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举行毒品犯罪宣判大会
深圳商报
昨日上午,2015年深圳市“6·26”国际禁毒日新闻发布会暨毒品犯罪案件公开宣判大会在深圳市中院举行。深圳商报记者 李博 摄
深圳商报记者 包力 通讯员 梁冰
昨日,2015年深圳市“6·26”国际禁毒日新闻发布会暨毒品犯罪案件公开宣判大会在深圳中院举行,在案件宣判现场,三名女被告人颇为引人注目,其利用文胸等隐私部位走私毒品的新作案手法令人惊奇。
深圳打击毒品犯罪成效显著,据悉,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市禁毒委的正确领导下,我市禁毒人民战争扎实推进,禁毒委各成员单位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关于禁毒工作的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良好局面,禁毒工作整体成效显著。
公安机关
发挥禁毒主力军作用
截至6月24日,全市共破获毒品案件2431宗,共刑拘毒品犯罪嫌疑人2841名,共打掉毒品犯罪团伙68个,缴获各类毒品2.84吨。共查处吸毒人员10848人,强制隔离戒毒2500人。侦破一大批大案要案,其中千克以上毒品案件80宗,万克以上毒品24宗。
法院系统
强力打击毒品犯罪
今年上半年,全市法院共受理一审毒品案件2461件,同比上升39.4%;共审结1896件,判决被告人2370人;共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以上刑罚373人,占判决被告人总数的15.7%,其中无期徒刑直至死刑51人。
检察机关
快捕快诉涉毒犯罪案件
通过快捕快诉一批涉毒犯罪案件,有力打击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依法批准逮捕2221件2616人,依法提起公诉1877件2144人。
深圳海关
拒毒于国门之外
今年以来,深圳海关共查办毒品走私案件30宗,抓获毒品走私犯罪分子34人,缴获海洛因、冰毒、氯胺酮、大麻等各类毒品249公斤、易制毒化学品约3公斤,摧毁特大走私制贩毒团伙3个,查办毒品走私案件数量居全国海关前列。
邮政管理
打击通过寄递渠道的
毒品犯罪
2014年12月至今年3月,市邮管局加强对企业收寄验视情况的检查力度,对发现的涉毒案件实行责任倒查,依法追究违法违规企业的责任,去年以来立案查处违规寄递企业20余起。
重大案例
女子利用文胸等隐私部位走私毒品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张秀玲、赵敏根据汤剑平(另案处理)的安排,多次走私毒品到香港。张秀玲租住深圳市罗湖村33栋某房,保管汤剑平安排其接收的海洛因,并准备将该批海洛因运去香港。
2014年3月20日,张秀玲在罗湖火车站二楼大快活茶餐厅外公共厕所门口,交给赵敏2个用避孕套包装的毒品海洛因。赵敏将一个放在阴道内,一个放在文胸里面,与汤剑平从罗湖口岸回香港。
同年3月22日,张秀玲在罗湖村出租屋房再次交给赵敏6个用黑色丝袜包装的毒品海洛因。赵敏将毒品放在文胸内,与汤剑平从罗湖口岸回香港。
同月25日,张秀玲再次在罗湖火车站二楼大快活茶餐厅外公共厕所门口,交给赵敏用避孕套包装的毒品海洛因2个。赵敏将毒品放在文胸内独自从罗湖口岸回香港。
同月26日中午,张秀玲、赵敏、汤剑平先后到达深圳市盐田区金融路桥东小区2栋2单元某房。张秀玲将事先用丝袜包装好的海洛因交给赵敏,赵敏将该海洛因分别塞进文胸两边隐藏好。
后三人离开该房,在走到该单元门口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民警当场在赵敏的文胸内搜查出毒品海洛因200.87克。
随即,公安机关对深圳市罗湖村33栋某房进行搜查,当场搜查出毒品海洛因1545.8克(含量为58.2g/100g至67.7g/100g)。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秀玲、赵敏明知是毒品而走私出境,均已构成走私毒品罪。鉴于两人并非毒品所有者,在涉及该部分毒品的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法院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张秀玲犯走私毒品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赵敏犯走私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查获的海洛因1746.67克予以没收,由扣押机关依法销毁。
毒贩撞了毒贩的车 转移毒品时被抓获
经审理查明:2014年5月16日5至6时许,被告人蔡伟斌按照嫌疑人张权声的安排,驾驶一辆丰田卡罗拉汽车载着女子蔡映卿从汕尾市海港酒店来到陆丰市甲子镇,后通过蔡映卿打手机电话联系,并从一男子处接收了用编织袋装的两袋毒品晶体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
随后,蔡伟斌、蔡映卿按照张权声的要求,驾车载运毒品从甲子镇来到汕尾市品清村的地磅站停车场,并于同日9时许和张权声、被告人黄惠武碰面后,将两编织袋冰毒抬进停车场的办公室内,按张权声安排将毒品分装为每包1公斤的包装。
期间,张权声发现毒品只有约59公斤,只能分装成59包,少了1公斤毒品,便指使蔡伟斌驾车去海港大厦某房另取1公斤冰毒。张权声驾车载着蔡映卿、李秀丛、黄晓旋(取保候审)先行离开了停车场前往海港大厦。黄惠武则独自驾驶载运着毒品的本田CRV吉普车尾随其后。
三车在海港大厦门口汇合,蔡伟斌将1公斤的冰毒交给蔡映卿,转递给黄惠武放在其车上。蔡伟斌又按照张权声的要求交给黄惠武2000元路费,然后独自驾车先行离开。
同日11时许,张权声驾车载着蔡映卿、黄晓旋、李秀丛在前方行驶,并引领着黄惠武驾驶的装有毒品的运毒车辆前往深圳。到达深圳市滨河大道鹿丹村人行天桥附近后,黄下车离开。当二车行驶到南山区滨海大道与后海大道交汇处的辅道时,黄惠武驾驶的车辆不慎追尾了张权声驾驶的车辆。
因黄惠武驾驶的车辆受损严重,张权声等人遂立即下车转移黄惠武车上的毒品。此时,公安民警根据情报赶到现场,将正在转移毒品的蔡映卿抓获,当场缴获60包毒品(经鉴定,均含甲基苯丙胺,共重60216.6克),其余三人逃离了现场。
2014年5月20日,黄惠武被深圳警方抓获归案。 蔡伟斌于2014年5月23日被汕尾市公安局移送深圳公安机关处理。
法院一审判决:蔡映卿犯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缓刑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蔡伟斌犯运输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刑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黄惠武犯运输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万元。
昨日在法庭上,女子蔡映卿得知自己被判死缓后,望着旁听席上的家人,泪流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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