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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怪储户泄露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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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芳想不通,自己从未向他人泄露过借记卡账号和密码,且卡也一直在自己身上,怎么会被他人在异地盗取呢?王芳决定通过诉讼来向银行讨说法。今年1月29日,她一纸诉状将银行告上法庭,索赔损失20075元及相应利息。

鼓楼区法院如期开庭审理此案。庭审中,银行表示,王芳的借记卡个人信息包括密码都是由其本人保管,个人信息保护责任完全在储户自身,银行通过王芳的账户历史明细发现,王芳在使用这张银行卡的过程中,留有大量网上支付记录,存在明显的泄露信息、密码的可能,所以,被盗取的责任归属须最终由公安机关的侦查结论确认。

银行还提出,王芳使用的借记卡系磁条卡,该卡型是经过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允许使用的,故不能认定此类卡型存安全隐患、更不能据此认定被告银行存有过错。犯罪嫌疑人刷卡取款是在天津某银行的ATM机上操作,并不是他们银行的ATM机上,故刷卡系第三方进行的验证,验证失误的结果不应由他们银行来承担。

针对银行的理由,王芳提出质疑。她认为,首先她坚持称自己没有泄露借记卡的密码信息,其次她认为银行发行的借记卡不具有唯一可识别性,居然可以被他人复制成伪卡取款,不能保证储户资金安全,银行理应承担对她存款损失的赔偿责任。

(原标题:银行怪储户泄露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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