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清明节后研究解决长期存放遗体的问题
新文化报
在长春市殡仪馆东侧,有一排不起眼的房子,因为没有挂牌,很多人并不知道这些房子的用途,这里实际上是存放长春市内非正常死亡人员遗体的地方,目前在这里存放时间最长的遗体已有13年。
费用
一具存放一年得3万多
李东(化名)已经在朝阳沟尸检中心工作了十多年。李东说,2003年4月,长春市各大医院取消太平间后,所有遗体存放的工作都落到了长春市殡仪馆身上,这其中也包括一些非正常死亡的遗体,存放这些非正常死亡遗体的任务主要落在了朝阳沟尸检中心身上。
“我就是那个时候来到这里工作的,在尸检中心成立后,也接收了从当年的吉大一院太平间转来的一部分非正常死亡的遗体。”李东说,“那时候从吉大一院接收的非正常死亡的遗体大概有20多具,后来有一部分进行了火化处理,直到前几年才全部火化。”
李东说,这些遗体的存放产生的费用都是“天价”的。“按照物价部门的相关存放标准,以每天90元一具的遗体存放费用计算,一年就是3万多元,存放十年以上的,仅遗体存放费用一项就得三四十万元。”李东说,“我们这里的冷柜、冷库都是24小时不能停的,每个月仅电费就要三四万元。”
分类
存放的遗体一共分为三类
据李东介绍,存放在这里的遗体主要是分成几类:有名有主、有名无主、无名无主。
所谓有名有主,指的是能确定遗体身份,能找到家属。但因为种种原因,家属不同意火化或者不愿意来认领处理的。“我们这有一具遗体,是尸检中心成立后存放时间最长的,那是2004年8月份送来的,是在一起刑事案件中死亡。”李东说,“凶手都已经被捕服刑了,但因为家属还在打索赔官司,所以遗体一直没有火化。”目前在尸检中心内大概有40多具此类遗体。
所谓有名无主,指的是能确定遗体身份,但无法找到家属。
所谓无名无主,指的是不能确定遗体身份,也无法联系到家属的遗体。此类遗体在尸检中心内共有50具左右。
处理
这些无主遗体该咋办?
李东说,一般来说这类无主遗体的来源和处理流程是,有市民在室内或室外发现遗体后报警,警方勘察现场后,由尸检中心运到这里,警方会对遗体进行尸检,以确定是意外死亡还是涉及案件。“如果是无主遗体,则要提取指纹和心血,进行拍照存档,在公安机关备案,以便将来寻找尸源。”
如果无法确认尸源,警方将在《长春市殡葬管理办法》的规定期限内开具死亡证明,并在媒体上发出通告。“我们尸检中心也会对遗体进行保存,在公告期限后,我们则可以火化处理。”
但李东也表示,尽管公告后可以火化,但他们还是尽可能地对遗体多保存一段时间。“我们就是希望如果家属能找过来,还能看到亲人的样子,给家属一个心理安慰。”
对于这些无名无主的遗体来源,李东举了个例子:有一些外出打工者,突发急病致死,有些人身上没有任何身份证件或者联系方式,这种情况下,有可能就找不到家属,经过公安机关尸检后,只能存放在这里。
此外,还有的死者没有直系亲属,而远亲又不愿意出丧葬费用,也导致一些遗体无法进行下一步处理。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弃婴,被抛弃死亡后,也只能通过这种方式处理。
尊重
让遗体有尊严走最后一程
“对于这些逝者,我们都予以极大地尊重,毕竟他们都曾经是一条条鲜活的生命。”李东说,“有一些意外死亡的,遗体受损比较严重,如果找到家属,只要家属有需求,我们都会竭尽全力对遗体进行缝合及美容处理,这样至少能让家属看到遗体时,不那么悲伤,也是让他们有尊严地走完人生的最后一程。”
每逢春节、清明,尸检中心的工作人员还会给遗体摆放上鲜花、水果进行祭奠。“毕竟,这是中国人的传统习俗。”
在尸检中心工作多年,让李东对生命也有了很深的感悟,“孝敬好父母,教育好孩子,善待他人,开开心心地过好每一天,足矣。”
民政
已将遗体问题列入议事日程
记者从民政部门了解到,长春市已经将解决此类长期存放的遗体问题列入到议事日程。“这类遗体基本都是和公安的案件有关,这个问题不是哪一个部门能单独解决的。”长春市民政部门的一位相关负责人表示,“清明节过后,政府会组织民政、公安等部门一起研究此类问题的解决办法。”
该负责人表示,届时相关部门将对有名有主、有名无主、无名无主等长期存放的遗体研究具体的解决方案。
■相关法规
无明确的解决办法
民政部殡葬管理条例(2012年修正本)规定,遗体处理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运输遗体必须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确保卫生,防止污染环境;(二)火化遗体必须凭公安机关或者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
吉林省殡葬管理规定显示,正常死亡者的遗体火化,须持当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证明和死者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死亡证明及医院的死亡通知书。非正常死亡的,须持县(市、区)以上公安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
在长春市殡葬管理办法上规定,办理尸体火化手续,应当提供下列有效证件:(一)本市居民死亡,由医院、死亡人员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证明和注销的户口簿;(二)非本市人员死亡,由医院出具死亡的证明;(三)非正常死亡人员和无名尸体,由县级以上公安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
在民政部关于全面推行惠民殡葬政策的指导意见中规定,对于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市“三无”人员、无名尸体的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可按照当地标准实报实销。
可见,在相关法规中并无明确对此类长期存放的遗体更详细处理办法。新文化记者 邢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