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公告
江苏法治报
陈敏:本院受理杨斌诉陈敏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林跃进:本院受理原告钱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鼓民初字第61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贡玲丽:本院受理原告金雁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逾期则视为放弃答辩。并定于答辩期满次日10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审判。
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汪明君、顾青:本院受理原告赵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逾期则视为放弃答辩。并定于答辩期满次日15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审判。
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熊志强:本院受理熊伟诉熊志强返还原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举证通知、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蒋国林:本院受理温维东诉你居间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举证通知、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鲁庆华:本院受理王愉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举证通知、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胡俊杰:本院受理刘凯诉你与交阎长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举证通知、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朱盈秋:本院受理王永勤诉你朱盈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应诉通知及开庭传票。原告请求判令你归还借款本金15万元及利息。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5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孔范升:本院受理徐志诉你、马梅九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应诉通知及开庭传票。原告请求判令你归还借款3万元,被告马梅九承担担保责任。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5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梅小林:本院受理孟圣南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应诉通知及开庭传票。原告请求判令你归还借款本金16万元及利息。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4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江苏东迈物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胡家莲诉被告江苏省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郑磊及你单位为第三人的执行异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原告诉讼请求为判令:1、确认南京市建邺区云锦路139号8幢2单元203室房产为原告与被告二夫妻共同财产,原告系共有权人之一;2、立即停止对上述房屋的强制执行;3、被告二及第三人承担诉讼费。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逾期不答辩视为放弃答辩权,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二板桥办公区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南京拓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院对原告南京航泰传媒有限公司诉你广告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建南商初字第1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张学金:本院受理原告张玉珍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鼓民初字第649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艾萍: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大行宫支行诉南京林城环通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泰州市苏北商业发展有限公司、林宝柱、艾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上诉人林宝柱、泰州市苏北商业发展有限公司就(2014)宁商初字第81号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杨小翔:本院受理原告南京中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被告杨小翔、谢菲、张妍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宁商初字第251号民事判决书、宣判笔录、上诉须知、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吴书平:上诉人吴宁诉被上诉人章臣富与你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宁民终字第161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周磊、周华丽:本院受理周德年与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三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黄桥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泰兴市人民法院
袁书英:本院受理孙森林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泰高民初字第00148号民事判决书、上诉及限期交费须知。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上诉及限期交费须知,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法院
泰州市美家缘餐饮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泰兴市远大制冷设备维修中心与你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公司送达相关诉讼材料,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简转普裁定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法院
蒋光明、徐亚南:本院受理原告俞明珠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举证通知、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黄桥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泰兴市人民法院
陆春健、蒋明霞、陈冲、朱惠娟、秦永惠、樊娟、南通菲尔德卫生防护用品有限公司、南通如洋纺织品有限公司、南通由由纺织品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海门市中南融通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被告陆春健、蒋明霞、陈冲、朱惠娟、秦永惠、樊娟、南通菲尔德卫生防护用品有限公司、南通如洋纺织品有限公司、南通由由纺织品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风险提示、限期举证通知、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限期举证通知期满后的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14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合议庭组成人员和具体开庭地点于开庭前三日公布于本院公告栏内,请自行查看。
海门市人民法院
陆姜军:本院受理原告李军与被告陆姜军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限期举证通知、风险提示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经济开发区法庭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海门市人民法院
袁文冲:本院受理原告毛金星与被告袁文冲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限期举证通知、风险提示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经济开发区法庭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海门市人民法院
俞海华:本院受理原告徐小强与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本院第十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海门市人民法院
青岛联创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华通联合(南通)塑胶工业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海门市人民法院
丁学松:本院受理徐勇诉陈建利及你民间借贷纠纷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案号(2015)镇民终字第1259号]。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苏卫芳、江苏磁源照明科技有限公司、殷建:本院受理江苏金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诉你们及镇江新区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追加被告、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限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在本院三楼法庭开庭(遇节假日顺延)。同时向你们送达本院(2015)镇民初字第36号及(2015)镇民初字第36-1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丹阳市伟杰塑料编织厂、江苏磁源照明科技有限公司、殷建:本院受理江苏金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诉你们及镇江新区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追加被告、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限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在本院三楼法庭开庭(遇节假日顺延)。同时向你们送达本院(2015)镇民初字第37号及(2015)镇民初字第37-1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韩毅:本院受理原告韩发忠诉被告韩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三十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30分在本院民事审判庭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如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殷俊红、朱桂华:本院受理原告陈晓明诉被告殷俊红、朱桂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三十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30分在本院民事审判庭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如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泰兴市万悦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谢文岗诉被告泰兴市万悦商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公司在答辩期间内向本院提起管辖权异议,管辖权异议案件现已审理结束。因你下落不明,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镇经民初字第00349号民事裁定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裁定发生法律效力。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陈荣生、薛瑾:本院受理原告陈德森诉被告陈荣生、薛瑾合伙协议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镇经民初字第00052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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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魏爱芹(女,身份证号:411425196705222521,汉族,住址:河南省虞城县店集乡吴楼村):
因无法与你取得直接联系,本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决定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张卫医罚[2015]010号),自公告之日起期届满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张家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7月22日
通知
南京赛迪信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贵我双方于2005年8月29日签订的《设备租赁合同》租赁期限已届满。我司已依约向贵司履行了付款义务。
现我司正式函告贵司,我司放弃购买该等租赁物的权利,请贵司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与我司联系取回租赁物。逾期则我司不再保管上述租赁物并可自主处置。合同届满后我司为保管贵司上述租赁物已承担相关费用,贵司在取回租赁物时应一并与我司结清该费用。
若贵司对双方帐务有异议,也请在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与我司联系对账。逾期视为贵司对我司已支付款项无异议。
联系电话:025—66996660。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
2015年7月16日
(原标题:人民法院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