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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好“产权过二”没实现 谁“埋单”

新文化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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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的时候,我对中介就提出了两点要求,一是‘产权过二’,二是有现房,结果现在突然告诉我,产权要延后8个月才能到两年,这不是欺诈吗?”6月26日,长春市民姜先生给本报打来电话,他觉得自己通过中介购买房产时遭到了欺骗。

买房时要求“产权过二”

姜先生说,由于着急结婚,他在今年2月通过房产中介在净月生态东街附近找到了一套房源,“当时让中介找房子的时候,我说得很明白,两点条件:一是有现房,二是‘产权过二’。”

所谓“产权过二”,就是卖家持有该住房满2年,此类住房买卖过户,可以免除一定的营业税。姜先生表示,自己打算用公积金贷款购房,“要是‘产权过二’,我就交一万多的税,如果没过两年,就得交5万多。”他说,工作人员很快帮他找到了一套符合条件的房源,并称这套房源在今年4月份就能够满足“产权过二”的条件。

姜先生称,因为房主也是贷款买房,需要先将银行贷款一次性还清,他在与房主商议后,决定借给房主44万元。今年3月1日,姜先生一次性将44万元打到了房主刘女士的账户上。

产权未过二 面临巨大损失

“按照之前的约定,我跟房主要在4月21日办理过户更名手续,结果那几天我正好去外地出差,就跟中介和房主协商晚几天再更名。”姜先生称,就在出差期间,中介员工给他打来了电话,并表示房子的产权出现了问题。

回到长春后,姜先生才得知,他购买的这套房子需要等到今年12月份才能满足“产权过二”的条件。

“如果当初我知道今年12月份才能‘产权过二’,我根本就不能买这套房子。”姜先生表示,如今他花了近20万给房屋进行了装修,而且婚礼在即,后悔已经来不及了。

姜先生表示,如果等到产权到两年再办理更名过户的话,也存在很多问题,“首先房主着急用钱,现在一直在催我尾款,我没办理更名,银行贷不下来钱,我也没有钱给对方,同时当初我借给房主的44万中,有14万是应该在4月21日还给我的,现在房主也不给我,我装修结婚都得借钱,这其中产生的利息怎么算?”姜先生认为,这是中介人员工作失误造成,希望对方给出解决办法。

因为与中介方面多次协商未果,姜先生向消协进行了举报,但协调失败。“中介的意思是可以退还中介费,但我面临的损失他们不管,这点我接受不了。”姜先生表示。

中介:有要求可走法律程序

27日中午,记者跟随姜先生一起来到了他购房的中介公司———吉林省芒果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该中介公司的业务员张女士承认自己在工作中存在瑕疵,并表示愿意返还全部中介费和代办费用。

对于为何产权会延迟8个月到两年,张女士也给出了解释,“开发商收上来钱后,交给了代办公司,当时开发商给业主开具的是收据,并不是发票,代办公司去税务局办理下来发票的这个过程,就是8个月。”张女士表示,当初自己为姜先生找房的时候,曾经问过房主产权何时到两年。

“当时男房主说他家房子买的早,今年4月份就能‘产权过二’,我让他给我看材料时,他就给我出示了收据,但没给我发票。”张女士称,自己承认在工作中存在瑕疵,导致合同无法继续执行,她愿意返还中介费以及代办费共计1.2万,但她不愿意承担产权未到两年所产生的差价。如果客户还想进一步索赔,那么只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中介方也愿意应诉。

律师:中介应赔偿直接损失

吉林吉翔律师事务所刘海波表示,按《合同法》规定,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吉林省芒果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作为房屋交易的居间人,因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应当依法赔偿委托人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

新文化记者 王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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