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体器官捐献者纪念林昨迁建落成
南京日报
原标题:遗体器官捐献者纪念林昨迁建落成
本报讯(记者 顾小萍) 下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南京市遗体和器官捐献条例》明确,市红十字会应当为捐献人统一设立纪念场所,定期组织开展悼念活动。昨天,位于西天寺墓园、历时3年规划建设的南京市遗体器官捐献者纪念林举行迁建落成仪式,这是我国目前占地面积最大、专门用于遗体器官捐献事业的纪念场所。市委副书记龙翔出席落成仪式并讲话。(相关报道见A2版)
据介绍,志友纪念林占地1万平方米,是目前全国占地面积最大,设计水平较高,少数几个由政府划拨土地专门用于遗体器官捐献事业的纪念场所。记者昨天在现场看到,纪念林整体布局为 “梅花”形,设主纪念碑1座,副碑4座。主纪念广场占地约1500平方米,主碑中央刻“志友颂”碑文及“志友之歌”一首。主碑两侧按照单双年分别铭刻着1300余名遗体捐献者及70多位器官捐献者名录。纪念林入口处的主题雕塑,以南京市树——“雪松”为设计理念,代表捐献者和接受者的“人形”雕塑中间镶嵌着一颗以心形光影为艺术手法的设计元素,表达了生命相连、心心相印的美好寓意,诠释了生命常青、大爱永恒的博爱精神。
龙翔表示,遗体和器官捐献是利国利民的高尚行为,是人道、博爱、奉献精神的具体体现,(下转A3版)
(上接A1版)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象征。南京作为博爱之都,是遗体和器官捐献这条大爱之路上的先行者,长期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
记者了解到,早在1996年,部分南京市民自发倡导捐献遗体和器官用于医学事业,当年,由市政府推动成立了遗体捐献者组织“南京市红十字会捐献遗体志愿者之友”(简称“志友”)。该组织成立以来,共有7000多位市民报名参加,已有1300多人实现捐献,这其中包括省部级干部、中科院院士、佛教界人士等。志友纪念林最初设于栖霞山红景园,后于2006年迁至雨花功德园,由于捐献者越来越多,雨花功德园内的志友纪念林场地面积已无法满足刻名和开展纪念活动需要,我市于2012年正式启动重建志友纪念林工程,经过近3年的精心策划和紧张施工,纪念林在今年顺利完工。
昨天,《南京市遗体和器官捐献条例》正式颁布,并将于下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我市首次为遗体和器官捐赠立法。为感谢捐赠者的无私奉献精神,鼓励更多人捐赠遗体和器官,《条例》规定,将建立财政支持、市红十字会筹集的人道主义救助金,救助经济困难的捐献人家庭;而捐献人的近亲属因病情救治需要接受器官移植时可享受“优先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