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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是啥? 有危险还强迫他人作业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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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是啥? 有危险还强迫他人作业

南都讯 记者商西 发自北京

刑法中有一项罪名是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但在司法实践中适用率较低。今天上午,两高发布关于危害生产安全犯罪的相关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的适用条件。

什么行为算“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

最高人民法院刑四庭副庭长沈亮在发布会上提到,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法定最高刑为有期徒刑十五年,是危害生产安全犯罪中的重罪,但由于该条款实施时间不是很长,部分司法机关对此理解不够深入、对本罪名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区别不是太熟悉等原因,实践中适用率偏低。

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为什么适用率低?沈亮指出,主要问题在于对“强令”一词理解不当,将某些强令违章冒险作业行为错误认定为普通责任事故犯罪,导致处刑过低,不利于严惩犯罪。

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今天发布的司法解释规定,明知存在事故隐患、继续作业存在危险,仍然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利用组织、指挥、管理职权强制他人违章作业,或者采取威逼、胁迫、恐吓等手段强制他人违章作业,或者故意掩盖事故隐患组织他人违章作业的,均应认定为“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

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会被激活吗

会上有记者问:这次司法解释出台以后,是不是能激活这个罪名?

沈亮回应表示,有期徒刑十五年是刑法规定的过失犯罪中最高的法定刑,设立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对于严惩危害生产安全犯罪分子、预防安全事故发生具有重大意义,有很强的指向性。

沈亮指出,为解决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司法解释对“强令违章冒险作业”作了必要的解释,行为人采用各种手段,如故意破坏、转移安全探测器、报警器等,故意掩盖工作环境中的事故隐患,组织他人违章作业,这些行为直接影响一线作业者的心理选择,导致其违背自身意志进入危险环境冒险作业,比个人的违章作业行为危害性更大,也应认定为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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