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保险制度下月实施 百姓的钱存哪安全
大河报
记者席韶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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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年铸一剑存款保险制度5月1日实施
去年年底,存款保险制度开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之前的征求意见稿不同,此次正式出台的条例增加了偿付时限,明确7个工作日足额偿付。
央行有关负责人指出,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有利于完善我国金融安全网,更好地保护存款人的利益,维护金融市场和公众对我国银行体系的信心,进一步理顺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深化金融改革,维护金融稳定,促进我国金融体系健康发展。
而实际上,早在1993年,国务院就提出了建立存款保险基金制度,以保障社会公众利益。
22年后的今天,这一制度终于瓜熟蒂落。那么,究竟何为存款保险制度?对此,央行也做了具体解释:
存款保险制度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保护存款人利益的重要措施,是金融安全网的重要组成部分。所谓存款保险,是指吸收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缴纳保费形成存款保险基金,当投保机构经营出现问题时,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依照规定使用存款保险基金对存款人进行及时偿付,并采取必要措施维护存款以及存款保险基金安全的制度。
2008年的金融危机以来,有关国家和地区不断完善存款保险相关制度,在保护存款人权益,及时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以美国为例,正是受益于成熟的存款保险制度,金融危机期间,美国有效规避了金融体系风险,成功处置了近500家倒闭银行的风险。
从存款人角度来看,存款保险制度更有助于加强存款人保护,有效防止银行挤兑。而从金融机构的角度来看,该制度则有助于加强对金融机构的市场约束,促使金融机构审慎经营。
存款保险能赔多少?本金利息都会保最高赔付50万
按照《存款保险条例》,存款保险实行限额偿付,最高偿付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本金利息均包括在内。这一限额高于世界多数国家的保障水平,能为我国99.63%的存款人提供全额保护。
也就是说,5月1日起,银行一旦破产了,储户的存款还可以要回来,由保险公司进行赔偿。不过,并非所有的存款都会得到赔偿。央行规定存款保险实行限额偿付,最高偿付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
按照规定,存款保险实行限额偿付,最高偿付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具体来说,同一存款人在同一家投保机构所有被保险存款账户的本金和利息合并计算的金额在50万元以内的,实行全额偿付;超出的部分,依法从投保机构清算财产中受偿。
如果您在一家银行存款在50万元以内,那么,一旦该银行破产,您可以从保险公司获得全额存款赔偿,赔款中包括您的本金和利息。但是,如果存款超过50万元,最高赔偿也是50万元。
存款保险多久到账?7个工作日足额偿付
那么,对于储户来说,一旦出现了银行破产的情况,保险公司的赔付多久能够到账?
对此,《存款保险条例》也做了明确规定:存款人有权要求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偿付被保险存款的情形,包括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担任投保机构的接管组织、实施被撤销投保机构的清算以及人民法院受理对投保机构的破产申请等。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在上述情形发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足额偿付存款。
谁缴保费?储户不用缴由银行强制性缴纳
既然是保险,就得缴保费。对此,有市民担心,存款保险制度实施后,保费由谁出?这笔费用会不会转嫁到储户身上,增加自己的负担?
对此,《存款保险条例》也有明确规定:存款保险的保费缴纳主体,是由投保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缴纳。费率由基准费率和风险差别费率构成,其标准由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根据经济金融发展状况、存款结构情况以及基金的累积水平等因素制定和调整,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各投保机构的适用费率,由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根据投保机构的经营管理状况和风险状况等因素确定。市场人士测算,若平均费率在0.04%-0.08%的区间,缴纳保费对银行利润有一定影响。
也就是说,存款保险的投保人是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而非存款人。
此外,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也将由国务院决定。
而且,《存款保险条例》规定的存款保险具有强制性。在我国境内设立的吸收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包括商业银行(含外商独资银行和中外合资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都应当参加存款保险。
同时,参照国际惯例,规定外国银行在中国的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以及中资银行海外分支机构的存款原则上不纳入存款保险,但我国与其他国家或者地区之间对存款保险制度另有安排的除外。
啥时候有权要求赔?四种情形下可要求赔款
对于老百姓来说,存款保险的推出意味着把钱放在银行也并不完全保险。那么,在什么情况下,储户有权要求赔偿呢?
对此,条例明确规定,在以下几种情形时,存款人有权要求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使用存款保险基金偿付存款:
一是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担任投保机构的接管组织;二是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实施被撤销投保机构的清算;三是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对投保机构的破产申请;四是经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情形。
有没有保不了的情况?有!三类情况保不了
虽然存款保险制度出台,可以有效保障存款人的利益。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也并不是所有的存款都能获得赔付。
根据《存款保险条例》规定,存款保险条例只能对银行破产情况下储户的存款起到保护作用,存款丢失、理财产品亏损等情况都是“保不了”的。
首先,存款丢失的情况。最近一两年间,曾发生过多起银行存款丢失案件,储户存款丢失是银行内部信息系统、管理及监管方面的问题,很多情况下都是银行“内鬼”监守自盗造成的,并非银行出现经营危机,更非银行面临破产倒闭。所以,虽然存款保险条例出台了,但对储户存款丢失案件来说并无关系。
其次,银行理财产品亏损情况。如果银行理财产品出现本金亏损、收益不达标、理财变保险等情况,也不属于银行经营问题,因此,这种情况下,存款条例对理财产品无法提供保障。
最后,银行代售的基金、债券、信托理财等产品出现资金亏损的情况。此类产品都是由银行代售,一旦此类产品出现兑付危机或资金亏损,存款保险条例也是保不了的。
制度改变思维银行也是可以破产的
提及存款,多年来,中国人一直认为,把钱存银行,就等于是把钱放进了“保险柜”,银行就是最安全的。
而随着存款保险制度的出台,业内专家提醒:首先,老百姓对银行存款的风险意识需要改变——银行存款不再是“保险柜”了,也有可能出现风险;其次,有风险意识,但也不需要过于担心——银行可以倒闭,并不是意味着我国的大型商业银行会倒闭,而且,由存款保险制度托底,最高赔付额已经涵盖绝大多数客户。
50万为上限别把鸡蛋放在同一个篮子里
由于存款保险的赔付上限为50万元,因此,不少人认为,是不是应该分散风险,如果存款超过了50万元,最好把这笔大额存款分别以50万元为一个杠杆,存在不同的银行里。
对此,银行人士认为,大家能够有这样的风险意识,是好事情。不要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做分散投资,也一直是投资领域遵从的一个原则。如果客户不怕麻烦、不影响使用,当然可以这么做。一旦银行出现系统性经营风险、宣布破产,存款超过50万元的储户不至于损失太多。
但是,从另一个方面来说,存款保险制度的推出,对银行的经营风险做了保障,并不意味着,有了这个制度,以后就会出现银行接二连三破产的情况。因此,储户在办理存款时,可选择自己认为信得过的银行,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分配存款的额度,而不必有惊慌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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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银行有啥影响?利于银行业优胜劣汰
以前我们没有实行存款保险制度,但老百姓依然认为,银行的存款是最保险的。为什么呢?对此,业内专家说,其实,我国长期以来对银行业实施的是“隐形担保”,一旦银行出现经营问题,会由政府对问题银行进行风险兜底。这虽然可以保障储户利益,但是也不利于银行业正常的优胜劣汰,积累了一定的道德风险。
对于存款保险制度对银行业发展的影响,华夏银行发展研究部战略室负责人杨驰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认为,存款保险制度推出以后,不会影响大部分中小商业银行的流动性,更不会出现存款搬家的情形,但会督促中小商业银行加强流动性风险管理,提升服务水平。
而且,存款保险制度推出后,虽然商业银行需要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费,但对商业银行的盈利影响其实很有限。杨驰测算说,我国商业银行2014年底存款总额98.34万亿元,以平均0.02%的存款保险费率(0.02%仅为对比国际平均水平的估算费率)来计算,收取的存款保险费率约200亿元,仅占商业银行2014年全年净利润1.55万亿元的1.3%,完全在商业银行的可承受范围之内,对盈利的影响可以忽略不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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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保险条例》的前世今生
1993:我国首次提出建立存款保险制度。
2004: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稳定局开始起草《存款保险条例》。
2005:金融稳定局透露我国存款保险制度初步方案出炉,并获国务院原则性批准。
2012:央行在报告中称,“我国推出存款保险制度的时机已基本成熟”。
2013: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建立存款保险制度。
2014:央行在报告中称,“目前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各项准备工作已基本就绪”。
2015:国务院公布《存款保险条例》,并于2015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
(原标题:存款保险制度下月实施 百姓的钱存哪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