向自家阳台,身后追来的舅妈仅仅抱住了退,可舅舅的大半个身子已经露出阳台,最后因脱力只能眼睁睁看着舅舅从17楼坠下。

舅舅坠楼后,家属认为是因工作压力导致,应按工伤处理。“舅舅连续一个月上晚班12个小时,白天还要照顾80多岁的父亲,再加上近期工厂评级考核,舅舅担心没能通过考核会影响工资,精神更加抑郁。”杜先生称,舅舅身亡后,上有80多岁的父母,下有弱小的妻儿,其中大儿子今年要参加高考,小儿子才10岁。

工厂:对方请假期间在家发生意外

对于家属方认为应按工伤处理的说法,工厂方如何看待?电器厂有关负责人近日回应称,该职工事发前曾确诊有抑郁症,且手拿医院病历向工厂请假,为此,工厂给予了该职工半个月的假期,而事发地也在家属楼。因此,工厂方认为职工请假期间在家里发生的意外并不能算工伤。

“当时我们已经批假了,但是不知道后来为何该职工没有选择去医院看病,而是选择轻生。”该负责人称,考虑到该职工确实家庭困难,除了国家规定的救济金外,工厂方面也会启动阳光基金救助,但有关具体的金额后续待定。

对于厂方救助金的说法,家属称还在和工厂方面在协调。“听说一共大概能拿到7、8万块钱,但显然不够,即使不算工伤,也盼厂方能酌情考虑救助补偿。”

律师:不是工作期间不构成工伤

该位男性员工身亡的情况,是否算是工伤?记者就此事向广东金地律师事务所陈国文律师咨询,其称虽然工作期间涵括的范围很广,如上下班时间,但此案例工厂方面有员工的请假条,就不算是在工作期间;此外,该员工是在家属楼发生意外身亡,可以初步判断并不构成工伤。

陈国文律师称,从法律的角度上说,不属于工伤,用人单位无赔偿的义务,政府会按照规定给予如丧葬费、社保等一定的救济费。

(采写:南都记者 袁平峰)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