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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救狗人”出现:拦车救狗也成一门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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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职业救狗人”出现:拦车闹剧危害有多大?

作者:吴显坤 来源:公号“人文经济学会”

最近几年,有关于“狗”的话题在网络上的热度一浪更比一浪强。在新浪微博的文章搜索栏里输入“狗”字,第一篇是“耗资50万救下千只’玉林狗’大量死亡志愿者:缺人缺钱”,第二篇则是“不加节制地救狗也是一种心理异常”。似乎因为“救狗”之后引起的一系列复杂的结果和问题,舆论从前两年的对爱狗人士的救狗行为的压倒性支持和同情转变成了更具辩证性的态度。

但是不论舆论的方向如何变化,有一件有关于“狗”的事情仍然以相当高的频率不时成为热门话题,那就是“‘动保人士’高速拦车救狗”。据不完全统计,自2011年以来,全国范围内“高速拦车救狗”事件至少发生了五次以上。其中,2011年4月15日发生在京哈高速张家湾附近的“拦车救狗”等几次“救狗”行为以与运狗司机签订购买协议结束,而最近发生在陕西的“动保人士高速拦装狗车女车主匕首扎自己”为代表的其他事件则是以动保人士直接将狗带走,未与当事司机签订相关合约结束。

“高速拦车救狗”以及后续部分发生的“强制交易”或者更为严重的“直接将狗带走”的行为,被定性为违法事件基本上是没有疑议的。而且在网友后续的调查起底中,更令人震惊的是,有不少证据表明,相当一部分人是有组织有计划地利用“高速拦车救狗”作为契机,以达到个人的经济目的,并且形成了一条以“救狗”为名的黑色产业链。

根据相关网络资料显示,这群人最常用的手段是通过“高速拦车救狗”的行动引起社会关注,进而利用爱狗人士心理呼吁捐款以骗取同情来非法获得资金收入,然而在骗得钱财之后,对“救下”的狗则疏于管理和育养,导致这些狗最后成批在疾病和饥饿中痛苦的死去。从数据统计上看,每年通过“高速拦车”来“救下”的狗接近万只,而最终避免非正常死亡而存活下去的数量可能只有几百只。

而另外一些人的手段要更为迂回。某些网友发现,某些“高速拦车救狗”的参与者经营宠物用品商店,在获得捐赠之后,并没有直接私吞,而是通过购买这种宠物用品商店的商品来获利,而这种商店里的宠物用品,经过比较,普遍比市场价要贵的多,通过这种比较间接的方法,救狗行动的参与者可以达到中饱私囊的目的。

更为恶劣的是,一些行动参与者甚至殴打运输车司机,或者如最近发生在陕西的类似事件里,造成女车主挥刀自残的局面。甚至参与“拦车救狗”的部分成员成为了“职业拦车人”,这些人没有固定收入,却仍然能够时常出入高档酒店。

这样看来,似乎“高速拦车救狗”已经远远的偏离了其初衷,变成了一种无益于社会价值道德的进步同时又危害社会治安和法制精神的行为。

抛开“职业救狗人”的问题,假设“救狗人”的目的很单纯,就是为了“使更少的狗被送上餐桌”,我们来探求一下,这个初始的目的可以通过在高速上拦下运狗车把狗带走这种行为达到吗?

首先我们要问狗肉食客一个问题,你会因为“高速拦车救狗”行为而减少自己的狗肉消费量吗?

而有狗肉食用习惯的食客,往往已经在心里有了吃狗肉的合理解释,或者将食用狗肉看做同食用猪牛羊肉一样,是非常稀松平常的事情,而很少有狗肉食客是怀着保护动物和食用美味两重矛盾的心情去吃狗肉的。

而且,由于“拦车救狗”行为并没有引起全社会的一致赞同和支持,反而有大量的反对声音,而且本身更是违法行为,因此并不能向狗肉食客施加动保人士所期望的道德压力以达到影响其减少狗肉消费的目的,甚至为数不少的狗肉食客因为受到了动保人士令人不快的言语供给,滋生了相当的逆反心理,反而提高了狗肉消费的欲望。

因此,“高速拦车救狗”的行为并不能降低狗肉消费的需求,反倒有可能在一定量上刺激狗肉的消费。

那么,“高速拦车救狗行为”可以显著影响狗肉的供给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对于大部分运狗车司机来说,他们因动保人士的行为而放弃这份工作的可能性是较小的。因为相比较转换职业的成本和难度,他们应对被拦车的风险的方法更可能是加强运输过程车的外表的伪装或者其他方法,降低被动保人士辨识出来而引起麻烦的可能性。而且因为被拦的概率较低,甚至没有引起部分司机的关注和保护意识。

所以,“高速拦车救狗”对狗肉消费的需求和供给都只有非常有限的影响。甚至不能让我们重复供给降低价格抬高的逻辑,只能得到一个这种行为对狗肉消费市场似乎没有什么影响的结论。

而从长期来看,“高速拦车救狗”的行为特别是“职业拦车救狗”则是殆害无穷的。

就“高速拦车救狗”本身而言,动保人士俨然成为了执法团体,强制干预合法的自由交易。而且我们注意到,运狗车司机的合法权利无法被真正的执法者保证,违法者却从未受到法律制裁。实际上很多时候,由于警察的首要目标是维护稳定,则形成了“法不责众”的局面,这向社会传递了一个十分消极的信息——法律在面对人数足够多的群体犯罪,有时不能起到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的作用。不仅对于狗肉消费市场,而且对于各行各业市场的参与者来说,都构建了一个恶劣的隐形规则。

合法的交易不一定被保护,法律无法限制道德运动的活动范围,这便大大提高了市场参与者的交易成本,因为需要防范遇到被“高速拦车救狗者”侵犯私有财产和其他合法权利的可能,就必须要有额外的应对对策,从而产生了更高的交易成本,降低了市场的效率。我们一直在说政府应该放松对自由市场的干预,但是放任民间团队充当“看得见的手”,说不定会对经济活动造成更大的危害。

而“职业拦车救狗”则从另一方面同样对市场有着显著的消极作用。我们再回顾一下另外一个困扰全中国人的道德难题——“老人跌倒扶不扶”问题。如果回到2006年11月20日“彭宇案”发生之前,对于大部分来说,这都是一个非常容易选择的问题。但是2006年以来一系列的“扶老人被讹诈”的事件,以及一部分“职业碰瓷人”的推波助澜,中国人对于“扶跌倒老人”似乎产生了一种神经质般的恐惧心理。最近安徽又发生一件疑似大学生扶老太被讹的新闻,似乎又让民众向选择“坚决不扶”近了一步。

为什么大家现在对扶不扶跌倒老人扶不扶非常犹豫呢?因为扶老人而遭受损失的可能性增加了,而人们却无法判断倒地的老人是否会对其进行讹诈,形成一种恶性循环,人们的损失期望不断提高,高到一定程度以后,人们就会倾向于不去扶跌倒的老人。这样的后果是什么,老人倒地无人扶,甚至造成老人因此死亡的情况。

当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度不断下降时,人们就需要花费更多的精力时间或者金钱来获取信息来保证做出正确的决策,无形中提高了整个社会的运行成本。

那么,“职业救狗人”是否与“讹诈好心人的老人”有相似之处呢?

如果大家都知道在“拦车救狗”的团体中,有一部分人并不是出于爱心之目的,而且希图利用大家的爱心来达到利己的目的,那么,会给民众造成一种印象——我的爱心会被别有居心的人利用。后来有另外的人发起正当合理的爱心活动时,民众会怎么样对待和回应呢?为了甄别这种活动是否别有居心,当人们花费的时间精力太高,那么他们便会倾向于消极对待该活动。

这个世界上需要帮助和想帮助别人的人很难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相逢,所以需要一个中介机构将温暖从捐助者的手上送到受益者的手上,所以慈善和公益机构起到了一个中介机构的作用,从而形成了慈善和公益的市场。

这个特殊的市场尤其需要信任。如果这个特殊的市场中的“消费者”,即捐助者对中介机构产生了不信任感,那么这个市场的规模则会萎缩,也就是说,会有很多本可以获得帮助的人而因此无法获得帮助。而且这种不信任感不仅仅会作用在慈善公益市场,对整个社会都会有难以逆转的负面影响。

因此,爱心要用合理合法的方式表达,万万不可越过法律法规的边界,而利用别人的信任和爱心来中饱私囊,则可以说是罪大恶极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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