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生生的人在你面前 还要开“健在证明”?
羊城晚报
老人到电信局办业务,被要求开“健在证明”,当地派出所开出证明后不忘加上“良心吐槽” 图/人民日报官微
羊城晚报记者 郑诚
8月10日,福建漳州一位74岁老人到电信局办业务,被要求开具“健在证明”。当地派出所为让老人少走弯路,开出了这样一份“吐槽”证明:“老人健在,活生生的人在你们面前,身份证户口本都还在,还要开健在证明,有必要么?”羊城晚报记者统计发现,这已是近5天来各地派出所的第5份“良心证明”,分别针对包括民政、电信局、监狱等多个部门。网友纷纷为派出所的“良心吐槽”点赞。
“奇葩证明”层出不穷
10日上午,有网友发帖称,福建华安县一名74岁老人到电信局办业务,却被要求开具“健在证明”。当地派出所得知这一情况后,开具了“健在证明”,但同时也附上了一段话:“中央三令五申要为老百姓办实事,让老百姓少走弯路。目前×××健在,且行动自如,活生生的人在你们面前,身份证、户口本都还在,还要派出所开具健在证明,有必要吗?本来此证明我派出所没有开的义务,本着为人民服务,让老人少走弯路,我所不得不开此证明。”
而就在7日,安徽芜湖,一名女子要去监狱探望丈夫,被监狱方面要求证明双方是夫妻。女子随后拿出了结婚证,却未被认可,监狱方面让其去派出所开证明——证明二人是夫妻关系。随后,芜湖市东门派出所开具一份户籍证明,并在证明最下方的空白处写下5行文字,内容为:“×××工作人员,结婚证系民政部门最具有法律效力的可以证明婚姻关系的证件。对于探监人员非得要求派出所出具婚姻关系证明,我所表示很不解,却又不得不根据户口登记的内容出具。何必让一个在押人员的妻子大热天来回跑,增加麻烦呢?还是方便一下在押人员的亲属吧!”
6日上午,一男子满头大汗地跑进浙江瑞安塘下派出所,拿出户口簿,要给他的母亲和弟弟开具一份是母子关系的证明,原因是他的母亲想去欧洲看小儿子,却被当地公证处要求到派出所先出一份两人是母子关系的证明。负责办理此事的单警官在仔细核对户口簿信息后开具了证明,并留了一段文字:公证处工作人员,公安机关制发的居民户口本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相关证件。上述两人的身份信息及相互关系已充分反映在户口簿上。如有疑问请仔细参详户口簿首页“注意事项”第一项。如若对户口簿真假性存在疑问,请公证处人员来塘下派出所进行核对。
而在此前,羊城晚报还报道过湖南省冷水江市同兴派出所和云南昭通市普洱派出所因为“奇葩证明”的问题,分别吐槽当地民政局和房地产开发商的新闻。
专家:相关部门怕担责
在广东也有这样的奇葩证明。羊城晚报记者采访了解到,来自湛江的小伙阿群(化名)就饱受奇葩证明之苦。
阿群此前在顺德一家印刷厂打工,上班时因意外致右臂大部分被截肢。事后虽然被认定为工伤,但在索赔过程中却遇到了麻烦。随后,他提起诉讼,将工厂告上法院,赢了官司,但一直拿不到钱。
2013年9月,阿群向顺德区社保局申请工伤费用先行支付,经各部门调解终于从2014年7月份开始领取1982元/月的生活费。但是,从今年1月份开始,社保局要求他提供“个人生存证明”,而且每年必须在1月、7月提供两次。对于为何要提供这样的证明,阿群转述社保部门的话说,“你每月收取社保补助津贴,我怎么知道你还活着?”
针对这些无厘头的证明,网友们也是吐槽不断。网友“@@莫鸣”说:“多地派出所扎堆‘卖萌’,犀利吐槽奇葩证明,道出了老百姓的苦衷,解气!为让民众少跑腿,不惜与相关部门‘撕脸’,更值得点赞。连同行都看出问题忍无可忍,一些部门却‘失明’,该不该问责?让民众少走弯路少开奇葩证明,别停留在口头上。可见当下很多权力部门尸位素餐严重至极。”
佛山知名法律学者王学堂认为,奇葩证明的产生首先是行政部门在履行职务时怕承担责任,其次是社会的诚信体系遭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比如假证假文凭的不断出现。他表示,这些奇葩的证明材料,如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政府部门不能作为前置附加条件,都应该予以取缔。 编辑:实习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