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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本上注明丧偶,卖房过户却遭拒 女房主被告知还应开具配偶死亡证明

江南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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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民政部的文件精神,南京市从本月12日开始不再开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这对很多人来说都是好事,不过,市民刘女士却因为开单身证明差点耽误了卖房,为此还向市长写信求助。“我想卖掉房子,因为开不了单身证明,房子无法办理过户手续。好不容易拿到证明了,却因为政策调整不需要证明了。”刘女士感到哭笑不得,记者昨日进行了调查采访。江南时报记者 王琦

市民疑问

户口簿上是丧偶

为何还要开配偶死亡证明

据刘女士介绍,她住在浦口高新区创业新村,丈夫1989年在安徽去世,她也于1990年调往南京工作,至今未再婚,户口簿婚姻状况一栏“丧偶”,房子是单位的房改房。今年刘女士想卖掉自己的房子,但在9月份房屋过户时,涉及到银行贷款等,需要到民政部门开具单身证明。当刘女士拿着户口本、身份证到民政部门开具单身证明时却被告知不能办理,还要提供“配偶的死亡证明”。刘女士对于民政部门的要求很无奈,因为自己户口一栏已经注明了婚姻状况,同时也说明丈夫已经过世,民政部门的要求在她看来多此一举。由于双方意见不一,拖延了一段时间,为此刘女士还向12345和市长信箱反映,但都没啥结果,最后好不容易开出的单身证明也因为政策变化而可有可无。

刘女士告诉记者,直到这两天她才接到市长信箱转发给她的回复,大意是按民政部和省民政厅要求,从2015年10月12日起,南京市各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除办理涉台和9个国家(哈萨克斯坦、芬兰、奥地利、荷兰、德国、阿根廷、乌拉圭、墨西哥、波兰)的公证事项所需证明外,一律不再为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为方便百姓办事,保证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经与江苏银监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住建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部门协商,婚姻登记部门为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单位提供核实保存的婚姻信息的便利(婚姻系统保存的),由核实当事人婚姻信息的单位工作人员持单位介绍信、工作证或以单位公函形式向当事人户籍所在区的婚姻登记处核实婚姻信息。

面对迟到的回复,刘女士也无可奈何,因为政策调整,无论符不符合,都没有意义了。

部门回应

房产交易中心没有调查权

请找公证处公证

针对刘女士开证明的难题,浦口区房产交易登记中心工作人员表示,如果房产证上只有刘女士一个人的名字,刘女士卖房是不需要任何证明的,但如果出现配偶的名字,就要进行房产继承过户,就是先要将房产完全过户给刘女士,然后再买卖,这就牵涉到一个公证问题,如果刘女士拿不到公证处的公证书,他们是不能给她过户的,而且他们也不会向婚姻登记处进行调查,因为他们没有调查权。

浦口区公证处工作人员表示,刘女士要想办理过户公证,现在确实不用单身证明了,但还是需要开丈夫死亡证明,以及两者关系证明,而死亡证明需要刘女士到丈夫户籍所在地,也就是安徽的派出所开具,具体怎么开,有什么条件,得听当地公安机关的要求。至于调查权问题,公证部门表示,他们也不会自己主动去调查,更多时候还是办理人自己拿出相应的证据,他们认可才算符合法规。至于刘女士提出的户口簿上的信息,公证处表示,这只是孤立证据,而且不能证明二人关系,也不能证明刘女士以后的婚姻情况。

相关房产部门人士称,2013年10月1日之前的登记审查方式是“宽进严出”,刘女士就是这类情况,“就是你取得房屋权利之后,比如购房,我们不会审婚姻关系,等你处置的时候,我们就要查你的婚姻关系,看还有没有其他隐形共有人”,这并不是要刁难刘女士,而是按照相关规定,保护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避免出现法律纠纷。

记者了解到,即使民政部门不开单身证明,但像刘女士这样卖房需要开证明的情况,南京仍有不少,目前无论是首套房税率优惠政策,还是申请保障房,都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申请,因此“单身证明”必不可少。相关部门称,除了要用证单位出面办理之外,相关后续办法正在拟定当中。

办理难度

丧偶近30年

开具死亡证明不容易

记者了解到,根据以往民政部门的规定,像刘女士这种丧偶开单身证明的情况,确实是需要配偶死亡通知书的。刘女士要让民政部门开具证明,只能先去外地开死亡证明。对此结果,刘女士很无奈,她表示,自己咨询了相关部门,死亡证明上没有夫妻二者之间关系信息,这样的证明有何意义?如果自己再婚了,随便找个死亡通知书,不也能开出单身证明来?况且个人的结婚信息民政部门应该有联网记录,政府部门开单身证明不相信自己的数据库,而是根据一张纸片,实在有些荒唐。

据刘女士介绍,她丈夫当年在安徽的一家医院去世,已经过去了快30年,当地医院的档案是否保存还很难说,而且要到外地去开证明,费时费力不说,也很难有结果。按照规定,开具死亡状况证明,家属需要到死者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死于医疗卫生单位的,由医疗卫生单位出具医学死亡证明;对公民正常死亡无法取得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的,由居(村)委会或卫生站(所)出具死亡证明;非正常死亡或卫生部门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的,由公安司法部门出具死亡证明。如果派出所没存档,还可以到死亡地殡葬中心查询火化证明。相关律师分析说,遇到证明开不到这种情况,刘女士实在不行可通过诉讼方式来“曲线”实现遗产继承,起诉后希望法院介入调查此案件,因为有了公权力的介入,有些资料会比普通市民自己查询更容易获得。

记者从刘女士那里得知,她经过一番努力,也找了安徽那边的朋友帮忙,终于在丈夫去世的那家医院找到了相关信息,医院将信息复印后盖章确认。拿到这份死亡证明,刘女士终于如愿以偿地拿到了迟到的单身证明。只不过现在这张单身证明在卖房中也不起多大作用了。由于开证明太艰难,刘女士忙活一两个月身心疲惫,卖房事宜也一拖再拖,现在她只好将房产过户交易等事项全权委托一家房产中介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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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葩”证明需求旺盛 减负难落实

记者采访银行、房产中介等基层部门和单位发现,虽然民政、公安相关开具证明的“新规”已经广为所知,但由于种种原因,对于证明材料甚至“奇葩”证明的需求量依然很大。

法规制度有要求,依规必须开。目前,北京的基层民政部门已不开(无)婚姻记录证明,但一些证明需求方并没有更改相关规定。记者8日致电北京链家地产官方客服了解到,目前该公司没有接到任何通知,房市交易仍按以前的相关手续办理,买房依然需要(无)婚姻记录证明。

在从事安全保卫和律师等行业时,无犯罪记录证明是法规要求必须开具的一项证明材料。

信息交流瓶颈难突破,只能用“证明”来证明。中国工商银行鄂尔多斯分行工作人员赵鹏表示,虽然银行已了解相关部门不再开具亲子关系证明,但是目前上级部门并未出台新规免去证明要求。出于对客户财产安全的保护,同时也为化解可能潜在的经济纠纷,在办理如提取过世老人存款等业务时,还是会要求出示类似“我妈是我妈”的证明。

诚信体系不完善,为避虚假信息离不开证明。有基层干部认为,领取养老金要社区出具“人还活着”等“奇葩”证明,虽然给老百姓带来了麻烦,但也是无奈之举。北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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