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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见义勇为小伙获不起诉 中国新闻周刊:事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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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义勇为被拘案新进展:检方不起诉

原标题:不起诉,事没完

来源:中国新闻周刊

引发舆论热议的“见义勇为十四天,强奸未遂打麻将”一案终于有了最新进展。

福州警方2月21日凌晨发布的一则案情通报显示,晋安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赵某(见义勇为者)的行为属正当防卫,且对赵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不起诉

22岁的黑龙江小伙赵宇,悬了两个月的心,终于能稍微放下来。

此前,赵宇因为制止一名男子(李某)对一名女子(邹女士)实施侵害却致使李某伤残二级,被福州警方以涉嫌故意伤害罪拘留了14天。因为这,赵宇还错过了自己孩子的出生。

被取保候审离开看守所后,赵宇觉得很是冤枉。他找到律师咨询,得知“如果检察院判定我是故意伤害罪,我将要在监狱度过3-7年,还要赔偿20万到60万元。”

这让赵宇很崩溃,觉得自己救了一个人,但不光害了自己还害了一家人。无奈之下,赵宇在微博上爆料,期望引起大家的关注。

随后,关于此事的舆论沸腾,但涉事三方却各执一词。

虽然赵宇坚称自己看到李某对邹女士施暴,邹女士也一直声称自己遭李某殴打脱衣服,但李某却一再否认,并称自己与邹女士认识。他表示,自己当时站在门口玩,不知道为什么被赵宇踢了一脚。后又称,自己是受邀上楼,怀疑邹女士与赵宇“配合”,让自己遭遇“仙人跳”。

这时,邹女士的身份遭曝光,她是一家夜总会的工作人员,此前的确与李某认识。

就在事件陷入“罗生门”时,2月20日,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以涉嫌过失致人重伤罪将赵宇移交晋安区人民检察院。从赵宇提供的移送起诉告知书上可以看到,公安机关认为赵宇过失致人重伤案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所幸,在焦急而忐忑地等待一天后,网友们和赵宇一家迎来了不起诉的消息。

事没完

但事情还没有到画上句号的时候。

该通报并未写明赵宇无罪。据警方通报,李某与邹女士相识,当晚在邹女士住所引发冲突。前来制止的赵宇被打两拳后将李某推倒并打了两拳,将其腹部踹了一脚,导致其横结肠破裂。

晋安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赵某的行为属正当防卫,“但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了被害人李某重伤的后果”。

刑法第20条第2款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赵宇律师范辰接受新京报采访时也表示,不予起诉不代表认定赵宇无罪。若是因调查证据不足而判定无罪,则将继续进行上诉,直到认定赵宇无罪,还他一个清白。

“那14天的自由怎么算?错过了孩子出生怎么弥补?”看到通报后,有网友替赵宇感到不平。对此,赵宇律师称,赵宇一方或将申请国家赔偿。其见义勇为的行为,也会向有关部门申请。

此外,通报最后称,李某因涉嫌犯非法侵入住宅罪已于2月19日在公安机关指定的地点监视居住,公安机关将视其病况采取相应法律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纵观整个通报,只字未提李某是否涉嫌强奸邹女士。一个值得注意的事实是,是否涉嫌强奸,不是基于被侵害者的身份,而是其意愿。

刑法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通报还表明,该检察院对赵宇作出不起诉决定,是鉴于赵某有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为弘扬社会正气,鼓励见义勇为,且综合全案事实证据。

“ 支持赵宇申请国家赔偿,好人不应该委屈求全忍气吞声。”多名持续关注赵宇案的网友说。

文:《中国新闻周刊》新媒体记者 罗晓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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