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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秀珠归案可能性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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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雷

9月18日,潜逃美国长达14年之久、涉嫌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杨进军从美国被强制遣返,这是我国“天网”行动开展以来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取得的又一重要战果,也是中美司法执法合作的又一重要成果。由于杨进军还是“百名红通”一号人物杨秀珠的胞弟,此次被遣返,笔者认为其意义非同一般,必将对中美两国就杨秀珠案国际追逃追赃产生深刻而积极的影响,也表明两国的反腐败司法执法合作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

胞弟杨进军被强制遣返

杨秀珠与杨进军虽是姐弟关系,两人都是因为涉嫌贪污贿赂等腐败犯罪而被列入我国百名“红色通缉令”的外逃人员名单,但两人并不属同一外逃案件。事实上,杨进军因涉嫌犯罪早于其姐杨秀珠逃往美国。杨进军原系温州市明和集团公司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因涉嫌贪污贿赂犯罪于2001年12月潜逃美国。而时任浙江省建设厅副厅长的杨秀珠则于2003年4月携家人途经新加坡逃往美国。

目前媒体公布的杨进军涉嫌的犯罪事实,与杨秀珠有关联性。1996年年底,杨进军经商亏本,杨秀珠找来温州铁路房地产开发公司几名高管,说她弟弟急需1000多万元还银行贷款,想从公司里弄点钱。她盯上了开发温州水心汇昌小区时的土地配套费。几经运作,1100多万元全部落入杨家姐弟口袋里。

从上述犯罪过程与犯罪结果看,杨进军与杨秀珠属于共同犯罪。当然,杨秀珠涉嫌犯罪事实并不限于与其胞弟的共同犯罪,其利用职务之便涉嫌贪污总金额高达2.532亿元人民币。

为追逃杨秀珠奠定基础

杨氏姐弟因腐败犯罪先后潜逃美国后,我国检察机关分别立案,亦分别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对他们发布“红色通报”,性质上属两个独立的国际追逃个案。虽然此次美国将杨进军强制遣返,与最终美国能否遣返杨秀珠无必然的联系,但客观上会为中美两国下一步开展杨秀珠案国际追逃追赃奠定良好的司法执法合作基础。这是因为,这些年中美两国不论在领导层面,还是在司法执法合作和外交交涉等方面,对遣返杨秀珠的态度和努力从未中断过。有媒体报道,习近平曾与奥巴马谈遣返贪官第一个点名杨秀珠。为遣返杨秀珠,多年来我国检察机关向美国司法执法部门提供了杨秀珠涉嫌贪污犯罪的大量证据资料,我国外交部门多次向美方重申中国打击贪官、坚决要求美方遣返杨秀珠的原则立场。目前,美国司法执法当局也已启动了行政法遣返杨秀珠的程序。

目前,中美两国执法合作已对杨秀珠形成“围剿”之势,除其胞弟杨进军被强制遣返外,曾为杨秀珠的司机、后任温州市现代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杨胜华也因涉嫌贪污出逃,于2011年6月回国向检察机关投案自首,并于2012年8月10日经审判机关依法审理,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

最终被遣返可能性极大

2005年5月,当杨秀珠从美国继续潜逃至欧洲时,被荷兰警方逮捕,我国向荷兰执法当局提出了启动非法移民遣返程序的请求。2009年12月,杨秀珠提出政治庇护请求遭到拒绝后,被荷兰法院判决驱逐出境,但她利用荷兰上诉和欧洲人权法院诉讼程序,企图拖延遣返时间。

2014年5月,在即将被荷兰警方遣返回国前夕,杨秀珠逃离拘禁,继续逃亡加拿大。2014年6月,杨秀珠乘坐火车从加拿大再次潜逃回美国时,因持假护照入境被美国执法部门逮捕并羁押。2015年6月开始,美国国土安全部移民及海关执法局以杨秀珠“违反了免签证项目的规定”为由对她进行控告,并要求美国移民法庭将其递解至中国,但杨秀珠像当年赖昌星遣返案那样,以回国后可能面临酷刑或死刑再次提出政治庇护或避难申请。

按照美国的法律,美国移民法庭批准杨秀珠政治庇护申请的可能性很小。这主要是因为她提出的申请理由达不到一般政治避难的条件,而目前中国向美国司法执法当局提供的相关证据资料,已足以反驳其提出的任何阻止或拖延遣返的理由,包括提出政治避难的请求。另外,杨秀珠曾被荷兰法院判决遣返,且在荷兰警方执行有效遣返令之前,持假护照再次逃回美国,其恶劣行径想要得到美国移民法庭的同情和支持,困难可想而知。随着中美积极务实推进杨秀珠遣返案执法合作,目前已经进入“加速递解”程序。

因此,杨秀珠最终被遣返的可能性极大。虽然杨秀珠还可能会利用美国的诉讼程序拖延遣返时间,但其被强制遣返的命运基本不可能改变。当然,还有一种可能,杨秀珠迫于法律威慑和政策感召,放弃对抗,自愿回国投案,走被从轻处罚的道路,这种可能性也客观存在。

中美继续开展司法合作

美国、加拿大、新西兰和澳大利亚四国是我国腐败分子外逃的主要目的地国家。今年4月,我国“天网”行动公布的“百名红通人员”中,逃往上述四国的职务犯罪、经济犯罪嫌疑人近九成(87人),其中美国就有40人,占到四成。目前,我国已从世界各国遣返或劝返12人。

美国是我国开展反腐败国际合作暨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重中之重的国家。在中美两国首脑的倡议下,早在1998年5月就成立了中美执法合作联合联络小组(JLG),下设反腐败、追逃和司法协助等多个工作组,定期开展会晤和磋商,交换案件信息。2000年6月,中美两国缔结的《刑事司法协助协定》是目前两国开展刑事司法国际合作的基本法律文件。2014年11月APEC会议期间,习近平与奥巴马举行会谈时特别强调了双方将加强执法合作,继续在追逃追赃等方面开展合作。美国国务院也明确表示鼓励中方提供强有力证据和情报,确保美执法机构调查和起诉涉嫌腐败的案件。两国同意推动在调查、追踪、冻结、追缴、返还腐败资产等方面开展交流与合作,重点追缴和返还腐败犯罪资产,并突出强调任何一方都不会为逃犯提供庇护,将在各自法律范围内,努力对其实施遣返。

此次美国强制遣返杨进军是美方为务实解决两国执法合作问题所采取的具体行动和积极举措。中方更期望美国司法执法当局对“红通”一号人物杨秀珠和其他逃往美国的腐败和其他刑事犯罪人员,也能采取相同或类似的措施,将他们遣返绳之以法。

(作者系北京师范大学国际刑法研究所客座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