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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计委澄清市血液中心工资福利传闻

深圳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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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晚报讯(记者 周倩) 昨日,有媒体报道深圳血液中心工资福利曝光,人均薪酬支出35.7万元,在网上引发市民关注。昨天下午,市卫计委召开发布会澄清:实际人均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9.68万元(含个人所得税及社会保障缴费),实际在职人员人数为165人,且市血液中心业务收入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不挂钩。

在职员工包括74名临聘人员

根据市卫计委发布的《2015年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部门预算》,今年深圳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部门预算收入165468.67万元,比去年增加38821.67万元,增长30.65%。其中,2015年市血液中心预算中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总额3246.59万元,其中包括:基本工资1048.96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34.84万元,绩效工资1248.7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814万元。

市卫计委副主任孙美华表示,2015年深圳市血液中心在预算“基本情况”表中的人员信息只填报在编人员91人,预算编制时临聘人员74人,实际在职人员总人数165人。某媒体并没有将74名临聘人员计算在内,计算有误,因此才得出薪酬人均35.7万元的说法。实际人均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9.68万元(含个人所得税及社会保障缴费)。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在编和临聘人员费用额

据孙美华介绍,市卫生计生系统共15家预算管理单位(包括委机关和14家直属单位)。14家直属单位的预算管理方式各不相同。实行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的有:市计生服务中心、市计生科研所、市计生协会、市急救中心、市卫生监督局、市健康促进中心、新建医院筹建办7家单位;实行财政差额预算管理的有:市慢病中心、市职业病防治中心、市疾控中心、市血液中心、市信息中心、市医疗卫生专业服务中心6家;实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有医学继续教育中心1家。

不同预算管理方式下,人员费用预算的编列渠道有较大差异。一般来说,全额预算单位的人员支出在预算“基本支出”中编列,差额预算单位的人员支出,在编人员在预算“基本支出”编列,临聘人员的费用在预算“项目支出”编列。也有根据业务特点混合编列。

孙美华说,市血液中心历年一直将临聘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在“基本支出”编列,因此该单位预算“基本支出”中“工资福利支出”反映的是单位在编和临聘人员的费用总额,但预算公布的“实有人数91人”仅指实有的在编人员,这样就会出现总支出与人数不配比的问题。在计算人均“工资福利支出”时,应当按在编和临聘人员的总人数来计算。其他单位也应全口径计算。

市血液中心在职人员的工资福利标准,和市卫计委的其他预算管理单位一样,2013年以来,一直严格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市财政委员会核准的工资总额标准执行。

业务收入与人员工资福利不挂钩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规定“公民用血应交付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目前执行的血液收费标准是2005年卫生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的《关于调整公民临床用血收费标准的通知》,全国所有血站制备血液的所有血液制品收费标准实行全国统一如:红悬液200毫升全国统一收费标准210元,血小板1400元,还有其他十余种不同血液制品都是全国统一定价统一收费。

据悉,政府为了减轻广大人民群众的医疗负担,血液的收费标准自2006年至今未提高。“而实际我们200毫升红细胞所需的成本约为338元,不够的部分由财政来补贴。”市血液中心主任杨宝成说,采供血机构是社会公益性事业单位,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每年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财务监督及检查和审计部门审计,确保了经费使用合理透明。

在财务核算方面,市血液中心执行《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市属财政核拨补助公共卫生机构收支两条线有关事宜的通知》(深财社[2014]88号),所有的业务收入全部上缴财政专户,支出全额纳入预算管理,由财政下达预算指标,统一在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中支付。从业人员的工资福利纳入预算,执行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核准的工资总额标准,与业务收入不挂钩。

今年深圳临床用血量增长近13%

昨日,媒体的不实报道在网络上被疯狂转发,有些不理性的市民甚至表示,以后不想去献血了。对此,杨宝成希望通过媒体澄清此事,并呼吁市民踊跃献血。

“深圳每天需要400人献血才能保证每天的临床用血。”杨宝成表示,随着深圳医疗投入不断增加,病床数量不断上升和医疗水平不断提高,今年深圳临床用血量增长近13%,但与临床治疗息息相关的采供血机构却未得到同比例的建设和投入,最近几个月血液库存一直处在紧张的状态,希望爱心市民一如既往地支持深圳的无偿献血事业。

释疑解惑

“无偿献血,有偿使用?”是这样的吗?

答:情况并非如此,《深圳经济特区公民无偿献血及血液管理条例》第十四条(一)、(二)中规定,无偿献血者且血液检测合格者本人享受终生无限量免费用血的权利;其配偶、子女、父母享受等量免费用血的权利。而且,从2007年8月1日起,深圳临床用血费用全部纳入医保范围,凡参加医保患者其临床用血费用,根据不同医保条款直接由医保报销部分或全部,这个政策的出台使得深圳临床用血也基本实现无偿献血,免费用血。

为什么献血是无偿的,而用血时却要收费?血液收费的标准是什么?所收的费用如何使用?

答:从不同献血者身体上所采集来的血液是不能直接用于任何患者的。为保证受血者的安全,所有的血液制品必须经过严格的检验、制备、病原体灭活等复杂过程,在确保血液质量和安全万无一失的情况下,才能将血液发送临床供患者使用。为确保血液制品的安全性,按照国家要求,血站要对所有血液制品进行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人类免疫缺陷(艾滋病)病毒、梅毒螺旋体各检测两遍,同时还要进行其他必要的检测如ABO血型、RhD血型等8个项目累计16次检测,以上这些都是需要成本的。

按照现行法律规定,目前我国还没有实行公民免费用血。市血液中心从2006年开始进行三个项目(乙肝、丙肝、艾滋病)的核酸检测,核酸检测能缩短病毒检测的窗口期,因而能提高血液安全度,这些检测虽不属于国家要求的强检项目,但为了不断提高血液的安全和质量,政府投入资金增加了这些项目,也不另外收取任何费用。同时为了保证临床患者的输血安全,市血液中心已开展全血滤白以及血浆病毒灭活的工作,更进一步提高了血液质量和安全。

关于血液收费,《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规定“公民用血应交付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目前执行的血液收费标准是2005年卫生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的《关于调整公民临床用血收费标准的通知》,全国所有血站制备血液的所有血液制品收费实行全国统一标准,还有其他十余种不同血液制品都是全国统一定价统一收费的。

(原标题:市卫计委澄清市血液中心工资福利传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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