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本月起随机查年票 将对欠缴车辆现场派“告知单”
羊城晚报
原标题:广州本月起随机查年票 将对欠缴车辆现场派“告知单”
此前珠海东莞已展开追缴
继珠海20年来首次追缴年票、东莞追缴高额年票滞纳金后,广州也有新动作。近日来,广州不少车主都收到有关部门一条通知短信,申明要对本地车辆检查年票……昨日,羊城晚报记者从广州市市政设施收费处证实,从本月起,市年票通行费征收管理部门将不定时不定点在市内各年票制次票收费站开展年票检验专项稽查行动。
眼下在广州,车主是否按期缴纳年票费,与年审、过户等并不直接挂钩。此前也有媒体披露,部分车主迟迟不缴年票费。如今追缴风起,年票话题再次升温,车主们会如何应对?
羊城晚报记者马化展董柳
专项稽查:不定时不定点
广州市市政设施收费处昨日表示,从11月1日起开始的专项稽查行动,重点查验本市籍及九市互通市籍车辆的年票缴纳情况。管理部门将安排稽查人员不定时不定点到市内各年票制次票收费站对行驶通过收费站的车辆进行机动检查。
稽查人员会通过进入“广州交通网”对被查车辆资料进行核实或查询,对已在年票征收系统内建档且往年欠缴年票的车辆派发《年票缴费告知单》,对已在年票征收系统内建档但本年未缴纳年票的车辆、年票缴费系统内无档案的车辆进行登记,初步建档并派发《温馨提示》。
市政设施收费处表示,根据《广州市城市路桥隧道车辆通行费年票制办法》(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93号)第十六条规定:
“市通行费征收管理机构有权对本市年票制区域内公共停车场和经过收费站出入口的车辆检查通行费缴纳情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接受检查”。市年票通行费征收管理部门呼吁广大车主积极配合有关工作,确保稽查工作的有序进行。
交警部门:与收费没关系
那么,如果是此前未按期缴纳年票的,不补缴会否影响报废或过户等?正是因为有这种顾虑,几个月前广州一位刘姓市民在换车时曾一度考虑补缴已经数年未缴纳的年票费。但刘先生了解到,根据相关规定,对逾期缴纳年票通行费的本市车辆,需补缴年票通行费,并从应缴日起按日加收应当缴纳年票费额2‰的滞纳金。正因为不想缴纳这笔滞纳金,他迟迟未补缴,在随后发现报废和过户都没受影响。
“我将填好的报废单拿给车管所后,对方在查档审核合格后通知我,随后申请取得更新指标后重新过户,整个流程都没有因年票费问题带来影响”,刘先生告诉记者。
记者从广州交警部门获悉,交警部门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规定对机动车辆进行执法的。对车辆的过户、年检的核查,目前主要是核查车辆的交强险和车船税,年票不在交警部门的核查范围内。广州交警一位人士向记者表示,目前车主是否有购买年票,与其所要办理的交警有关业务暂时没有直接的关系。也就是说,有没有缴纳年票费,与车主能否成功办理与交警部门有关的业务没有直接的联系。
收费部门:呼吁尽早缴纳
据市政设施收费处介绍,预计从12月1日起,缴纳2015年年票的车主将明显增多。车辆年票征费部门呼吁,为减少车主轮候排队时间,管理部门提醒还未缴纳年票费的车主尽早前往市内各年票点缴纳。据了解,车主可持银联卡或支票,于对应工作时间在17个年票征收网点缴纳年票。
其中,番禺区、花都区、南沙区、从化区、增城区的年票征收点只可办理属地车辆的年票缴费。此外,年票制区域内的车主还可以委托邮政代办和通过“好易”自助终端机刷卡缴费方式代办,但需收取一定的费用。
去年广州年票收了14亿
根据《广州市交通委员会2014年度部门决算》报告的数据显示,广州2014年的年票收入约为14.3亿(143233.98万元)。
羊城晚报记者从广州市政府网站上查询到,根据今年10月份该网站“信息公开-财政资金”栏目显示的信息,当月广州市交委公布了《广州市交通委员会2014年度部门决算》。其中的“非税收入征缴情况说明”
提到,“本部门2014年度各类非税收入合计297580.20万元,其中政府基金收入143233.98万元,占48.13%,为车辆通行费收入”。记者从市政设施收费处得到回复,该项即为广州2014年的年票费收入。(马化展)
10个市民4个未缴纳
到底有多少车主未缴纳年票费?当羊城晚报记者就此问题咨询广州市市政设施收费处时,有关负责人表示不便提供。
11月13日,记者随机咨询周围的10名车主,了解到近两年缴纳年票费的有6位,而另外4位市民表示并未购买。
在缴纳的车主里,有几位告诉记者,其实他们并不愿意缴年票费。其中的程女士就表示,她觉得缴年票费不合理,同时也对此表示不服气,认为这一政策目前起到的效果就是“管老实人”。另一位姓刘的广州市民则表示,他认为该政策法理依据不足,且由于其不具备车船税的强制性,“追得不紧,因此选择不缴纳”。
(马化展董柳)
编辑:健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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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春鸣画
年票未挂钩年审,有车主选择不缴
广州动真格追缴年票,车主们有何反应?
追缴年票收费?短信通知上门
前天,古先生收到提醒信息:“即日起,年票征管部门对进入次票收费站车辆进行年票检验,请已缴今年年票的车主将年票随车携带,以便检查。”古先生已换了几辆车,除了第一次买了年票,最近两次的都没买:“我今年五月份将旧车进行置换,尽管一次年票都没买过,但也顺利换了车。”
像古先生这样的车主不少。朱先生家有两部车,先是在广州限牌前买了辆,尽管没有年票,但几年来年审、年票互通的地区通行无阻;前年又通过摇号中签,再买了辆二手车,主要给妻子在市区上下班开,一样没买年票,但这两年年审照样过。
不过,朱先生妻子用的二手车过户后,就收到短信称已使用上牌指标,尽快带登记证、行驶证去办理购买年票。但朱先生一直没理会。“我买卖二手车备案二手车指标时,车过了两次户,车管所只负责验车,看登记证、行驶证、违章记录,其他什么车船税、年票一样都没看,也没有要求齐备。”他说。
并不挂钩年审?车主大多淡定
年票其实是车辆通行费的俗称。
广东省是最早推行年票制的省份之一。至今,广东21个地级市中已有20个开征。广州年票制要稍晚于其他地市。因为广州贷款修建的过江桥要进行收费,导致大量车辆选择“免费桥”,致使局部交通拥堵,政府从2001年开始,撤销了路桥收费站,改为统一征收年票。
记者调查发现,由于年票存废一直存在争议,与汽车年审、过户均不挂钩,所以不少车主选择不买年票。理由主要有两条:一是认为大多数的收费路自己极少通行,宁愿按次收费;二是认为燃油附加税中已经包含了养路费和通行费,多用油多缴费最公平。如今燃油附加税都已经多次上涨,不应再通过年票重复收费。
“我的活动范围基本就在珠江以北,一年去不了几次珠江以南地区,要去也不过几块钱的过桥费,凭什么一纸令下,每年要交900多元?”白云区车主陈女士认为,把通行费平摊到每辆车上,年票制一刀切,缺乏科学性、公平性。过桥多的使劲过,过桥少的觉着冤。
据说,只要首次不缴年票,车辆的记录就不会进入系统,连滞纳金都可以避免。这一条也是广州车主的经验之谈。按照规定,年票滞纳金高达每日千分之二,比每日万分之五的车船使用税滞纳金还要高。
不过,尽管日常大多通行无阻,但广州车主在个别路桥卡口,仍会被拦下来。不久前,有车主反映过北斗大桥时,因为没有购买年票,而被截停补买次票。大桥管理方表示,收费得到省政府和省物价局的批准,如果没有购买年票,则需要补交过桥费用。
粤掀追缴大潮?穗建新制严管
“广州是不是在效仿珠海东莞,开始对欠缴的车主追缴年票费了呢?”古先生的担心不无道理。作为全国第一家收取车辆通行费的城市,珠海如今追缴年票力度颇大。
今年3月,珠海市交通执法局在其官微发布消息称,4月1日起相关部门将对欠费车辆依法进行追缴。对未缴费的车辆并不会进行简单的拍卖,但是通过多种追缴措施之后仍执意不交费的车辆,其将被相关部门起诉。自从追缴年票消息发布后,前往缴纳年票(车辆通行费)的车主比去年同期增长了10%。
在东莞,也有近30万辆汽车欠缴年票。本月初,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还对全市欠缴路桥年票费的行政非诉案件进行集中执行行动。其中,“东莞市新登峰货运有限公司”因拒缴年票遭到法院处以“扣押车辆、查封银行账户、公开曝光失信并处以罚款10万元”的重罚。
而不少市民均收到路桥收费站发出催缴年票费的短信,不缴年票甚至要列入“黑名单”。东莞除了各种追缴,年票缴交还开始与汽车年审挂钩,就算各项车况指标都正常,不缴纳年票就不能通过年检。
未来广州是否会像珠海、东莞一样追缴年票呢?
在今年年初的广州市两会上,广州交委主任陈小钢认为,广州年票完全依照交通部和省市有关上位法的要求制定的,以前曾经将年票的购买作为年审的前提条件,但目前没有法规支持。从车主道路使用上来说,年票其实是一个平均值,实际是按照车辆使用路桥的平均值算出来的价格,并没有存在重复收费。他还表态,未来或通过建立制度,甚至引入有关的司法程序对年票缴交进行加强管理、严格管理。
羊城晚报记者许琛
编辑:健龙

车主对年票收费有自己的看法?羊城晚报记者林桂炎摄
盼公开构成,专家吁“还贷需有期”
年票争议多年不断,专家对此有何看法和建议?
年票存废之争?到底要收多久
广州年票制2001年开始实施,几乎从其诞生之日起,社会对其质疑就从未停息过。
记者查询资料发现,按照年票制最初设计,一开始只包括内环路、广州大桥、海印桥等路桥,其还贷基数约为60亿元,预计在15年内是可以实现还贷结束停止收费的。广东省政府参事王则楚一直“死磕”
年票制,他认为,按照当年的预算,随着车辆保有量大大增加,还贷结束时间可以大大提前,年票试行办法在完成这种阶段性使命之后,应该顺理成章自动失效。
有关部门对此表示,广州每年的年票收费,还不足以偿还路桥建设贷款的利息。原因在于,纳入年票制收费的公路在增加。
公开年票构成?尽早结束还贷
对于年票制的合法性,王则楚一直抱有质疑。他强调,年票既然是“对收费公路征收通行费的一种变通方法”,就属于收费公路的一种收费,应该服从于《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规定,即不得“强行收取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按车辆收取某一期间的车辆通行费”,还应该服从2002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治理向机动车辆乱收费和整顿道路站点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关于“严禁将车辆通行费平摊到所有车辆并强制收取”的规定。
据悉,目前广东省政府参事室已就“年票制合法性问题”形成相关报告,拟报省政府法制办和省人大,提请对年票制进行合法性审查。
此外,王则楚呼吁,相关部门应公布纳入年票的收费公路构成、年票收费分配情况以及还贷情况,目前的贷款还贷余额,以及预期还贷结束时间。更要督促政府部门在财政里安排还贷资金,尽早取消年票,绝不能借不断加入新的收费公路而把年票的收费期无限延长。(许琛)编辑:健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