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村改革先锋,“要吃米,找万里”
1958年10月,毛泽东等中央领导同志审查天安门广场设计方案。左六为万里。 新华社发
1978年秋,万里同志(前左二)在安徽省合肥市郊农村了解情况,并参加劳动。 新华社发
万里和夫人边涛在中南海合影。 新华社发
“中国的改革始于农村,农村的改革始于安徽,万里同志是有功的。” ——— 邓小平
万里同志,原名万明礼,1916年12月出生于山东省东平县一个贫民家庭,早年在家乡接受小学和初中教育。1933年秋考入曲阜山东省立第二师范学校。在校期间,受进步思想影响,积极投身抗日救亡活动。193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从此走上革命道路。
解放战争时期:支援刘邓大军强渡黄河
1936年夏,万里同志从师范学校毕业,受党组织派遣,回到家乡东平开展党的地下工作。他以教学为掩护,广泛宣传党的抗日救亡主张,发展地下党员,播撒革命火种。1937年10月,根据中共山东省委指示,万里同志组织筹建了中共东平县第一个县级组织——东平县工委,并担任书记。1938年5月,任中共泰西特委委员、宣传部部长,后任泰西地委委员、宣传部部长、组织部部长,参与创建泰西抗日根据地。1939年冬起,历任中共鲁西区委宣传部副部长,中共冀鲁豫区第二、八地委副书记。1940年4月,任冀鲁豫边区运西地委副书记,同年11月,任地委书记。
抗日战争胜利后,历任中共运西地委书记,中共冀鲁豫区委委员、运西东(第七)地委书记,积极组织运西地区人民群众进行土地改革,开展武装自卫斗争。1947年7月,任中共冀鲁豫区委秘书长,冀鲁豫军区政治部主任。为迎接刘邓大军强渡黄河进入鲁西南,他参与领导冀鲁豫区人民群众积极参军参战、组织生产、支援前线,为实现解放战争的伟大战略转折作出了贡献。1948年1月,参加冀鲁豫区整党工作。整党结束后,他到黄河以南地区,参与领导当地军民为巩固、扩大解放区进行了艰苦卓绝的斗争。
1949年4月渡江战役胜利后,万里同志历任南京市两浦区军管分会主任兼区委书记,南京市军事管制委员会财政经济接管委员会副主任、经济部部长、建设局局长。同年秋,随第二野战军挺进大西南。新中国成立后,万里同志历任西南军政委员会工业部副部长、部长。
1952年11月,万里同志调任中央人民政府建筑工程部副部长、党组副书记,1955年4月起兼任城市建设总局局长、党组书记。1956年5月,城市建设总局改为城市建设部,万里同志任部长、党组书记。他强调城市建设要同工业建设及其他经济文化建设相协调,为推进“一五”时期的工业建设和重点工业城市有计划有秩序地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万里同志是新中国城市规划建设事业的奠基人之一。
北京市工作期间:协助负责国庆10周年献礼工程
1958年3月起,万里先后任中共北京市委书记处书记、北京市副市长。在北京市工作期间,他曾协助周恩来总理负责国庆10周年献礼工程建设,仅用不到一年时间,就圆满完成人民大会堂等北京“十大建筑工程”建设任务。“十大建筑工程”的设计标准、建筑艺术、施工质量和速度都达到当时世界先进水平,创造了世界建筑史上的奇迹,受到毛泽东主席充分赞扬,夸赞他为“别人日行千里,而你是日行万里”。
1971年3月,万里同志任中共北京市委常委、市革委会工交城建组副组长。“文化大革命”中,万里同志受到严重迫害,被监护审查。1973年5月,万里同志解除劳动改造,恢复工作,任中共北京市委书记(当时设有第一书记),北京市革委会委员、副主任。他提出一定要把首都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并敏锐地提出了保护环境、治理污染的主张和措施。
1975年1月,万里任铁道部部长,后任铁道部党的临时领导小组组长。他坚决支持邓小平同志提出的实行全面整顿、把铁路系统作为整顿突破口的主张,深入调查研究,针对铁路系统存在的问题,提出实现“四通八达,畅通无阻,安全正点,当好先行”的目标,迅速扭转了铁路系统的混乱局面,使陷于半瘫痪状态的铁路系统焕发了生机。1975年底,在“四人帮”肆虐之下,邓小平同志主持的全面整顿被迫中断,“反击右倾翻案风”运动在全国展开,万里同志再一次被打倒。
安徽工作期间:支持“包产到户”“包干到户”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万里同志再次恢复工作,1977年2月,任轻工业部第一副部长。同年6月,万里同志调任中共安徽省委第一书记兼安徽省军区第一政治委员、安徽省革委会主任。他重视农业生产,关心农民疾苦,以大无畏的勇气,打破“左”的禁锢,提出农村工作以生产为中心,勇敢探索发展农业生产、改善农民生活、转变农村面貌的新路子。他主持制定了《中共安徽省委关于当前农村经济政策几个问题的规定(试行草案)》,突出强调农村工作的中心是农业生产,必须保护和尊重生产队的自主权。他以非凡的政治胆识,大力支持、推广肥西县“包产到户”和凤阳县小岗村“包干到户”的做法,积极推动全省农业管理体制变革,为开辟中国农村改革的新道路作出了重要贡献。万里同志是中国农村改革的先锋,他领导的安徽农村改革,是对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农村经济体制的一次重大突破,是对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一次艰辛和成功的探索。他领导安徽农村改革的功绩,得到党中央的充分肯定和全省人民的普遍赞誉。当时在安徽农民中流传着这样一种说法,“要吃米,找万里”。邓小平同志曾经说,中国的改革始于农村,农村的改革始于安徽,万里同志是有功的。
1980年2月,在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上,万里当选为中央书记处书记。同年3月,兼任中央财经领导小组成员;4月,担任国务院副总理,主管农林水和劳动工资等方面的工作;8月,兼任国家农业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1981年3月,兼任中央外事工作领导小组成员。1982年2月,兼任中央绿化委员会主任委员。1983年7月,兼任中央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同年8月,兼任国家人防委主任;9月,任全国农业区划委员会主任;10月,兼任中央整党工作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国务院退伍军人和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安置领导小组组长。
万里同志是中国改革开放事业的积极倡导者和领导骨干。在分管农村工作期间,他注重调查研究,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多次组织农口广大干部奔赴全国各地,了解农村情况,倾听农民意见。他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冲破“左”的思想束缚,科学总结农业学大寨的经验教训,全面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推动农村改革全面深入发展。他提出要改革农村生产经营体制,发展商品生产,肯定“包干到户”是党领导下的我国农民的伟大创造,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在我国实践中的新运用。1982年至1986年,他领导起草了5个中央1号文件,经中央研究批准后下发,推动了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入。他还提议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作为我国农村基本经营管理体制长期不变写进宪法。
全国人大工作期间:领导起草宪法修正案草案
1988年4月,在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万里同志当选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同月,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他高度重视立法工作,在他主持下,七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了86件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草案,制定了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产品质量法、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工会法、著作权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残疾人保障法等一系列对我国经济建设、改革开放和保障公民权利方面具有重大影响的法律,还制定了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组织起草并提请审议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草案,把“一国两制”伟大构想和国家对香港、澳门的一系列方针政策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
1992年10月,根据党的十四大重大决策精神和我国改革开放发展进程,万里同志提出修改宪法的建议,主张把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等载入宪法。他亲自主持宪法修改小组工作,经过认真调查和慎重研究,领导起草了宪法修正案草案,并于1993年3月由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
1993年3月,万里同志不再担任全国人大常委会领导职务。从领导岗位上退下来以后,他仍然关心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万里同志是中共第十一届、十二届、十三届中央委员,第十一届、十二届中央书记处书记,第十二届、十三届中央政治局委员。(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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