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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考完了家长喝嗨了交警连查两起酒驾

东方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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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管部门开展百日行动排查交通安全隐患

6月1日至9月8日期间,南京交管部门在全市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行动。6月9日晚,交管部门出动200余名警力,设置30个整治行动执勤执法点,对酒后驾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以及渣土车、三小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整治。6月9月至10日凌晨,全市共查获酒后驾车12起、不按规定使用灯光51起、渣土车、三小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46起。

通讯员 宁交轩 钱春龙 廖超 程程

东方卫报记者 徐杨

违规使用远光灯

女司机被罚100元记1分

6月9日晚上8时左右,二大队三中队民警李子龙和孟凡在中山东路和洪武路附近巡逻时发现,远处一辆小车开着刺眼的远光灯一路驶来,当时对向的车流量很大,但这位车主丝毫没有变换灯光的意思,民警迅速将该车拦下。

“开着远光灯,前面的路我能看得更清楚。”车主王女士并没有觉得自己的行为有什么不妥。而当她站到自己车前,被远光灯刺得难以睁眼后,才意识到这样的灯光会给对面的驾车人造成很大的不便,也间接导致自己的安全失去保障。随后民警对王女士处以100元罚款,并记1分。

交警解释,夜晚行车如果长时间开着远光灯,由于强光和聚光效应,远光灯会刺激其他驾车人和行人的眼睛,还会在瞬间对前方某个角度形成局部“盲区”甚至致使他人短暂“失明”,从而无法看清路面情况,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上路行驶的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一次将被记1分并处罚款。

此外,不按规定开车灯也要受到处罚。6月9日夜间,民警李子龙在洪武路淮海路路口执勤时,发现一辆摩托车在行驶中没有开启车灯,“在夜间行车,不开灯是非常危险的。”李子龙说,夜间光线本来就不足,如果不开启车灯,不仅会给驾驶员观察路况带来不便,同时也会让其他车辆和行人难以识别,从而引发碰撞、追尾、剐蹭等交通事故,严重的可能造成人员伤亡。随后民警对其处以100元罚款,并记1分。车主刘先生则表示,以前都没在意这些,“有了这次教训,以后一定会记住正确使用车灯。”

下车喝酒躲酒驾不管用

验血有酒精就要罚

6月9日晚上11点半左右,三大队民警在凤台路集庆路路口对过往车辆查酒驾。一辆轿车被拦了下来,经过酒精测试仪检测,司机体内酒精含量为4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车。

“孩子今天刚刚考完,说感觉还不错,”面对交警的询问,司机道出了酒驾的原委,“我们几个家长一高兴就多喝了几杯,确实不该再开车了。”正说着,突然这位司机的手机响了起来,听对方说话的口气,似乎是另外一名家长在询问他到家了没有,“我在路上被交警拦下来了,酒驾被查了。”

无独有偶,就在交警处理这起酒驾时,又来了一辆轿车停了下来,司机从车上下来,手里竟拿着半瓶白酒。他走到交警面前,打开酒瓶猛喝了一口,并对交警说:“我是下来以后喝的酒,你不能算我酒驾了。”经询问,才知道这位驾车人也是考生家长。经过检测,这名司机体内酒精含量为79mg/100ml,差一点就达到了醉酒驾车。

“就算是刚刚下车后喝了一口酒,酒精测试仪的指数应该也不会有这么高。”交警说。这时,前一位司机过来解释,“我们两个是朋友,刚刚就在一个饭桌上喝的酒,”原来,听说他被查,同样喝了酒的另一位司机才出此下策,希望能躲过交警的处罚。最终,两名驾驶人各被罚款1000元,驾驶证暂扣6个月,并记12分,所幸两人未达到醉驾标准也没有造成事故。

据交警介绍,在以往的酒驾查处过程中,也有不少未饮酒却被测出体内有酒精存在的事例。 “曾经有个驾车人,把酒心巧克力当早饭,吃了一整盒,结果被我们查到时,体内酒精含量达到饮酒驾驶标准。”交警三大队钱春龙说,还有的驾车人吃了用酒腌制的醉虾、醉蟹等食品,甚至只是吃了不少荔枝,却也被酒精测试仪测出了超标的酒精含量,“一般这样的情况,体内酒精不会留存太久就会被代谢掉。但要提醒驾车人的是,如果经过验血测试,仍然认定体内有酒精存在,那么不管是否真正饮酒,都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原标题:孩子考完了家长喝嗨了交警连查两起酒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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