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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庭院暖气管网 钱该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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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维修庭院暖气管网 钱该谁出?

业主代表 收维修费真叫个难能否申请使用维修资金

市房地局 维修暖气管道不能申请维修资金

热力公司 无产权单位的小区维修费用住户出

小区的管道破裂,这笔维修费用该由谁出?庭院管网出现问题,该谁负责?往年,本报问暖热线都会接到类似的线索,有的小区因此出现扯皮现象,有的小区因此被停暖。今年,同样的问题发生在兴华北街汇丰苑小区,由于庭院管网出了问题,汇丰苑有的楼至今还没暖气。

对于庭院管网的维修,有居民提出意见:能否申请用维修资金?那么,这笔资金能用来维修庭院管网吗?供热部门又是如何解释这个问题的?连日来,记者对此事进行了采访。

A 业主代表:收维修费真叫个难,能否申请使用维修资金

市民赵先生住在兴华北街汇丰苑小区彩霞1号楼,前几天,小区楼下贴出通知,说供热管网破损严重,需要维修后才能供暖,否则今年冬天无法正常供热。

说起管道破裂的事情,赵先生说,这已是近3年来第三次修管道了,年年都要修,年年都要交钱,第一年每户交了200元,第二年每户70元,今年每户600元。赵先生说,他所在的汇丰苑小区多是散住户,一般是两个单元或者三个单元共用一个供热管道,但凡需要维修维护的,就得派个代表挨家挨户去收费。赵先生就是他们那几个单元的业主代表,2014年曾跑腿收费,“那次是每户收70元,就70元钱,你不知道我跑了多少趟!”赵先生说,今年的维修费用600元,有个别几户就是不交,眼看着其他楼已经开始更换管道,他真发愁这些钱怎么收。

年年收钱年年发愁,有的居民忽然想到一个办法,当初交了房屋维修资金,那么修管道能否用这笔钱呢?

除了彩霞1号楼,11月9日,记者在该小区看到,像朝晖2号楼、彩霞2号楼等楼下都有汇丰苑社区贴的通知,内容为临近供暖期,社区在更换小区管道时发现单元楼内环沟热管网破损严重,必须更换新管道,否则今年冬天无法正常供热,每户收600元整,各单元派业主代表收费,收齐后交给施工方。

朝晖2号楼的一位住户说,这两天家里还没有暖气,600元的维修费他们已经交了,可能过两天就要开始维修了吧。

采访中,一位住在6号楼的住户说,他们那儿已经通暖气了。他们那个楼是夏天换的管道,提前做好准备,所以到了供暖季就准时享受到了暖气。当时,他们也交了钱。

有的住户已经交了600元,有的还没交,这几天业主代表还在努力收费。只是居民们心里的疑问还在:维修资金能用于修管道吗?比如供暖管道、供水管道等。

B 房地局:维修暖气管道,不能申请维修资金

就汇丰苑小区居民提出的疑问,11月9日上午,记者来到太原市房地局。太原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的路主任说,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二十五条,下列费用不得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依法应当由相关单位承担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费用。

所以说,像赵先生提出的疑问,是不可行的。

那么,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维修资金呢?《办法》第三条中提到,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单幢住宅内业主或者单幢住宅内业主及与之结构相连的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部位,一般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另外,本办法所称共用设施设备,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住宅业主或者住宅业主及有关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附属设施设备,一般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C 热力公司:无产权单位的小区,维修费用住户出

对于庭院管网维修,本报问暖热线开通这几年来,每年都有住户咨询。那么,这笔费用究竟该谁出呢?记者首先联系到太原市热力公司生产调度服务中心主任张晓彦。对于汇丰苑小区的情况,张晓彦说,那片的住户属于散户,没有产权单位,所以维修费用需要住户来出。

让用户出的依据是《太原市城市供热管理条例》,根据《条例》第十五条,供热设施维修、养护责任按下列规定划分:第(二)项的内容为实行间接供热的供热设施,从热源厂出墙一米至供热单位所属热力站出墙一米,由供热单位负责维修、养护;热力站出墙一米至热用户室外即二次管网、庭院网,有单位的由单位负责维修、养护,无单位的由供热单位维修、养护或者由政府责成有关方面维修、养护;居民热用户室内的供热设施由居民维修、养护。

那么,像汇丰苑这样无单位的小区,维修是不是由供热单位维修、养护或者由政府责成有关单位负责维修、养护呢?费用是不是不该居民来出呢?

在《条例》第十五条中还写到:前项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维修、养护费用标准按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并在价格调整中计入热价成本。

为此,张晓彦主任说,太原市也有小区委托热力部门管理和维护,这样的管理是在自主原则的前提下有偿服务。根据省物价局文件晋价商字 [2005]335号关于调整太原市城市供热价格的通知第五条,暂定属用户产权供热条例的维护管理费用标准,根据《太原市城市供热管理条例》规定,对产权属用户的供热二次管网、庭院网等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由产权单位或产权人负责,按照自主原则,如委托热力公司管理和维护的,暂定维护管理费(含维修、大修、改造)二次管网按照供热面积计算每年每平方米为1元,庭院网为0.3元。如选择其他服务单位管理的,由产权单位或业主与服务单位协商确定服务范围、项目和收费标准。

对于二次管网和庭院网每年每平方米共收的1.3元,记者咨询太原市12358价格举报中心时,得知今年10月19日省物价局发布了关于废止太原市用户产权供热管网维护管理费标准的通知,太原市物价局、发改委为进一步规范供热价格管理行为,维护用户的合法权益,切实减轻经济负担,经研究废止山西省物价局关于调整太原市城市供热价格的通知晋价商字 [2005]335号中暂定的属用户产权二次管网、庭院管网维护费收费标准。“也就是说,共1.3元的这个标准废除了。”12358价格举报中心的接线人员说,但是如果小区要维护管道的话,就需要由双方来协商,不再定价了。像现在汇丰苑小区要维修管道,所需费用需要双方来协商,不再参考文件定价。

文件中所说的用户产权,那么用户指谁?“谁用热谁就是用户。”接线人员说,像无单位的个人散户,产权是居民自己,用户也就是居民,所以费用由自己来出。

本报记者 徐麦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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