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事法学教育与军事法学研究发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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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军事法学教育与军事法学研究发展报告
一、军事法学教育与军事法学研究发展回顾
(一)军事法学教育发展历程
改革开放以前,中国只有少数几个法学教育院系,军事法教育几乎空白。1987年,军事法学正式被国家列为法学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从而开启了我国军事法专业教育的大门。进入90年代,在依法治军方针指引下,军事法专业教育才在一些院校开展。
1993年2月,全国第一家专门从事军事法学教育的教学机构——西安政治学院军事法学系成立,标志着我国军事法专业教育正式步入正轨。同年,该院获得军事法学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意味着高层次的军事法专业教育同时起步。1995年9月,以地方应届高中毕业生为招收对象,该院在全国首次开办了军事法学专业四年制本科班。南京政治学院、国防科技大学、海军大连舰艇学院、武警工程大学、军事经济学院等都设立了专门的军事法教育机构。从1996年至2000年期间,全军参加各类政法院校法律专业函授学习的官兵达26万多人,其中15万多人取得了大专、本科结业证书。
进入21世纪,军事法学教育进入新的发展阶段。2001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成立了军事法研究所。2003年,西安政治学院获得军事法学专业博士学位授予权。2003年,中国政法大学设立了军事法学研究中心,并于次年开始招收军事法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吉林大学法学院、西北政法大学等地方院校也都开始招收军事法学硕士研究生,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也相继成立军事法研究机构。2009年西安政治学院建立法学专业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11年3月获得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2012年3月获得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
(二)军事法学研究发展历程
从改革开放后到1991年是军事法学学科发展的初创阶段。1984年,著名法学家张友渔、潘念之在《中国大百科全书·法学卷》中首次提出军事法学是法学体系的一个分支学科。1987年5月,国家教委将军事法学列为法学的一个分支学科。同年,军事科学院军事百科部负责编纂的《中国军事百科全书》也将军事法学列为57个分支学科之一。1988年6月中央军委法制局成立后,主持召开了一系列学术会议。1988年国防大学出版社出版了张建田等编著的《中国军事法学》一书,填补了军事法学研究的空白。北京市法学会军事法学研究会和中国法学会军事法学研究会于1990年和1991年相继成立。
从1991年开始一直到2003年,是我国军事法学全面发展阶段。1992年由中国法学会军事法学研究会主办的综合性军事法制刊物《中国军法》杂志创刊。1994年解放军出版社出版了陈学会主编的《军事法学》一书,对军事法的学科理论体系作了较为全面、深入的论述。这一时期,中国法学会军事法学研究会召开了一系列学术研讨会,繁荣和推动了军事法学研究。
2003年以来,军事法学进入繁荣发展阶段。2003年中国政法大学军事法研究中心成立,并于2008年开始坚持每年举办“中国军事法治前沿论坛”。2007年中国军事百科全书第二版中的《军事法总论》和《战争法》学科分册问世,具有重要的奠基作用和珍贵的学术价值。2011年,首届军事法学青年学子学术论坛召开。这一时期,一批着力凸显军事法学自主学科特性的著作问世,如《军事法理研究》《中国军事法学基础理论研究》《国防行政法和军事行政法》《周建军事法文集》《国防法律制度——宪法视角下的国防法律制度研究》《中国军事法学研究的回顾与思考(第二版)》等。
二、军事法学教育与军事法学研究取得的成就
(一)军事法学教育成就
一是学科专业日益合理。形成了比较合理的学科专业分类,包括军事法理、军事行政法、军事经济法、军事刑法、军事司法、国际军事法、武装冲突法等,并按照专业分类开设研究生培养方向。
二是培训体系日益健全。建立了军事法学专业本科生、军事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以及军队在职政法干部培训和轮训、军队政法领导干部研究班等多层次的培训体制。
三是教学体系日益完善。编写了百余部军事法学教材,形成了由基本教材、辅助教材、电子教材和教学参考资料构成的教材体系;设置了法学基础+军事法专业的课程体系,《武装冲突法》被评为国家精品课程;教学队伍日益庞大。
四是人才数量质量提升。从1995年起,西安政治学院军事法学专业四年制生长干部本科班共招收九届,累计培养学员600余名。军地院校加强了军事法学硕士、博士研究生培养,目前已经毕业近千名研究生。军队有一批干部获得司法资格证书,为依法治军储备了一定量的专业法律人才。
(二)军事法学研究成就
一是厘定了军事法学的基本范畴。就军事法的概念、军事权、军事法的调整对象、国防与军事关系、军事法的基本原则以及军事法学的概念、研究对象等进行了充分的学理探讨。
二是奠定了军事法的基础理论。深入探讨了军事法的价值、作用、结构、效力、创制与实施以及军事法制史、军事法律思想史、军事法文化等,由此勾画军事法的基础理论。同时还勾勒出了部门军事法的基础理论,进一步丰满和补充了军事法基础理论。
三是探索构建军事法学的学科体系。初期的成果将军事法学体系划分为军事法基本理论、部门军事法学、军事法运行学、国际军事法和战争法学等;近期成果开始按照一定的逻辑对军事法部门进行归类整合,有的从国防法类、核心军事法类、战争法类三个划分构建学科体系,有的从军事权的逻辑原点出发,建构军事组织法、军事行为法、军事责任法的体系。
四是细化了部门军事法的研究。在军事立法、军事刑法、军事经济法、军事行政法、军事司法、军事法史以及军事宪法等方面展开丰富的研究,深化和拓展了部门军事法研究领域。
五是推动依法治军的理论与实践发展。对依法治军的理论和实践意义、内涵、价值、内容、要素、落实举措等都进行了全方位的探讨,并将军事立法、军事执法、军事司法和军事法制教育作为依法治军的关键环节,进行了侧重研究。
六是拓展外国军事法和国际军事法视野。对美国、加拿大、俄罗斯、英国、法国、德国、意大利、日本、印度、巴基斯坦等国家的军事法进行了专门介绍;战争法(武装冲突法)研究日益受到重视,并取得重大成就;结合军事斗争实际,学者结合西方国家武装冲突法立法和适用的经验,围绕“法律战”在军事斗争中的作用、特点以及如何在军事斗争中进行法律战,展开了对策性研究。
三、提高军事法学教育与军事法学研究水平的基本路径
一是整合教育资源,成立专门军事法学院。适应建设法治军队的需要,急需整合现有分散、重复建设的军事法学教育资源,结合军队体制编制调整改革,尽快依托师资力量比较强的军队院校,调整组建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学院,同时在全军院校建立健全军事法学教研机构。
二是制定军事法律人才队伍建设规划。
三是建构开放化的军事法学教学体系。建议恢复军队院校军事法学专业四年制生长干部培训,建立军地院校法学教学协作机制,建立培养院校与相关军队单位联合培养机制,加大军事法律人才在机关与部队、院校与机关、科研院所与机关之间不同岗位的交叉任职比例,加大跨国军事法学教育合作力度。
四是推进军事法治理论工程建设。制定实施军事法治理论研究工程,有计划、分步骤地研究依法治军从严治军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推出一批具有原创性的重大理论成果。
五是创新军事法学研究机制。建议创办《中国军事法学研究》杂志;调整充实军事法学研究会;大力开展军事法前沿和现实问题的研究;加大对军事法学学科建设课题研究的支持力度;促进与法学其他专业学会的合作;加强军事法与武装冲突法领域的国际对话与交流。
(本报告执笔人:傅达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