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婚闪离,再闪都会留痕今后还会屡被“揭疤”
山西新闻网
6月25日,奥运冠军刘翔在微博里宣布与妻子葛天离婚,这段仅仅维持了9个月的短暂婚姻,引发了人们对闪婚闪离现象的热议。本报接到多个电话,有老人也有年轻人,很关切地提出了一个问题:“再结婚的话,结婚证上也不写再婚,闪婚闪离对今后生活是不是就没啥影响?”这些咨询的读者原来也有过一年或两年之内闪婚闪离的经历。
记者对此进行走访,业内人士给出的答案是:即便是普通老百姓,只要闪婚闪离过,就会留下痕迹,有关婚育史的问题,今后还会屡被“揭疤”。
A 户口本、婚姻信息网、声明书上
婚史信息步步留痕
6月29日,带着这一问题,记者走访了婚姻登记量在太原市各县(市、区)中居首位的小店区婚姻登记处,2014年全年,小店区婚姻登记处共办理结婚登记8103对,离婚登记1249对,补领婚姻证810件。这几年,随着小店区的快速发展,大量年轻人涌入,每年婚姻登记人数也在逐年增加。
提及闪离话题,该登记处负责人程晓梅感慨:“现在,年轻人离婚率太高了。”在她印象中,经他们手办理的最短婚姻仅持续了两个月:2013年1月4日“一生一世”好日子办理了结婚登记,3月初就办理了离婚手续。有关同年结婚又离婚的数据,记者也询问了其他城区的婚姻登记处,但给出的答案,或是没有做过专门统计,或是没有通过媒体公布过,保守地说,一个城区里,同年结同年离的,一年足有20多对,年龄在30岁左右。
说起分手原因,程晓梅很不理解,有的是性格不合。还有的是因为财产,比如,婚前男方家承诺过,新房名字上将来要加上女方的名字,没结婚男方肯定不能加,可结了婚因故没兑现,女方就来闹离婚了,“真不知道结婚时双方是看重爱情还是看重财产!”
在民政部门办理婚姻登记时,结婚、离婚、再婚都要求在男女一方的户口所在地办理。结婚时,不需要单位、社区开证明,准新人带上户口本、身份证、照片,十多分钟就能从单身步入已婚之列。离婚手续也简单,除了这些,再拿上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即可,但是,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一栏就不一样了。
程晓梅说,再婚时,结婚证上虽然没有“再婚”二字,但按正常程序,户口本上要相应地注明,否则不能办理。“结婚时,户口本上是未婚状态;离婚时,户口本上是已婚状态;而再婚时,则相应地标为离异或丧偶。”除此,自2011年8月1日起,我省还实现了婚姻信息登记全省联网,也就是说,在省内哪个地(市)、县(区)办理了婚姻登记,信息都会上传,工作人员都能查到。
如果有人刻意隐瞒婚史,不去派出所更改婚姻状况,而且还是跨省婚姻,婚姻信息虽然一时难以查阅,但还有一份声明书会对其进行约束。
记者看到,登记结婚时,准新人都要填“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声明书上除了本人的基本信息外,还要求写明婚姻状况是未婚、离婚还是丧偶,并承诺声明真实,如有虚假,愿承担法律责任。
B 办准生证独生子女证、报生育险婚育史随时都会被查问
闪离的后续影响,在基层工作的计生服务员给记者讲出了一大堆。
小店区北营街办一位计生员称,她就遇到过一对,女方第一段婚姻很短,光是领了证,连酒席都没办,单位人都不知道。再婚后要生育孩子,夫妻俩来社区办准生证(生育服务证)了,计生员见两个人年纪都三十大几,不小了,和男方很熟悉,知道他是本社区的,离异过,未生育,但女方的婚育情况就不了解了。计生员靠近她,低声盘问起来:“咱们都是女人,有啥说啥,你是初婚还是再婚?”
女人说了实情,计生员开始耐心地讲政策,如果单位有生育险,办生育服务证时,除了提供离婚协议书或者法院判决书,还要有单位的婚育证明,写明每段婚姻时间及婚后生育情况。要不然,办生育服务证时就没法填写服务单位,不写服务单位,将来报销生育险时也会有麻烦。
女人不想让单位知道自己的这段婚史,但一听“六个月能报销万数块钱”,她就犹豫了,最终还是泪汪汪地看着男人:“这钱咱不要了吧?”
计生员说,在这件事上,这段婚史没有扩散到女方单位,但接下来办理独生子女证,发放独生子女奖励金等,这些婚育情况只有单位知道了,才能办理后续手续,否则就享受不到。
坞城街道计生办负责人称,每户居民的家庭状况,计生员在入户时都会摸底,并录入人口信息网,但闪离得太隐蔽,计生员可能还没掌握情况,婚姻就散了,不会在人口信息网留痕。还有的是人户分离,户籍所在社区根本不了解情况,居住地又随意变动,这些人的短期婚姻,计生员只能凭感觉盘问,但婚内生育过孩子,且在派出所上了户,计生员就能查到。
此外,闪离的影响,除了计生上,户籍方面也有小麻烦,再比如,有的人一结婚就迁户,等离婚往出迁的时候,可就要费一番周折,想隐瞒婚史更是不可能的。
本报记者 姬仙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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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后”离婚人数连连攀升
据腾讯新闻网报道,近年来,中国离婚人数激增。民政部发布的《2013年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13年中国依法办理离婚手续的共有350万对,比2012年增长了12.8%。这也是自2004年以来,中国离婚率连续10年递增。而在这愈演愈烈的离婚浪潮中,“80后”正成为主力军。
全国妇联于2009年10月至2010年4月组织开展了“中国和谐家庭建设状况问卷调查”,在全国10个省区市选取了1万户家庭样本(城乡各占一半)。结果显示,“80后”离婚率高达20%—30%,远远高出“50后”“60后”,而且还呈逐渐递增态势。在南京、重庆等地都有鲜明的数据,比如在重庆彭水法院审结的离婚案中,“80后”离婚人群占离婚案件的比例,从2012年的35%发展到2015年1月到5月的54%。而2014年中山大学在上海、广州进行的一项小样本调查,结果显示,“80后”的已婚人士中,离婚人数达到或者接近一半。
(原标题:闪婚闪离,再闪都会留痕今后还会屡被“揭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