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检察长由省级党委管理检察院经费由省财政厅管理
广州日报
郑红(资料图片)。 广州日报记者莫伟浓 摄
郑红谈广东检察体制改革 将分类管理检察人员 其中检察官占39%
12月1日,广东省检察院召开全省检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启动会议。广东检察体制改革试点主要内容包含哪些方面?日前,广东省检察院检察长郑红就检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相关问题一一作出回答。
郑红透露,全省经过5年的过渡期,逐步将检察人员划分为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3大类别,分类进行管理,其中检察官占39%,检察辅助人员占46%,司法行政人员占15%。而对于省级以下检察院人财物统管问题,郑红表示,统一管理以后,市级、县级检察院检察长由省级党委管理,其他领导班子成员,省级党委可以委托当地市级党委管理;各级检察院的经费、资产由省级政府财政部门统一管理,而不是由省检察院管理。
文/广州日报记者林霞虹
通讯员韦磊
谈改革内容:
探索一线检察官延至65岁退休
检察人员将分成3大类别
检察官占39%
检察辅助人员占46%
司法行政人员占15%
广州日报:这次检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郑红:检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涉及检察管理体制和检察权运行体制的重大变革,主要改革内容包括4个方面:
增业务部门在全院比重
一是探索建立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即改变过去“检察人员承办、部门负责人审核、主管检察长或检察委员会决定”的办案模式,通过检察长授权将部分事项的决定权授予主任检察官行使,让检察权按照“谁办理、谁决定、谁负责”的模式运行,保障检察官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
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是检察体制改革试点的首要任务,居于核心地位。将围绕以下三个方面开展试点:一是与内设机构整合结合起来。特别是要精简综合部门的数量,增加业务部门在全院内设机构中的比重,通过整合强化检察官的办案主体地位。二是建立主任检察官权力清单制度。明确主任检察官与办案部门负责人、检察长(包括副检察长)和检察委员会之间的权力界限,合理设定主任检察官的权力。三是真正实现主任检察官责任权利的统一。要让主任检察官行使案件决定权的同时,承担相应的办案责任,对案件终身负责。
检察官名额将控制在39%
二是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即全省经过5年的过渡期,逐步将检察人员划分为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3大类别进行管理,其中检察官占39%,司法行政人员占15%,检察辅助人员占46%。分类管理改革是检察体制改革试点的基础性任务,也是改革的难点所在。
为严格和规范检察官选任工作,广东将建立专门的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在首批检察官选任时,将严格标准、择优录取,切实让办案骨干都留在检察官队伍中。同时,建立检察官年度考核机制,不合格的要调整出检察官队伍。对于检察官名额,将在确保比例控制在39%以下的基础上适度向案件较多的地区倾斜。
非经程序不得调离检察官
三是建立检察官职业保障制度。这是完善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和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的重要配套措施和抓手。做好这项改革试点工作,重点是建立健全检察官履职保障机制。如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司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将检察官调离、辞退或者做出免职、降级处分等。同时,考虑到司法工作的职业特点,适当延长一线检察官的退休年龄,探索由本人申请并经考核、批准后延迟至65岁退休。
其他班子成员由当地管理
四是省以下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这是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的重要保障。统一管理以后,市级、县级检察院检察长由省级党委管理,其他领导班子成员,省级党委可以委托当地市级党委管理;各级检察院的经费、资产由省级政府财政部门统一管理,而不是由省检察院管理。同时,省级以下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并不意味着地方检察机关与当地没有关系,而是为了坚持党的领导的基础上更好地保障检察权依法独立行使。
(原标题:各级检察长由省级党委管理检察院经费由省财政厅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