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纪委通报5起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件
山西新闻网
本报3月9日讯 今日,运城市纪委通报了5起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具体情况如下:
1 运城市宾馆原总经理杜泰来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经查,杜泰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贪污公款;利用从属关系,与多名女下属发生不正当两性关系。杜泰来的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违法,其中贪污问题涉嫌犯罪。
经运城市纪委审议并报运城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杜泰来开除党籍处分;经运城市监察局审议并报运城市人民政府批准,决定给予杜泰来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 河津市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刘少华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经查,刘少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职务影响,索贿受贿;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多次收受礼金,将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由其他单位支付;与他人通奸;对单位违规建设技侦业务用房负有直接责任。刘少华的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违法,其中索贿受贿问题涉嫌犯罪。
经运城市纪委审议并报运城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刘少华开除党籍处分;由其上级主管单位给予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 夏县政协原主席田成贵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经查,田成贵在任夏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贪污公款。田成贵的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犯罪。
经运城市纪委审议并报运城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田成贵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 闻喜县委原常委、宣传部原部长高俊红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经查,高俊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贪污公款;挥霍浪费公款;违反财经纪律,套取财政资金;违规操办儿子结婚事宜,收受非亲属礼金。高俊红的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违法,其中贪污问题涉嫌犯罪。
经运城市纪委审议并报运城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高俊红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依法罢免其闻喜县第十五届人大代表职务;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5 平陆县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潘长青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
经查,潘长青在任平陆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期间,收受贿赂;滥用职权;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潘长青的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违法,其中受贿等问题涉嫌犯罪。
经运城市纪委审议并报运城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潘长青开除公职处分;依法罢免其平陆县第十五届人大代表职务;收缴其违纪所得。此前,司法机关已对潘长青涉嫌犯罪问题立案侦查。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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