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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电单车上深南大道罚款2000元并扣车

深圳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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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都市报讯(见习记者 谢孙武 通讯员 刘明) 昨日,记者从交警部门获悉,深南路、深南大道今日起划定为严管示范路,严禁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进入行驶和停放。深圳交警表示,驾驶禁行车辆在严管区域内通行将面临扣留车辆、罚款2000元。规定执行期为2015年6月3日至2015年12月2日。

6月1日、2日,深圳交警组织福田、罗湖、机训大队的警力200余名,在严管区域内开展行动,对非法营运、冲禁令的违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等进行查处,并对停在深南大道人行道两边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进行清理,将车辆全部暂扣。交警提示,对于办理通行证允许上路通行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等车辆可以通过与深南大道平行的道路通行。

按照规定,严管区内禁行车辆包括:二、三轮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人力三轮车、残疾人电动、机动轮椅车(含经本市残联备案的车辆)等。交警部门表示,驾驶摩托车、电瓶车以及电动自行车和其他非机动车在限制或者禁止通行的区域、路段、时段通行的,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处2000元罚款。

依照《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等法规规定,驾驶不符合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的,一律扣留车辆,处1000元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非法拉客、扰乱秩序的,一律扣留车辆,处15日以下拘留;不服从管理、阻碍执法的,一律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一律追究刑事责任。

(原标题:摩托车电单车上深南大道罚款2000元并扣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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