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锋菲恋”偷拍者否认侵权 专家:明星需牺牲部分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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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北京9月23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这几天谢霆锋和王菲复合的消息闹的纷纷扬扬,前天晚上,谢霆锋“世纪复合”后首次亮相北京,参加了奥迪的商演活动,整个商业活动中谢霆锋只唱了一首歌,不过却一改往日耍酷的风格。
我们为什么是活的,谢谢,好久不见好久不见,我不知道我一出来就唱歌的,我以为我是出来先讲话再唱歌的,吓了我一跳。
霆锋就是越来越帅气了,越来越散发这个成熟男人的魅力。
当晚有这个主持人拿“锋菲恋”调侃,说你这两天这么忙还赶来参加活动,现场的观众会意的响起掌声,谢霆锋则是笑着鞠躬表示感谢。
不过这些都是在公开场合的画面,实际上,大家了解“锋菲恋”还是从一组图片中得知的,谢霆锋在王菲住所逗留的镜头被记者拍到,然后刊发到娱乐杂志上。 这几张照片不知道充实了多少人的谈资,但同时也给明星们带来了不少麻烦。谢霆锋的经济人霍汶希在微博上称,谢霆锋遭他人非法跟踪,并被偷拍私生活镜头,相关个人信息被公开发布和传播已经侵害了他的隐私权,属于违法行为,保留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的权利。对此拍摄照片的风行工作室负责人卓伟说,不怕来告。
其实关于公众人物隐私权的争议由来已久,明星与狗仔队冲突的新闻也总会时不时的蹦出来几条,对此,我们也咨询了专业的法律研究人士,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中心研究员、副教授朱巍是中国广播电视协会演员委员会的法律顾问,对于“锋菲恋”的这组照片,他认为明星的隐私权与普通人不同。
朱巍:他的照片我都看了,这个跟艳照门那个是性质不同的,跟那个我们说的前段时间曝光冯小刚的手机号码和核心隐私也不同,这个没有问题,明星的隐私权跟普通人的隐私权是不一样的。为什么呢?因为明星在法理上讲,他叫公众人物,那么娱乐性的公众人物他的赚钱取材之道就是吸引别人的关注,那既然你能吸引别人的关注来获得利益,那么你必须牺牲一部分等于属于你自己的民事权力来满足公众的知情权。所以明星作为公众人物来说,他跟普通人是不能有一样的权利的,这是一个方面。还有一个方面是现在很多的明星他的这种隐私曝光,包括偷拍,包括一些恋情的跟踪,都是事先跟狗仔队有合同的,如果遇到这个去追究偷拍者的责任是不合理的,在国外也是这样认为的。欧洲的隐私可能是全世界保护最好的地方,当时戴安娜王妃被狗仔队追,出现车祸最后虽然事后对狗仔队有谴责,但是法律没有办法,为什么?因为他是公众人物,公众人物隐私就要受到限制,但是这个有一个底线,这个底线就是没有侵害所说的这种人格尊严,没有诽谤、或者是没有虚构。
另外,对于这组偷拍的照片,著名律师岳屾山认为只要拍摄的手段是合法的,就没有问题。
岳屾山:如果说他是把窗帘拉上了已经完全封闭了之后,你采用特殊技术透过窗帘拍上的话,那有可能就有问题了,如果说他要是偷摸跑到人家房间里去拍,那就有问题了。当然他是等于说窗帘没拉或者说是只是拉的那种轻纱,那么其实来讲的话可能还没严重到侵犯人隐私的那种程度。还有一个的话使用的器材,如果说这些器材本身的话公众所能购买的到的,没有禁止性销售的那种器材就普通相机,那也没问题,除非他购买的是一些间谍器材。除了这两点,还有一个的话他是不是扭曲、歪曲了这个事实。
所以,现在看来拍摄的记者没有任何责任,更谈不上犯罪,同时这件事说明了两个道理,一是公众人物不好当,你享有隐私权跟普通人不一样。二是一定要懂法,对拍摄者和被拍摄者都应该知道。
从另一个方面说,艺人也是自然人,也是这个国家的公民,依法享有法律所赋予的各项权利,包括基本的民事权利,虽然作为公众人物他们需要放弃一定的个人空间给予大众,但这不代表除他们自己以外的第三方可以不经法律的允许而任意窥探其个人隐私并加以传播,喜欢一个艺人最好的一种方式就是给他们空间,让他们过正常人的生活,如果真的这样,可能艺人群体里面患抑郁症的比例会下降很多。
(原标题:“锋菲恋”偷拍者否认侵权 专家:明星需牺牲部分隐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