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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今年试点特殊公安专业人才定向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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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共16个名额

本报讯(记者张晓鹏)6月26日,记者从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了解到,今年我省试点特殊公安专业人才定向培养,符合公安院校招生条件和人民警察录用条件,2001年6月30日前出生的2015年应届高中毕业生(限男性)且达线的考生,可以选报。

培养院校及招收专业: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国内安全保卫专业4人(理工类2人,文史类2人)和公安情报学专业(反恐怖方向)3人(理工类2人,文史类1人);中国刑事警察学院:侦查学专业(技术侦察方向)3人(理工类3人);新疆警察学院:侦查学专业(维吾尔语方向)6人(理工类3人,文史类3人)。

考生应在填报高考志愿时选择提前录取批次,并填报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国内安全保卫专业、公安情报学专业(反恐怖方向)或中国刑事警察学院侦查学专业(技术侦察方向)或新疆警察学院侦查学专业(维吾尔语方向)。未选择提前录取批次、未报考定向培养院校的考生,不得调剂到相关院校进行定向培养。

填报志愿应在27日18时前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http://www. sxkszx.cn)填报。

从志愿报考的考生中,按照高考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生计划与考生人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体能测试的人员。报考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或中国刑事警察学院的,高考成绩需达到一本分数线;报考新疆警察学院的,高考成绩需达到二本分数线。省人社厅、公务员局会同省公安厅组织体检和体能测试。体检和体能测试时间为6月30日,地点在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

从体检、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中,根据招生计划1:2的比例,按照高考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的人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满分100分,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承担笔试命题、阅卷工作,面试由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组织。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70%和3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参加考试人员达不到1∶2比例的,应减少或取消招生计划。笔试时间为7月5日,笔试地点、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录取时省招办根据省人社厅和省公安厅提供的拟录用人员名单,根据招生计划1∶1的比例,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投档,相关院校审档无异议后予以录取。如有考生审档不合格,则按公务员录用考试总成绩顺序递补。录取工作在提前批进行、本科一批开始前结束。省招办将院校录取人员名单送省公务员局和省公安厅存档。

考生录取后、获得入学通知前,须与省公安厅签署定向就业协议,最低服务年限为7年。学生完成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取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相关学位后,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要求的,按学习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选择公务员岗位(原则上在地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并由省公务员局办理录用手续。

在校学习期间不合格或者毕业时未获得相应学历学位,以及毕业时不符合相应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国家不负责安排工作,考生自行择业。同时,一次性将所享受的教育费用和补助费按规定退还。在校期间主动放弃学业的学生或违约不到定向单位工作的毕业学生,不得录用到其他党政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其有关情况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并应在违约处理决定公布后1个月内,一次性将所享受的教育费用和补助费按规定退还,并缴纳该费用50%的违约金。

(原标题:我省今年试点特殊公安专业人才定向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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