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重新犯罪率我省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山西新闻网
本报11月25日讯(记者 辛戈)今日,记者从全省社区矫正工作会议上获悉,目前全省已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58251人,解除矫正38307人,在矫19944人,重新违法犯罪率一直保持在0.2%以下,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社区矫正是相对于监禁矫正的刑罚执行方式。它将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司法行政机关在相关部门和社会力量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我省的社区矫正工作始于2007年,首先在太原、晋中两市进行试点,2009年起在全省试行。在此期间,为了减少社区服刑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的几率,我省加强了对重点人员的管理。具体措施为,将曾担任过处级以上领导职务、县级以上“两代表一委员”、职务犯罪、金融犯罪、组织黑社会性质犯罪等社区服刑人员列为重点对象,通过严格监管教育帮扶措施,逐级建立管教台账,省、市、县、乡动态管理等手段,确保对重点人员做到严格执法、监管到位。
与此同时,省司法厅还加强对重大案事件的管理,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建立《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对社区矫正人员脱离监管、参与群体性事件、实施犯罪、非正常死亡等突发事件防范有力、处置迅速、应对有效。目前,我省已经研发完成了“全省社区矫正智能管理系统”,对社区服刑人员实现了24小时全天候动态电子监管。省司法厅还先后建立了各具特色的社区矫正就业基地166个,公益劳动基地689个,教育基地208个,集监管、教育、帮教为一体的管理教育中心22个,并通过采取QQ平台、指纹签到等创新方法,有效提高了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教育效果。
目前,我省的社区矫正工作在全省11个市、119个县(市、区)和1403个司法所实现了全覆盖、零死角。司法所社区矫正专职工作人员也由2008年初的510人,增至2014年6月底的3219人。
(原标题:社区矫正重新犯罪率我省低于全国平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