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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第一巡回法庭深圳挂牌

长安街知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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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上午,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在广东省深圳市正式挂牌。根据最高法相关司法解释,第一巡回法庭的巡回地为广东、广西和海南;设立在辽宁省沈阳市的第二巡回法庭的巡回地为东北三省。巡回法庭的人财物均由最高法统一管理,巡回法庭为最高法派出机构,巡回法庭作出的判决、裁定和决定,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和决定。此外,巡回法庭实行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作出的判决、裁定经合议庭成员签署后,由审判长签发。京华时报记者张剑

□现场

法官整齐列队向国旗宣誓

昨天上午8点半,在深圳市红岭路的第一巡回法庭办公地点院内,30多名法官身穿法袍整齐列队,等待即将开始的法庭揭牌仪式。上午9点,法警仪仗队进入院中央,在国歌声中,五星红旗冉冉升起。法官郑重地集体列队,向国旗宣誓。宣誓仪式后,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广东省委书记胡春华一同为第一巡回法庭揭牌。

随后,最高法举行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孙军工介绍,最高法巡回法庭将审理跨区域重大行政、民商事案件。巡回法庭的设立,将方便公众就近诉讼,减轻当事人诉累。巡回法庭成立后,最高法本部将集中精力制定司法政策和司法解释,审理对统一法律适用有重要指导意义的案件。

最高法还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巡回法庭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该规定要求,第一巡回法庭设在深圳,巡回区为广东、广西、海南;第二巡回法庭设在沈阳,巡回区为辽宁、吉林、黑龙江。最高法根据规定和工作需要,可增设巡回法庭,并调整巡回法庭的巡回区和案件受理范围。巡回法庭是最高法派出的常设审判机构,巡回法庭作出的判决、裁定和决定,是最高法的判决、裁定和决定,盖最高法印章。位于沈阳的最高法第二巡回法庭将于1月31日揭牌。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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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案件有何变化? 裁判文书由主审法官签发

孙军工表示,为了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原则,巡回法庭实行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负责制。巡回法庭的合议庭由主审法官组成,巡回法庭庭长、副庭长应当参加合议庭审理案件。合议庭审理案件时,由承办案件的主审法官担任审判长。庭长或者副庭长参加合议庭审理案件时,自己担任审判长。巡回法庭作出的判决、裁定,经合议庭成员签署后,由审判长签发。

最高法第一巡回法庭副庭长孔祥俊表示,巡回法庭是最高法司法改革的试验田,第一巡回法庭的裁判文书将由主审法官作为审判长签发,改变了惯常的审批制,且不设固定合议庭。

当事人不服巡回区内高院作出的第一审行政或民商事判决、裁定提起上诉的,上诉状应通过原审人民法院向巡回法庭提出。当事人直接向巡回法庭上诉的,巡回法庭应在5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在5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巡回法庭。

>>举例说明

比如说,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行政或民商事案件作出了一审判决,如果当事人不服判决,决定上诉,应通过广东省高院向第一巡回法庭提出。如果当事人直接向第一巡回法庭提出上诉,巡回法庭应当在5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广东省高院。广东省高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5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巡回法庭。案件的二审工作就将由第一巡回法庭进行。

在第一巡回法庭成立之前,一旦案件进入二审,广东、广西和海南的当事人就必须前往位于北京的最高法本部,进行相关的诉讼工作。其成本非常大,也增加了当事人的诉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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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防范司法腐败? 主审法官每两年轮换一次

据孙军工介绍,为加强监督,巡回法庭首设专职廉政监察员,负责巡回法庭的日常廉政监督工作。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完善防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的机制,强化防范司法腐败的机制。巡回法庭主审法官由最高人民法院选派,每两年轮换一次,防止与地方形成利益关系。巡回法庭受理的案件统一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信息综合管理平台进行管理,立案信息、审判流程、裁判文书书面向当事人和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解构巡回法庭

组成:庭长、副庭长、廉政监察员、主审法官、审判辅助人员、综合行政人员。

第一巡回法庭设庭长1名、副庭长2名、廉政监察员1名、主审法官9名、助审员2名、法官助理13名、书记员10名、综合行政人员6名。

第二巡回法庭设庭长1名、副庭长2名、廉政监察员1名、主审法官9名、助审员5名、法官助理11名、书记员10名、综合行政人员5名。

两个巡回法庭庭长均由最高法现任副部级审委会专职委员担任,副庭长由现任民事、行政审判部门正、副职领导担任,其中4人为最高法审委会委员。

主审法官主要由民事、行政审判业务部门现任的优秀审判长或代理审判长担任。巡回法庭领导班子业务过硬,具有丰富的领导和审判经验。主审法官平均具有15年以上审判工作经验,具有独立办理重大疑难案件和签发裁判文书的能力。审判辅助人员和综合行政人员也都绩效突出,经验丰富,踏实敬业。

最高法第一巡回法庭庭长为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二级大法官刘贵祥,第二巡回法庭庭长为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二级大法官胡云腾。

受理哪些案件?

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

不服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审行政或者民商事判决、裁定提起上诉的案件

对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或者民商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申请再审的案件

刑事申诉案件

依法定职权提起再审的案件

不服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罚款、拘留决定申请复议的案件

高级人民法院因管辖权问题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或者决定的案件

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批准延长审限的案件

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和司法协助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巡回法庭审理或者办理的其他案件

除上述案件外,知识产权、涉外商事、海事海商、死刑复核、国家赔偿、执行案件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暂由最高人民法院本部审理或者办理。

□释疑

1.既然合议庭随机组成,那如果由民商事法官来审理刑事案件,如何保证案件质量?

第一巡回法庭主审法官宫邦友:巡回法庭主要审理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刑事案件仅涉及刑事申诉案件,不是主要的案件类型。另外,在9名主审法官中有1名是刑事法官,且审判辅助人员中也有不少人具有刑事审判经验,可以保证刑事案件的公正审理。

第一巡回法庭副庭长孔祥俊:我们的主审法官在配备时已经考虑了专业背景。打破或适当打破主审法官的专业限制,不仅不会降低案件办理的质量,而且还有利于拓宽法官的知识面,提高法官的司法能力,从而达到提高办案质量的目的。

2.最高法审理一审案件,是否与二审终审制相矛盾?

孔祥俊:最高法是终审法院,其作出的判决就是终审判决。只要是根据相关诉讼法规定,应当由最高法一审审理的案件,最高法作出的裁判既是一审裁判又是终审裁判,并不违反二审终审制的基本原则。

3.对老百姓来说,怎样解决老百姓打官司难的问题?怎样减少诉讼成本?

孔祥俊:前几天我看到一则新闻,提到了“家门口的法院”,我觉得这是非常形象的提法。我们把最高人民法院送到了广东、广西、海南三省区的家门口,把审判重心下移到地方,就地审理案件,是设置巡回法庭的初衷之一,这样人民群众不用奔波劳苦跑到北京去,方便了诉讼。此外,我们还会通过到巡回区去巡回开庭、巡回接访等方式,尽可能地减轻人民群众的诉讼负担。

4.巡回法庭第一个案件将是什么案件?

孔祥俊:我们还没有正式受理案件,因此不能确定第一个案件是什么类型。我们会在正式受理案件后尽快选定一些案件开庭审理,回应社会的关切。

(原标题:最高法第一巡回法庭深圳挂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