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人团伙色诱敲诈55个“雷政富”
新安晚报
备受关注的湖南衡阳版“雷政富案”,近日不公开开庭审理。根据记者新近获得的检方起诉书及警方调查信息,衡阳市纪委去年公布的6名涉案官员和6名犯罪嫌疑人只是案件的冰山一角。该犯罪团伙6男6女共12人,色诱或敲诈共55人,涉及湘鄂苏浙4个省份,“大多数是官员”,仅有一位官员向警方报案。然而,该案之所以“星火燎原”,跟涉案官员保位子、当地官方捂盖子不无关系,这也使得“重获自由”的犯罪嫌疑人继续“壮大队伍”。
12人团伙色诱敲诈分工明确
2010年6月,时任衡阳市卫生局局长赵安民多次收到一个名叫姜春艳的女子的暧昧短信,称愿意发生性关系。当年10月份的一天,赵安民到长沙出差,打电话邀约姜春艳见面。二人当晚发生性关系,赵安民给了姜春艳1000元小费,而姜春艳用针孔摄像女式包将发生关系的过程录像。很快,赵安民就收到装有不雅视频光盘的快递,接到要求拿10万元摆平此事的敲诈电话。经多次交涉,赵安民给了对方5万元现金。
据警方调查信息及检方起诉书,敲诈赵安民的是一个犯罪团伙,除了姜春艳,犯罪嫌疑人还有李旭、漆建国、唐国清、李毅、伍玉平、王育华、胡艺耀(女)、王小丹(女)、张秋英(女)、龙明珠(女)、侯雨兵(女)。12人分工明确:女性负责引诱官员发生性关系并偷录视频,唐国清、李毅等人负责提供各级领导通讯录、支付女性工资及敲诈后的提成;其他人负责安排日常生活、刻录光盘、将光盘交到被色诱者手中,再由唐国清等人打电话或发信息给被敲诈对象。
约50岁正科级干部容易上钩
据衡阳市纪委去年通报,除去赵安民,衡阳另有5名官员被色诱后拍下不雅视频:常宁市政协原副主席尹文、衡山县政协原副主席康俊良、耒阳市林业局原局长段定华、耒阳市旅游局原局长石东升、耒阳市发展和改革局原党委书记刘洪汉。
检方起诉书共提到55人被该团伙色诱、敲诈,除去10起未交待被敲诈人来自何处,其余45起敲诈案中有41名被敲诈对象来自湖南。在湖南14个地市州中,衡阳、郴州等多达10个地市州都有官员被色诱。“被色诱者大多数为当地官员,还有部分是商人。”衡阳一位接近政法系统的人士透露。
案卷中被色诱、敲诈者均以受害人的身份出现,未出现具体职务及姓名。据媒体报道,该案涉及的官员达数十人,但只有湖南省纪委和衡阳市公安局掌握详细名单。衡阳市纪委一位工作人员介绍,李毅等犯罪嫌疑人选择的色诱对象多为50岁左右的正科级干部,他们认为这些人比较容易上钩,也比较有钱。
被敲诈对象最多汇款近22万
根据起诉书,以犯罪人员构成和作案时间为节点,12人共分3批次作案。2009年下半年至2010年3、4月间,该团伙仅有唐国清、李毅、李旭及王小丹4人参与。他们作案两起,涉案金额近9万元。
2010年6月至2011年2月为第二阶段,王小丹退出,唐国清等人找来漆建国、姜春艳、龙明珠加入。他们先后作案13起,涉案金额42万多元。正是在此期间,被敲诈的常宁市劳动局原局长尹文先后两次向警方报案。但警方仅控制李毅、唐国清、李旭便草草结案,后唐国清和李旭均被判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李毅被判三年,缓刑四年。常宁警方当时即得知另有其他官员被敲诈勒索,却并未上报衡阳纪检部门,使得更多官员被同一伙人敲诈。
第三个阶段是2011年3月至2013年9月。其间,李毅和李旭退出。唐国清和原有团伙成员漆建国、姜春艳及龙明珠,又召集胡艺耀、张秋英、侯雨兵、伍玉平和王育华入伙,先后在湖南、湖北、江苏、浙江4省多地市敲诈勒索40余起,敲诈金额共计207万多元。其中,付款最多的被敲诈对象向唐国清等人汇款近22万元。
主犯面临10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起诉书中,唐国清、漆建国、李毅被认为是组织领导者;姜春艳因积极参与并协助唐国清等人管理其他人,也被认为是主犯;胡艺耀、李旭、伍玉平、王育华、龙明珠、张秋英、王小丹以及侯雨兵是从犯。
警方调查信息显示,2010年,漆建国从广东番禺某KTV找来姜春艳,以包吃包住、月薪3000元、每拍摄一个与官员发生性关系的视频提成2000元的条件入伙。姜春艳后期在团伙中的地位上升,每偷拍一个性爱视频提成1万元,还能从龙明珠等处抽头1000元至3000元。她不仅拉人入伙,还负责协助管理其他人。
根据检方出具的量刑意见书,4名主犯均面临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重罚。“案件约在半个月前开庭,目前未出判决结果。”9月18日,衡阳市石鼓区法院新闻发言人邹庆良说。 据《新京报》
□盘点
湖南衡阳版“雷政富案”始末
(据检方起诉书及警方调查信息)●2009年下半年至2010年3、月间4
犯罪嫌疑人:唐国清、李毅、李旭、王小丹(女)
作案情况:作案两起,湖南怀化中方县的唐某某等两人被色诱并遭敲诈,涉案金额8.81万元。●2010年6月至2011年2月
犯罪嫌疑人:唐国清、李毅、李旭、漆建国、姜春艳(女)、龙明珠(女)
作案情况:作案13起,涉及衡阳市、永州市等地官员,涉案金额42.78万元。●2011年7月“轻处理”:由于遭敲诈的常宁市政协原副主席尹文报案,常宁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抓获李毅、唐国清、李旭,后3人被判缓刑。但当地只针对“尹文被敲诈勒索案”调查、起诉、庭审而并未深挖,犯罪团伙中的漆建国、姜春艳、龙明珠3人未受任何法律追究。●2011年7月“案中案”:常宁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控制李毅时,查获了存在李毅电脑内的多部不雅视频,涉及耒阳市发展和改革局原党委书记刘洪汉等官员。刘洪汉托人向办案民警行贿,以求销毁不雅视频。后来,衡阳市纪委双规了5名涉案民警,刘洪汉也因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也被双规。●2011年3月至2013年9月
犯罪嫌疑人:唐国清、漆建国、姜春艳、龙明珠、胡艺耀(女)、张秋英(女)、侯雨兵(女)、伍玉平、王育华
作案情况:作案40余起,涉及湖南、湖北、江苏、浙江4省多地市官员和其他身份人员,涉案金额207.555万元。●2013年底至2014年1月
衡阳市纪委在办案过程中发现新线索,要求常宁市公安局重查此案。
●2014年2月24日
衡阳市纪委向公众通报案情,衡阳6名遭色诱敲诈干部受到党内撤职、行政撤职的处分。
●2015年9月份左右
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石鼓区人民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
主要犯罪嫌疑人涉案情况
(数据来源于检方起诉书)唐国清
组织并参与敲诈勒索31起敲诈金额259万余元另敲诈未遂15起
漆建国
组织并参与敲诈勒索29起敲诈金额250多万元另敲诈未遂15起
李毅李旭
组织并参与敲诈勒索10起敲诈金额51万余元另敲诈未遂5起
姜春艳
积极参与敲诈勒索14起敲诈金额108万余元另敲诈未遂6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