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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楼下走 天降花盆砸中头

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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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女子楼下走 天降花盆砸中头

人在路边走,祸从天上来,而这“天降横祸”却落在了铜川王益区市民袁女士的头上。12月2日,袁女士从红旗街正大步行街路过时,被楼上掉下的一个花盆砸中头部当场昏迷,被送医院治疗,而这个花盆的主人至今还未找到。

楼上掉花盆 路人当场被砸晕

“当时是中午12点半左右,我吃完饭从正大步行街路过准备回家时,突然感觉头上像是被人用棍子从后面猛击了一下,然后就什么也不知道了。”3日下午,在铜川市矿务局中心医院,躺在病床上的袁女士称,当时她醒来时发现人躺在地上,根本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就是感觉头很疼,很晕、恶心想吐,“围观的人告诉我,说是刚刚楼上掉下来一个塑料花盆,正好砸到我头上,我当场就被砸晕了,其他路人发现后把我摇醒。”

据袁女士讲,因为事发突然,大家也没看清到底是路边几楼、谁家的花盆掉下来砸伤了自己,所以她就赶紧报了警,民警赶到后先让到医院检查伤情。“幸好是个塑料花盆,里面装的东西也不多,砸下来后只是把人给砸晕了,如果是那种烧制的陶制花盆,从楼上掉下来砸到头上,估计我当场命都没有了。”随后,华商报记者见到了从事发现场捡回的“肇事”花盆,虽然花盆部分已经摔碎,无法还原原状,但碎片加上里面种的花草,仍有约半斤重。

民警调查楼上住户均不承认

“送医院检查后,头上没有伤口,只肿了一个大包。虽然做脑部CT也没查出什么,但我现在就是感觉头晕难受、身上无力,可能也是吓坏了。”袁女士称,更让她郁闷的是,虽然事发后报了警,但由于事发突然,自己和路人都没看清到底是几楼的花盆掉下来砸到自己,而民警随后到楼上调查询问时,竟也没有一户承认是自家的花盆砸了人,“现在我的治疗费和误工费都不知道找谁来赔。”

据当天处警的王益区红旗街派出所民警杨嘉伟称,当天接到报警后,他很快赶到现场,当时袁女士已经清醒,除头部有肿块外,神智还比较清醒,“随后根据袁女士说的情况,我到路边楼上临街住户家进行问询,但一直问到6楼,都没有住户承认是自家的花盆掉落伤了人,所以只能建议袁女士走法律途径解决赔偿问题。”

律师观点 可起诉二层以上所有住户

记者随后走访了多个小区发现,一般新建的房子阳台和窗户基本都属于封闭式设计,而在一些老小区则会发现有住户会把花盆挂放在窗户外面的防盗网上。那么万一花盆坠落,或是户主除草、施肥、浇水后不小心将一些刀具等养护工具放在阳台上坠落砸伤路人,怎么办?物业是否有相关规定来完善管理,消除安全隐患?对此,多位小区物业工作人员表示,居民是否可以在阳台上种养花草,物业管理上并没有具体规定,但是出于安全考虑,一般都提倡居民在阳台下养花,不要将花盆放置在外凸的防盗网上,以免花盆掉落伤人。

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但万一无法确定坠落物所有人时,该如何处置?陕西鼎源律师事务所牛建律师称,发生高空坠物伤人,但无法找到所有人的,一般情况下,受害人可起诉二层以上(包括二层)所有的住户。

华商报记者 张林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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