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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学校有没有权利挖公办学校的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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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民办学校有没有权利挖公办学校的老师?

作者: 西坡

面对民办学校的挖人,地方政府的思维不应该局限于守住本地名校,而应该思考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各自的定位

据媒体报道,江西省教育厅正在就南昌市部分民办学校涉嫌“私挖”抚州临川一中骨干教师一事进行调查。

文件显示,抚州市政府向江西省教育厅反映,南昌五中、江科附中、雷氏学校等民办学校2016年私挖临川一中13名骨干教师,今年又多批次私挖临川一中十多名骨干教师。

临川一中在全国范围内都是一所名校,也是抚州市的一张教育名片。骨干教师被挖,市政府亲自出马向省教育厅“投诉”,足见重视程度。抚州市认为“挖角”的民办学校“扰乱了教师流动秩序,引发了学校恶性竞争,破坏了全省教育生态。”

这一冲突的实质性问题是,民办学校有没有权利从公办学校挖老师?“私挖”只是抚州市单方面的说法。硬币的另一面是,公办学校的教师有没有跳槽的自由?归根结底,怎样的教师流动秩序才是健康合理的?

从被挖老师的角度考虑,民办学校开出的“一次性安家费50—100万元,年薪30—50万,聘用合同签订至退休”等条件不可谓不诱人。社会除了赞美教师的奉献精神,也应该理解他们的物质诉求。

优秀教师理应获得与其贡献相称的回报,从长期来讲,这才有利于吸引人才加入教师队伍。限制民办学校挖老师,也是在限制老师们的择业自由。

不过,临川一中的愤怒和担忧也是可以理解的。每年流失十余名骨干教师,教学质量难免受到冲击,如果优秀教师流失导致优秀生源流失,就会陷入恶性循环。

优秀教师的培养需要时间,挖走却在旦夕之间,如果优秀老师短时间内大量流向民办学校,经济条件有限的家庭就是潜在的利益受损方。

这是一个两难问题。教师资源的市场化流动,往好处看可以激励竞争,吸引人才。但是如果冲击过烈,又有可能造成优秀师资完全“按钱分配”,影响教育公平。

但是我们也应该意识到,现在各地的公立的重点学校,大多是当地在历史上用行政手段倾斜公共资源打造出来的。这些重点学校的招生公平性本来就有很大争议,比如农村相对城市的弱势,城里还有学区房之争。

既然允许民办学校存在,还希望让民办学校发挥鲶鱼效应,就不可能单纯使用行政手段禁绝教师的流动。只是我们也要认识到,公办学校在我国教育领域仍占据绝对的主导地位,承担着保障教育公平的职责。

面对民办学校的挖人,地方政府的思维不应该局限于守住本地名校,而应该思考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各自的定位。从长远来讲,顶尖的教育资源或许难免向民办名校流动。地方政府只能增加教育投入,守住公办学校的基本盘,同时保障公共教育资源对所有人群公平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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