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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老大及“保护伞”同堂受审 “黑老大”获刑22年

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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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黑老大及“保护伞”同堂受审 “黑老大”获刑22年!

据西安中院消息,6月19日上午,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对马某桥等21人涉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进行公开宣判。

法院审理查明,2008年以来,被告人马某桥利用其担任西安市高陵区耿镇耿北村党支部书记和主任的职务便利,笼络村委会干部数人,用金钱利益腐蚀贿赂国家工作人员刘某刚、尤某峰为其充当“保护伞”,把持农村基层政权,纠集刑满释放人员充当打手,以经济利益为诱饵,拉拢多人为其效力服务,操控耿北村所有征地、租地建设项目,骗取租地补偿款,虚构建设项目贪污公款,组织人员非法挖砂,造成国家矿产资源严重破坏,垄断村域经济,称霸一方,给村民形成心理强制,严重危害当地经济、社会秩序。

据悉,该案是西安市首例“保护伞”与涉黑组织成员同案受审的案件。

被告人刘某刚作为镇领导的职务便利,对该组织诈骗、贪污行为进行包庇、纵容。尤某峰利用其耿镇派出所代理所长的职务便利,纵容包庇该组织违法犯罪行为,该组织称霸一方,严重危害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法院对马某桥以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诈骗罪、非法采矿罪、贪污罪、行贿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2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孟亚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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