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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狐”半年680名境外逃犯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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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昨日,公安部部长助理、“猎狐2014”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副组长孟庆丰在公安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通报了“猎狐2014”专项行动的成果。自去年7月至12月底,为期半年的专项行动共从69个国家和地区成功抓获外逃经济犯罪人员680名。其中,缉捕归案290名,投案自首390名。

派出70多个工作组,没有一个失手

孟庆丰介绍,在专项行动中,公安机关共向90余个国家和地区发出协查请求,派出70余个工作组。专项行动得到了境外执法机构、我驻外使领馆及警务联络官的全力支持,70余个工作组无一失手;先后向泰国、菲律宾、马来西亚、越南、老挝、缅甸、印度尼西亚等国派出30余批次工作组,抓获逃犯229名,占缉捕总人数的34%。

行动期间,公安部联合最高法、最高检、外交部发布《关于敦促在逃境外经济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各地公安机关不断加大劝返力度,有390名逃犯回国自首;其中,四部门通告发布后,投案自首332人。

孟庆丰表示,只要有逃犯尚未归案,境外缉捕追赃工作就不会停止。公安机关敦促仍然在逃境外的经济犯罪人员,世上没有“避罪天堂”,回国自首是唯一正确选择。

记者了解到,目前中国已与38个国家签署了引渡条约,与51个国家签订了刑事司法协助类条约,与189个国家建立了警务合作关系。

专家谈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志军:实施海外追逃追赃,也是完善我国反腐败体系的重要一环。跨国腐败是一种全球化病毒,不仅导致巨大财产损失,也严重损害司法公正和人民切身利益。猎狐专项行动发出鲜明信号,贪腐人员无论逃到何方,都无法逃脱法律的制裁。

海外“猎狐”,难点主要有两个

“境外追逃是一项艰巨的工作。”“猎狐2014”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公安部经侦局副局长刘冬介绍,未来将着力解决专业人员数量较少、对逃犯涉及国家的法律规定了解不够等问题。

对于追赃工作,刘冬也做了介绍。“主要是两方面的难点:第一,各个国家执法机构对于追缴赃款的法律规定和具体操作各不相同。第二,追赃的证据要求高。犯罪嫌疑人的非法所得以及带出境的资金,如果人不到案,很难查清确认。”

“追逃和追赃是一体化的,我们将努力实现两项工作同时推动,齐头并进。”刘冬表示。

专家谈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国际警务执法学院副教授张惠德:“追逃”更需“防逃”。我国已经加强对公职人员的护照管理,同时在办理电子护照中存储持有人的指纹信息,并将电子照片纳入人像比对系统,尽可能降低拥有多个身份、多个护照官员的外逃成功率。下一步,需要将这些生物信息识别等科技信息手段加快普及,尽快堵住出入境管理中的漏洞。

盘点“猎狐”之最

最能藏

因涉嫌贪污罪被浙江公安机关通缉的嫌疑人叶某,潜逃意大利22年,是680人中潜逃时间最长的。

最能躲

因涉嫌集资诈骗3000万元被福建公安机关通缉的嫌疑人魏某,在瓦努阿图被缉捕回国。为缉捕该犯,工作组辗转澳大利亚、法属新喀里多尼亚、日本、瓦努阿图四国,是“猎狐”行动中为缉捕嫌疑人辗转国家最多的案件。

最能跑

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亿元被河南公安机关通缉的嫌疑人周某,潜逃哥伦比亚。为缉捕他,工作组往返距离达四万余公里,是“猎狐”行动中缉捕往返距离最长的案件。

最耗神

因涉嫌金融凭证诈骗1000万元被上海公安机关通缉的嫌疑人张某,工作组经过一个半月的艰苦努力才将其押解回国,是“猎狐”行动中境外缉捕耗时最长的案件。

最能坑

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38亿余元被北京公安机关通缉的潜逃越南的嫌疑人李某被劝返回国,此乃“猎狐”行动中涉案金额最大的案件。

数据

关于涉案金额:千万元以上的208名,其中超过亿元的74名

关于潜逃时间:潜逃5年以上的196名,其中10年以上的117名,时间最长的22年据新华社电

(原标题:“猎狐”半年680名境外逃犯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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