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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莹颖案嫌犯女友偷录其求助音频曝光 律师这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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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章莹颖案嫌犯女友偷录其求助音频 律师:可能无法作为证据

来源:法制晚报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 据美国中文网报道,中国学者章莹颖在美遇害案近日有了新的进展。一个化名“T.E.B。”的证人出现在了公众面前。据媒体报道,这名化名T.E.B。的证人是嫌犯克里斯滕森当时的女友。在章莹颖于2017年6月9日失踪的3天后,相关调查人员曾询问克里斯滕森,并在6月16日寻求其女友暗中协助。近日,该女友所录制的录音曝光,其中内容惊人。

1月15日是章莹颖失踪案控辩双方向法庭提交审前动议的截止日。当日,联邦检察官也提交了一项审前请求,要求保护证人隐私。据悉,双方提出的审前动议将在1月29日前取得法庭回应。

报道称,T.E.B。秘密录下了7段有关此案的录音,其中内容惊悚,在其中一段录音中,嫌犯提到了自己绑架并杀害了章莹颖,并描述了在遭到袭击时,26岁的章莹颖是如何反抗的。此外,在另一段录音中,克里斯滕森当时正和女友参加章莹颖的祈福会,而他甚至还向自己的女友指出了人群中的哪些人是自己的“理想受害者人选”。

报道还称,T.E.B还因为过度紧张而在录制录音时曾在嫌犯面前晕倒。她形容自己在录音时“心脏怦怦直跳”,在和克里斯滕森谈话的过程中出现了休克以及失去知觉的情况。这样成为了辩方律师手中的一把剑。克里斯滕森的辩护律师团表示,因为T.E.B是被强迫带上窃听器的,该录音不能作为审判时的证据。

辩方 

要去法庭撤销指控 称原告证据非法

嫌犯的辩护律师团提出,要求法庭直接撤销对克里斯滕森诱拐致章莹颖死亡的指控。

辩护律师给出的理由,一是原告方缺乏章莹颖被诱导或被强迫乘坐克里斯滕森车辆的证据,二是该案属于伊利诺伊州的案件,原告方律师则是联邦检察官,缺乏对本案的管辖权。基于以上两个理由,辩方律师要求法庭直接撤销对克里斯滕森诱拐致章莹颖死亡的指控。辩方律师团还表示,原告方的证据不足,并采取了非法或不正当方式取得证据。

此外,辩方律师团还提出调换法院,要求该案从伊利诺伊州乌尔班纳郡联邦法院调换至该州岩石岛法院或该州东部法院。辩护律师称,目前案件受到乌尔班纳郡媒体的大量关注,当地舆论声势或将影响司法公正。

检方

有信心让司法部批复以死刑罪起诉

章莹颖案的援助律师王志东表示,期待案子能以死刑来起诉,根据他跟检察官的交流,检察官也说有信心让司法部批复按死刑罪来起诉。而以死刑起诉的要求一旦获得美国司法部长的批准,嫌犯克里斯滕森的结局就只有两个,终身监禁或者死刑。

王志东说:“达成辩诉交易的可能性非常小。”

据了解,章莹颖在美遇害案计划在2月27日聆讯,司法部长赛辛斯需在2月1日前决定是否要求能以死刑起诉克里斯滕森。

细节

作案同一天曾试图绑架另一女子

据美国《侨报》报道,章莹颖是6月9日下午失踪的,然而在当天上午9点27分,伊利诺伊大学校警接到该校女生报警,称有一个开着黑色轿车的男子靠近了她。她说,该男子自称是便衣警察,让她上车,但该女生拒绝了。

在章莹颖失踪三天后,该女生被警方找到,她曾被警方要求配合从六张照片中指认嫌犯(包括克里斯滕森的照片)。该女生指认了克里斯滕森。

克里斯滕森的律师团队反对这一证词,因为这名女子在指认时,向她出示的照片中的男子脸部都有毛发,而她本人描述的嫌犯是没有胡须的。

解读

对于章莹颖案出现的最新进展,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对话美国知名华裔律师邓洪,对于此次辩方律师提出的动议以及案件未来的走向进行一一解读。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您认为辩方律师此次提出的原告方证据不足以及证据非法是否有合理理由?

邓洪:辩方律师此次的动议提出有三大依据。第一是根据美国宪法第四修正案,民众不能被政府非法搜查。在章莹颖的案件中,警方在嫌犯的家中进行搜查,如果没有搜查令,或者他太太不让其搜查的话,警方硬搜查的话,这种情况下,搜查出来的证据法官要将其排除出去。

第二是宪法第五修正案保证民众沉默的权利。如果对方说不愿意说话,这种情况下,警方不能进行盘问和套问。如果出现逼供行为,所得的证据不可信,将被排除出外。

第三是根据宪法第六修正案,公民有聘请律师的权利。

所以辩护律师现在以这三项“非法搜查”“非法盘问”“违反被告聘请律师权利”为理由想办法将大部分证据排除出去。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嫌犯女友偷录的录音是否能够作为呈堂证据呢?

邓洪:从此案来看,因为警察已经被告知,被告要有律师在场才能接受盘问,或者不愿意讲话。这两个权利已经行使,但是警方还是用他女友作为“代理人”来继续拿到录音。这种情况下,他女友的证词可能无法作为呈堂证供,会排除在外。将来争议的地方也在于其女友是不是心甘情愿来跟探员合作。

此外,还存在两个问题。第一就是女友是不是违法录音,有没有征求嫌犯同意。此外,辩护律师还可能提出他们是男女朋友关系,应该等同于夫妻保密的权利。法律规定不能逼着老婆指证老公,但是嫌犯已经结婚,其女友是否有这一权利,将来法官也可能会判他们之间的对话没有保密的权利。

法官一般不会因动议撤销指控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您认为此次辩方律师提出的动议对案件有何影响?

邓洪:辩护律师的这些动议主要是证据排除,另一方面是为他们的上诉做好准备。因为将来这些动议,法官判决以后,如果被定罪,其上诉律师可以说法官滥用裁定权,将一些无法作为证据的证据作为呈堂证据,审理的法官误判了导致被定罪。这也为将来的上诉埋下伏笔。

一般来说,法官不会因为这些动议而撤销指控。往往被告有没有罪,将交由陪审团审理。法官在这一阶段,没有经过陪审团的审讯,要撤销指控几率不大。

联邦政府谨慎对待死刑 追诉章莹颖案无直接证据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目前您认为司法部批复死刑起诉的可能性大吗?

邓洪:在联邦案件中,目前只有29人被判处死刑。联邦政府使用死刑追诉比较谨慎。此外,从章莹颖案来看,没有直接证人。这种情况下,如果要提交死刑追诉,检察官的任务将更加重大。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您怎么看待未来案件的走向?

邓洪:联邦案件定罪率是九成以上。将来案件的焦点就是检方提供的证据能不能作为呈堂证据。但是,案件中,辩护律师发挥空间很大,有意将所有证据排除出去。能不能定罪,就要看还有没有更多的证据能够定罪。现在案件的审理只是进展到十分之一,将来还要面临很多问题。

章莹颖案事件发展争议节点(以下事件均为2017年)

6月14日

美国联邦调查局(FBI)探员敲开了嫌犯克里斯滕森公寓的大门,将嫌犯和妻子带到当地FBI办公室进行调查。他的律师表示,克里斯滕森曾说:“我应该在这样的情况下请律师。”

而其他探员则在在公寓内对他的妻子进行询问。嫌犯律师反对这种搜查,认为直到凌晨2点左右,嫌犯妻子才同意搜查,因为其他探员已经开始搜查公寓并拍照。

6月15日

嫌犯被带到审讯室并告知他的权利。在一个半小时的审讯后,嫌犯表示:“如果没有律师,我真的不想再谈话了。”

6月15日

嫌犯被带到了县监狱。

6月16日

嫌犯被释放,被送到一家宾馆住宿。

6月16日

联邦调查局调查员当天晚些时候见到了嫌犯女友,她同意成为“保密线人”并佩戴录音设备。

6月17日

联邦调查局调查员在当地的FBI办公室对嫌犯询问,当时没有律师在场,被辩方律师团队反对。

6月23日

嫌犯律师表示,“线人给嫌犯发消息,为了从他那里套出证明他有罪的陈述”。律师反对。

6月29日

在校园举办章的祈福活动上,线人记录了与嫌犯的谈话。

7月3日

嫌犯于祈福会后6月30日被捕,被带到当地监狱。在监狱里,嫌犯的律师认为,与嫌犯相邻的牢房里的关押的嫌犯同样是FBI的线人。这名线人会故意向克里斯滕森询问他的案件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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