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迫卖淫等9死刑罪名拟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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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有多少种犯罪可被判死刑?
目前是55项,不过随着昨日刑法修正案(九)草案的审议,可能不久,死刑罪名就将减少到46项。
这次草案是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战略部署后,我国最高立法机关制定和修改的首批重要法律之一。
在实践中较少使用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李适时说,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出台以来,中国社会治安形势总体稳定可控,一些严重犯罪稳中有降。取消13个经济性非暴力犯罪的死刑,没有对社会治安形势形成负面影响。这次准备取消的9个罪名,在实践中较少适用死刑,取消后最高还可以判处无期徒刑。
对相关犯罪在取消死刑后通过加强执法,该严厉惩处的依法严厉惩处,可以做到整体惩处力度不减,以确保社会治安整体形势稳定。
李适时表示,上述犯罪取消死刑后,如出现情节特别恶劣,符合数罪并罚或其他有关犯罪规定的,还可以依法判处更重的刑罚。
抬高对死缓罪犯执行死刑门槛
刑法修正案(九)草案还进一步提高对死缓罪犯执行死刑的门槛。
现行刑法第五十条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草案对上述规定修改为:对于死缓期间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为何削减这9个死刑罪名?
减少这些死刑后,如何确保对这类犯罪行为的惩处,确保社会稳定?
经济类犯罪不能与暴力犯罪相提并论。“惩罚和恶性应该成正比,恶性越高惩罚越重,这是人类文明最重要的进步。”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阮齐林说。
针对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死刑罪名的取消,在阮齐林看来,此次刑法修改取消的几个死刑罪名主要是因其属于非暴力性经济犯罪,而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则属特殊情况。一般情况下,这两类犯罪是非暴力性犯罪,但如果强迫卖淫过程中有暴力致被害人死伤的,可以采取法律适用上的应变,以强奸罪论处。
减少死刑,并不意味着对犯罪的纵容。我国现行宪法规定,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缓执行期间,如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
“减少死刑罪名,标志着我国在严格限制死刑方面,又向前迈进一步,将有利于更好地保障人权,引导社会对生命权利的尊重。”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明祥说。
案例》
非法集资34.5亿元
曾成杰被判死刑
曾成杰,湖南三馆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原总裁。
2003年11月至2008年8月,曾成杰非法集资总额达34.52亿余元,因兑付不能,造成万余名群众围堵铁路及火车站、数千名集资群众围堵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并有一名群众用汽油当众自焚造成七级伤残。
2008年12月,曾成杰因涉嫌集资诈骗罪被逮捕。
2011年5月,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曾成杰死刑。
2011年12月,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曾成杰死刑。
2013年6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曾成杰死刑。7月12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曾成杰执行死刑。
网友说法》
网友“七匹狼”:取消死刑,是人权的进步。
网友“暗恋一枝花”: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这两项虽不致人死亡,但是对受害人的伤害却是永久的。
网友“回到北方”:我本人认为取消一些死刑是赞同的,这主要是为了避免误杀误判和司法腐败。重型犯除外,但是必须刑期延长加上永远不得保释和减刑。
网友“理一芳”: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应该判处死刑。
网友“lcg1968”:死刑逐渐减少是人道,但应当考按犯罪情节叠加刑期,以增加对某种恶意犯罪的惩戒力度。
网友“小许子”:取消部分死刑,提高死缓门槛,更能让想犯罪的人止步。
我国既保留死刑
又慎重适用死刑
1979年 我国第一部刑法颁行
2007年 死刑复核权收归最高法院
2011年 第一次削减死刑罪名
取消13个死刑罪名:走私文物罪,走私贵重金属罪,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盗窃罪,传授犯罪方法罪,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
2012年 我国发表“司法改革”白皮书
指出适用死刑须慎之又慎
减少死刑罪名
修改前
组织或强迫卖淫、集资诈骗均可判处死刑
修改后
取消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核材料罪,走私假币罪,伪造货币罪,集资诈骗罪,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战时造谣惑众罪等9个适用死刑罪名
(原标题:强迫卖淫等9死刑罪名拟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