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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宫裸照”事件暴露出规则软肋

新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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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须虫

一名摄影师近日在故宫里避开人潮,为女模特拍摄一辑三点全露裸照,尺度之大引起网友争议。针对网友质疑,摄影师通过个人微博回应称,创作没有影响任何人。1日,故宫方面发布相关说明,表示故宫博物院事先对此事并不知情,但工作人员曾在事发时对此行为进行过制止。故宫方面表示,坐在文物建筑螭首上进行拍照,不仅违反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严重影响了故宫博物院应有的文化氛围,更是对文物本身和文化遗产尊严的破坏,应当受到全社会的谴责。(今日《新安晚报》A13版)

摄影师在故宫拍大尺度裸照,引起网友争议,其中负面评价居多,概括起来是“三宗罪”:一是伤风败俗。故宫博物院游人如织,大庭广众之下,一丝不挂地裸露在游人面前,还摆出不同的造型,给人以持久的视觉猥亵,有碍观瞻,对公共道德造成伤害;二是亵渎文化,破坏文物。故宫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代表,在如此庄重的地方拍摄裸照,是对中国文化的不敬,而女模特骑坐在螭首上,对文物建筑的安全构成威胁,如若不慎就有可能损坏文物;三是借机炒作,用充满争议性的话题,来刺激眼球、吸引关注,达到一定目的。

争议归争议,但是真要追究起来,你就会尴尬地发现,没有确切的法规来度量。首先,人体摄影游离在道德与艺术交界的模糊地带,对具体的行为很难作出准确的界定,容易沦为低俗的遮羞布,反而易于被效仿当作炒作的手段。比如,去年张家界宝峰湖裸体婚纱事件也一度引得社会吐槽。这也说明,传统的道德对当下一些低俗边缘现象失去约束。其次,在文化文物管理等特殊场所,对人们具体行为的禁止、约束界线不清晰,哪些行为是禁止的、哪些行为是需要获得管理方批准的,以及该怎么管理、违规该如何处罚等,谁也说不清道不明。第三,传播的“底线”在哪里,比如,就算是人体艺术,作品该被怎么运用,艺术与恶俗炒作如何区分,至少不能由“艺术”一家之言来发声。“故宫裸照”事件暴露出一些规则的软肋。社会在进步,人们的观念在改变,对于一些新生现象,也能给予必要的包容,这是时代精神的要义。但是,包容不是无原则地照单全收,社会秩序、文化环境等,都必须靠确切的规则来维系,包容或者争议必须立足于规则。“故宫裸照”事件,或许并非如争议的那么可怕,但真正可怕的是,失去约束泛化成一种无限的自由。必须要说的是,诸如人体摄影这样,介于艺术与道德之间的行为,并不适用于所有时间、所有场所、所有的传媒手段。譬如,在西方,女士可以在沙滩上裸体晒日光浴,但绝不能穿着睡衣在客厅会客。

争议需要求取最大公约数,而求取公约数的结果,就是完善规则,达成观念与行为界线的契约,进而消除争议,也防止新的争议发生, “故宫裸照”对于 事件来说也是如此。

(原标题:“故宫裸照”事件暴露出规则软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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