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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证制度是社会公平正义的大进步

江苏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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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特约评论员 顾德宁

6月30日江苏法制报报道,江苏居住证制度在全省13个市全部落地,全省累计制发居住证1546.3万张,覆盖逾75%的流动人口。各市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出台了居住证配套待遇细则,大大提升居住证“含金量”,让外来人口享受同城待遇。

江苏这种强化城市居住权而削弱户籍权的重大改革,是社会公平正义的大进步,令人高兴,值得称赞。户籍制度本来是一种按住户登记的人口管理制度,但我国的户籍制度被附加了过多的权利,演变成与户口性质和登记地相挂钩的权利界定和利益分配制度,目前与户籍挂钩的个人权利有许多项,涉及政治权利、就业权利、教育权利、社会保障、计划生育等各个方面,户籍差别也成为拉大个人收入和幸福差距的推手。一些大城市的户籍甚至标上了几十万价格。我们的户籍问题实际就是权利不平等的问题,是个人权利的均等化和公共服务均等化受到侵占的问题。但现在要一下子把户口本的含金量都削掉,也不现实,比较智慧的办法是削弱、淡化和稀释,降低门槛,扩大受惠面,最终成为所有城市居住者的基本权利而不再特殊或稀罕。江苏一下子就把一千五百多万流动人口送进居住证时代,就是用强化所有人在城市的居住权来削弱和淡化户籍权,一条一条地把现在户口本上的好处和权力转移到居住证上,就是在维护每一个人的居住权。等户口本与居住证的权重基本相等时,入不入户又如何?

城市流动人口多指外来务工人员,特别是农民工。多年来,一亿多被我们称作兄弟的农民工在城市里生活打拼多年并作出巨大的贡献,却缺乏包括子女教育权在内的基本居住权,怎能不让人难受和不满?这种城市“户籍差别”所造成的“身份差别”,“身份差别”所造成的“权利差别”和“公民差别”,不仅有违我们国家和社会的公平正义原则,妨碍中国梦的实现;而且,安居才能乐业和稳定,没有实际居住权的农民工兄弟,就不能共享城市发展成果,如此,社会风险成本也极高。对此,必须改革。这样看,江苏流动人口迈入居住证时代是一个标志性,也是一个极好的开端。

在居住证所有的权益中,我们特别看重的是孩子的教育权。许多“农民工二代”是在条件简陋、师资缺乏的“农民工子弟学校”里求学和长大的,他们已失去了许多,不可弥补,“农三代”决不能再走这条老路。

同时,我们还应注意,在这个提高居住证“含金量”的过程中,地方政府不要再为城市户口贴金了,不能形成居住证“含金量”追着户口跑,却怎么也赶不上的窘境。如此提醒,并非多余,因为现在此类事并不少,更令人担忧的是,出台相关政策或实施的政府部门依然对此缺乏认识,甚至津津乐道和沾沾自喜,当作惠民政绩或正能量。例如,某某市大张旗鼓,宣传用城市户口重奖见义勇为或优秀外来务工人员等。这不明摆着户口本比居住证要高大上?一些政府过于热衷这类以户籍划分的民生和激励,会把户口含金量弄得越来越高,对此应有严格的制度和监督,户口的“含金量”到此为止吧,居住证的“含金量”要赶快追上。

(原标题:居住证制度是社会公平正义的大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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