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人分手 男方打官司索要恋爱花费
南京晨报
一对在百合网相恋的恋人,分手后因为恋爱期间花费再聚法庭。男方刘某表示,他光微信红包,一次性就给女友发了6666元,但最终还是被女方拉黑了。刘某将女方告上法庭,要求将恋爱期间的4万余元花费退还。昨日,刘某的诉讼请求被秦淮法院驳回。
男方打官司索要花费却拿不出证据
今年年初,刘某通过一个恋爱网站结识了张某,随后两人互生好感便谈起了恋爱。可是交往了短短三个月以后,两人便分道扬镳。令张某没有想到的是,分手以后前男友刘某却将她告上了法庭。
庭审中,张某表示,当她得知自己被前男友告上法庭的时候,心里十分震惊,觉得正常男女朋友合就在一起,不合就分手。据原告代理人介绍,今年年初两人确定恋爱关系以后,刘某就很大方地给了张某19000元用于购买手表。此外刘某还给张某买过很多贵重物品,光微信红包就给了6666元当零花钱。
法庭上,刘某的代理人说,刘某在张某身上花了不少钱,但后来,张某将他的联系方式拉入了黑名单,刘某觉得张某是利用恋爱来骗财,决定将前女友告上法庭,要求前女友退还恋爱期间为她花费的45000多元。
张某庭审中解释说,之所以将刘某的联系方式拉入黑名单,是因为前男友先提出来的分手。对于前男友所说的恋爱期间为她花了很多钱,购买了很多贵重物品,张某并不认可。
在庭审中,法院要求原告出示购买贵重物品的发票等证据,刘某并未能举证。刘某代理人声称因为两个人谈对象,不可能好意思让对方提供收条。而且买这些贵重物品的发票,既然是买给女方的,发票都在张某身上,不可能在刘某身上。
法院:法律不应对社交关系过多指手画脚
案件审理中,刘某与张某就“男方恋爱期间所赠财产数额、分手后这些财产是否应当返还”展开了激烈辩论。
审理期间,刘某将自己为张某购买手机、手表、手镯、女包等贵重物品的数额由45182元,变更为41035元。张某确认自己收到刘某6666元现金和价值一千余元的女包,但刘某未能就其主张的取款为张某购买手机、手表、手镯的事实进一步举证证明。
秦淮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一般生活经验,婚恋关系中当事人实施的小额给付如具有日常性、及时性消费的物品等仅具有道德意义的,属于一般性赠与。刘某与张某分手,无论是基于何种理由,法律均不应对其过于苛责。因为恋爱关系在性质上属于社交关系,而非法律关系,法律不应对社交关系过多指手画脚。刘某在恋爱中主动给付张某财物,是自己真实的意思表示,系单纯的无偿将自己的财产给予张某,张某可不予返还。
法院判决驳回原告刘某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930元,由原告刘某负担。记者 冒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