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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观察|污染数据造假,政府一把手该下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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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新闻特约评论员 卫奕奕(媒体人)

这几年,雾霾一下子成为了中国人尤其是北方地区人们过冬的“标配”。各地为了治霾也是绞尽脑汁,雾化车、除霾塔纷纷上阵,然而却收效甚微。最终,西安市环保局长安分局放出了“大招”——用棉纱堵塞空气采样器,相当于给它戴上口罩,过滤污染空气,影响监测结果。

当然,西安这种行为与其他地区的各种“治霾神器”性质完全不同,是官方数据造假。所以,西安市环保局长安分局局长、监测站站长、副站长也被警方带走。

要知道,这几年因为雾霾频发,很多中国人除了每天要看天气预报,还要关心下空气污染指数。并由此决定,外出是不是要戴口罩,家里的空气净化器应不应该打开,能少吸点雾霾就少吸点。现在,真相令人幻想破灭,你以为能躲得开雾霾,环保局官方告诉你不可能。

环保局工作人员为什么要人为干预监测结果?《华商报》的报道中,一位知情人在接受采访时说,“因为政府部门对环境末位的官员有处罚要求,官员为了逃避处罚,给采样器堵棉纱,污染的空气就会改良一些。”这个官员究竟是环保局官员还是行政负责人,报道中并没有给出明确的说法。

不急,且往下看。

2016年1月1日实施的《大气污染防治法》中,第三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大气环境质量负责。并且10月25日中午,青岛市环保局官方微博@青岛环保在谈及此事时也说到:“环保部门不对环境质量负责。”

毫无疑问,不管空气采样器最终测出了多高的污染指数,都与环保官员的政绩考核无关。

事到如今有两种可能:一种可能是西安市环保局长安分局,从局长到监测站副站长,都不知道自己的工作和考核内容是什么,以为把污染指数降下来,自己的工作就完成了;另一种可能则是,被警方带走的这几位,替别人的政绩背了锅。

《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对超过国家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或者未完成国家下达的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地区,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约谈该地区人民政府的主要负责人。

什么是“地区人民政府的主要负责人”?省一级就是省长、副省长;市一级就是市长、副市长。具体到西安市长安区,无疑就是长安区的区长、副区长。

而按照《西安市冬季保卫蓝天行动工作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要求,月度考核排名后三位的单位,要对区县、开发区领导进行责任追究。2016年9月,西安市长安区曾召开专题会研究治污减霾工作,会议中提到“要以此次考核落后作为深刻教训”,可见长安区在整个西安市的污染排名中是靠后的。

至于环保局这些位是不是真的替人背锅,还有待于进一步的调查。但是对于地方大气质量的主要负责人,也就是西安市长安区区长和分管副区长,本地区出了这样的丑闻恐怕是难辞其咎,有义务向公众交待事情的来龙去脉,并承担相应的责任,甚至下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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