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人类16年才前首次承认同性婚姻合法化

公务员“同志”:公开等于从天上掉到地下

王辉
2015年6月26日,美国最高法院裁决为同性配偶提供结婚的权利,美国成为全球第21个承认同性婚姻的国家。 此前的2015年5月15日,卢森堡首相贝特尔与其同性伴侣戴斯特尼在卢森堡市政厅举行婚礼。贝特尔成为欧盟国家首位缔结同性婚姻的在位领导人。   在东方一个古老的国家,同性婚姻尚未得到承认,但同性恋已具有相当的公众包容度,但有一个群体,他们的同性恋情,只能采取隐秘的地下方式进行。   这就是中国的官场,有这样一群人,他们躲在暗处,不敢有职业野心。   他们并非能力不济,也很难和腐败扯上关系,低调的原因只有一个:他们是同性恋,一个难以向周围同事启齿的身份。   根据公益组织估算,中国约有3000—5000万的同性恋倾向者。   在中国,公务员队伍大概有1000万人。   这是两个足够大的群体,以至于总有些人,会踏入它们重叠的部分。   截止目前,中国还没有一位公开“出柜”的高级别官员。但事实上,公务员“同志”不仅存在,而且人数还不少。   当越来越多的中国人开始对同性恋群体持更为开明的态度时,公务员“同志”却因为体制内的氛围,只能躲藏。   当“同志”选择成为一名公务员后,他们除了要忍受主流社会价值下的人际交往、婚姻等压力,还要时刻担心自己的性取向被其他“同志”公开。   仕途也往往会受到限制。“同志”身份,让他们不敢有更高的仕途野心。其中的大多数,都处在公务员基层。 【脱下警服的“同志”】   有访客到来时,耿乐都会站在办公室门口迎接。   他35岁,留着短发,中等个头,看上去很文静,但身体敦实,依稀可以看到16年警察生涯在他身上留下的痕迹。   两年前,他脱下警服,穿上西装,弃警从商,如今他是一家同志社交网站的CEO。   墙壁上的照片,醒目地告诉来客,过往几年属于耿乐的重要时刻:2012年艾滋病日他和李克强握手见面、2014年南京青奥会向他颁发参与证书。   最引人注目的一张照片,是耿乐和朋友们的裸体。照片上,大家裸着身体,在身前展开了一条六种颜色的彩虹旗,对着镜头开怀大笑。   彩虹旗,被同志誉为向往自由的图腾。   因为向往自由,2012年,耿乐“出柜”,脱下了警服。   一切并不是在计划中。   1996年,16岁的耿乐进入警校。毕业后,他进入秦皇岛市警察局的调查研究处工作。   “每个人都想当局长。” 耿乐说他也是奔着局长位置去的。27岁那年,他成为当时市公安系统最年轻的副处级干部。   但晋升的滋味喜忧参半。耿乐说,那时距他意识到自己是同志身份,已经有6年的时间。   在他的记忆里,官场中的每一天,他都背负着巨大的压力。 【官员同性恋是道德污点】   “公务员一旦被公开‘同志’身份,虽不会被开除,在官场可以生存,但不会重用。”南京某司法所的同志密陶(化名)分析道。   密陶今年43岁,在体制内工作了16年。因很早就进入官场,故深谙官场中的“同志”公务员的生存之道。   在他眼里,官场中的“同志”会被看作是个人的道德出了问题。   “官场不允许官员有污点,否则政府会被人说三道四”,“如果你的同志身份不公开,也可以得到提拔。”仍是主任科员级别的密陶补充道。   2008年,在南京某局级单位待了近6年后,密陶去了南京另外一个局级单位的下属单位工作。   到了新单位,加班是常有的事情,密陶有一段时间每天工作至凌晨,甚至是次日早上。   期间,一个合同编的小伙子常陪着密陶一起加班,工作很勤奋。这小伙也是一名同志,但只有密陶一人知道。   工作一段时间后,这位小伙转编时却未能如愿。一次饭局上,密陶偶然间从喝醉了的某局领导口中得知了缘由,原因是该小伙与密陶走得太近。   “压力实在是太大了。”在电话里,耿乐所在网站的注册用户、80后的小诚,也时常需要为自己的秘密提心吊胆。   小诚的真实身份是东北某地司法机关的一名政法干警。在这之前,他做过3年多的法官。   作为一名“同志”,小诚在单位表现的非常谨慎。从不主动与同事走得太近,即便当法官时结交的好朋友,也在更换工作后,果断与对方断绝了来往。   保持距离几乎是他减轻压力唯一的办法。   小诚至今仍记得半年前的一次遭遇。在单位通勤车上,一名科长告诉大家,自己在医院工作的朋友,不久前曾拒绝为一个同志做痔疮手术,因为在术前验血时发现对方是HIV感染者。讲完这个故事,这位庭科长不仅认同该医生的做法,还补了一句:“活该!”。   “我当时就坐在他旁边。”小诚保持住了沉默,“如果需要,我可能还要为此点一点头。”   “的确有点儿压抑。”90后的同志eric,同样备受煎熬。他现在是一名广东缉毒警察。   缉毒警是男人的世界。这让eric有时不得不像一个异性恋取向的男人那样,和同事开着黄腔说着笑话。   最让他难以忍受的是,同事们有时一起去KTV或桑拿里玩。对女性没有兴趣的他,常常找借口不去。实在推辞不了的话,只好装醉或与小姐聊天搪塞过去。 【尴尬的相亲和难以翻越的婚姻关】   有些问题就不那么游刃有余。例如是否有女朋友等类似话题,便让Eric难以招架。   上世纪80年代,单位制社会逐渐瓦解,但介绍对象的风气,在体制内的职场上仍在延续。通常每个机关单位里,都有一群年长的同事,热衷给刚来单位的年轻男女介绍对象。   90后的Eric,头发有型,装扮很潮,算得是“小鲜肉”一枚,深受单位异性的喜欢。   他常被人问是否有女朋友,如果回答:“没有。”对方便会提出帮忙介绍女孩子。   不堪其扰的他,最后索性说自己有女朋友了。但对方仍会继续打探一些女朋友的信息。“不管说有还是没有女朋友,对方总会对这些话题乐此不疲。”   同样为90后的乔,也无法避免被人问起同样的问题。   她在某市级税务部门工作,是一名刚进入体制的菜鸟公务员。   同事们并不知道她的拉拉身份,在单位里,她还有一个拉拉女朋友。   热心的同事,经常会给她介绍男朋友。   一开始,她还参加过几次同事举办的相亲聚会,后来便不再去了。   “这些都让我不舒服。”每当这时,乔都会羡慕她的拉拉女友,因为中性化的外表,从没有人为其介绍对象。   对于年龄更长一些的公务员“同志”来说,婚姻才是最难翻越的一座大山。   有时,婚姻也是职业升迁的指标之一。做了16年公务员,快40岁的阿杰,已经真切地感受到婚姻和职业发展的关系。   阿杰是从经济欠发达的偏远小城,一步一步地从基层财政所,做到现在省里公务员。   始终徘徊在“主任科员”的他,至今仍被单位同事戏称老男孩。   “虽然没有明文规定(单身不能升迁),但在领导的潜意识里一定有这样的想法,没有成家的人,都是玩心重不想承担家庭责任不成熟的人。”阿杰分析自己仕途停滞不前的原因时说道。 【找一个人结婚】   相较于拉拉公务员,男公务员“同志”的压力更大。   有资料显示,很多公务员“同志”到了不得不结婚的年纪,大多会选择一个不知其同志身份的女人结婚。   这些女人被称作“同妻”,极少能有幸福的婚姻。   性学专家、上海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刘达临做出估计,中国男同约有2000万。他认为九成男同性恋者会步入传统婚姻。与这1800万名已婚同志共存的,是至少1800万名的“同妻”。   公务员小诚,就过着这样的生活。   2014年,在父母知情的情况下,小诚选择与同一城市工作的一位拉拉结婚。在网络上,这样的方式被叫做“形婚”。   婚后,小诚和自己的男朋友住在一起,形婚的妻子与女友住在一起。   这并非个案。一些“同志”通常会找拉拉来组成形式婚姻。婚后双方各自留有各自空间,只在逢年过节或家庭聚会时,才会扮成“夫妻”出现在家人的面前。   “在‘同志’圈,受传统家庭观点影响深的,会选择与不知情的异性恋结婚,也有的会采取与拉拉形婚的方式。总之要给家里一个交代,让父母和自己都有面子。”小张总结道。   找一个人结婚,阿杰也曾努力过,最终却放弃了。   刚进入公务员队伍时,阿杰也想找一个姑娘结婚来掩饰自己的性倾向,但与对方接触得越多,就越觉得不应该欺骗。最后还是选择向对方出柜。   如今,他面临着新的两难境地。   与他交往3年的男朋友,因压力将会与一个女孩子结婚,他不知道该怎么办。年纪不小的他,自认在注重外在的“同志”圈子里已没有竞争力,更何况他的公务员身份也局限了他的选择面。 【公开=从天上掉到地下】   “这就是我们的缩影。”坐在公司的办公室里,耿乐叹了口气。   他说,正是因为积攒了太多类似的压力,让他动起了建立同志网站的念头。“原本我们就是希望为躲在暗处的同志,提供更多的交友便利和朋辈支持。”   2000年耿乐创办了同志网站——“淡蓝色的回忆”,6年后,顶着“最年轻的副处级干部”光环的他,将网站更名为“淡蓝”,并招募全职人员来运营。   淡蓝的发展十分迅速。 2008年,淡蓝网和耿乐的名字,开始出现在各大媒体的版块中。   很快,耿乐便暴露了。2012年一次采访中,耿乐没有遮掩地坐在了摄像机前。   单位很快知晓了他的同志身份。   据耿乐回忆,这是他人生遇到的最大一次挫折。也让以子为荣的父母,在邻居和亲戚面前抬不起头。   耿乐依稀记得,回到单位办理辞职那天时,同事曾给了他不舒服的笑容和眼光。“此前,很多人都是有求于我的。”   在单位大厅,耿乐碰到一个曾在市局时就常走动的朋友。本想上去打招呼,可对方一见到耿乐走进来,边打电话边朝反方向走开。随后在电梯间遇到另一同事,打了声招呼,对方也没有给出任何反应。   耿乐说,从那一刻起,他便知道自己从天上掉到了地上。 【“同志再见”】   也有人对此并不在乎。   密陶说,他时常在朋友圈晒出自己的裸体写真照。相比于大多数官场“同志”,他有点“与众不同”。   2006 年, 还没有换单位的密陶,在某同志网站写下自己的经历,贴出自己的裸体照片,让他迅速成名。   他受李银河的性学启蒙,追求多元开放的同志关系等言论,被部分网友看到,说南京公务员提倡群件淫乱。这篇文章在网上很快被炒翻了。很快,单位也知道这事。   一天早上,两个自称省公安厅的警察来单位找密陶谈话。密陶回忆,当时并不害怕,他们就是想搞清楚我为什么出名。   密陶说,从小到大,他都比较敢做自己,所以也没有回避,实事求是地把自己的真实想法都说了出来。这次谈话持续了半个小时。   最后,警察要求密陶关闭博客。   曾经寄放了很多情感的地方一下子没了,让密陶感到“非常难过”,只在博客上留下最后写了一句话,“同志再见”。   第二天,局长找密陶谈话。密陶对局长和盘托出,道出原委,称自己就是“同志”,是代表被压抑和隐藏的“同志”群体站出来。   期间,局长没说一句话,临走时只留下一句话给单位的领导,“我看小陶是一个好同志。”这句话让密陶吃了一颗定心丸。至此,单位领导没有过多问什么。 早年热衷体育美学的密陶,工作后仍时常在博客里秀自己的身材。 早年热衷体育美学的密陶,工作后仍时常在博客里秀自己的身材。   尽管单位知晓其同志身份,但密陶的能力突出,仍被委以重任。他敢于表达自己的声音,甚至还举报过单位一二把手的贪污腐败问题,这为他赢得了单位领导和同事的认同和尊重。   密陶说,如今他所在单位的一把手,很想提拔他,但都被他婉拒。   他说,在官场不会有多少自己价值,而且太累,付出不值得,他也不愿意把太多生活空间投入到工作上。 【立足后再离开】   保住现有的“铁饭碗”,也是大多数公务员“同志”最基本的愿望。   小诚自认做公务员还挺适合自己的,压力不太大。他说,现在不会出柜,而且也没有意义。“虽不至于被单位辞去,但会遭到单位同事的排挤,也可能会给你穿小鞋。”   与他看法相近的乔,也认为单位给她的困扰和压力还不算太大。不过,现在最要紧的就是“要站得住脚”。   同志的身份,她打算等到30、40岁时再公开,到时别人也不敢拿她怎么办。至于婚姻,她说不会考虑。如需要,则会是形婚的方式。   Eric则坦言,压抑的官场给了他成长的环境,他计划再干四五年就离开。现在,他开始练手代购业务,因离香港很近,他已经开始在朋友圈做代购名牌鞋具的生意了。   他称,尽管对同志的大环境逐渐改善,比如登上央视的同志新闻等,但他不会选择在单位里公开自己的同志身份。   耿乐则准备继续将“同志”事业进行到底,如今“淡蓝”已获得两轮超过8000万的融资,目前有注册用户近1000万。   在他的办公室,还挂有一张几年前,耿乐去荷兰参加“同志”游行的照片。照片上的他,举着“同志”彩虹旗,与其他国家的“同志”在一条游行船只上,笑容灿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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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婚姻不符合人类现阶段的道德观念,还涉及财产继承等多层次法律问题

同婚争议:台湾争取同婚合法化30年历程

  • 一对女性要求向政府登记结婚。
  • 祁家威请求与男性公证结婚,并提出同性婚姻法制化的请愿,但均遭政府机构拒绝。 1996年 11月10日:曾担任自立晚报主编的许佑生与乌拉圭籍男水于台北市福华饭店,公开举行台湾首场同性婚礼,重量级艺文界人士,以及众多政坛及媒体圈高层都到场表达祝福。
  • 次年5月18日,司法院大法官以「核其所陈,系以其个人见解对现行婚姻制度有所指摘,并未具体指明上开裁判所适用之法律或命令,究有何抵触宪法之处」的理由,决议不受理同性婚姻释宪声请案。 2000年10月22日:同光同志长老教会举行华人教会史上第一次的「同志伴侣祝福仪式」。
  • 中华民国法务部拟定《人权保障基本法》,台湾史上第一次将同性婚姻与子女收养为基本人权置入法条的法案 草案第24条提出「为保障同性恋者人权,明定国家应尊重其权益,同性恋者得依法组成家庭及收养子女」;时任法务部长为陈定南,是台湾史上第一次将同性婚姻与子女收养为基本人权置入法条的法案。 2003年7月17日:民进党政府的总统府人权咨询委员会通过了「人权基本法」草案,惟后来该草案有部份内阁成员反对,无法进入立法程序。 2006年10月11日:民进党立法委员萧美琴提出《同性婚姻法》草案,共获得38位立委赞成联署。然而在同月20日,由于赖士葆、王世勋等23名立委反对联署(其中陈银河同时加入赞成联署与反对联署),因此草案无法通过一读会程序,必须退回程序委员会审议。同年10月31日,程序委员会退回《同性婚姻法》草案,决定不将其排入议事程序。
  • 居住在屏东鲁凯族部落的拉弗和舞邦,结拜为干姐妹,组成部落里族人所认可的家庭。 2007年:居住在屏东鲁凯族部落的拉弗和舞邦,以其传统文化中的「义结金兰」仪典,跨越头目女儿与平民的身分阶级差异,结拜为干姐妹,组成部落里族人所认可的家庭。
  • 一对同志伴侣陈敬学与高治玮为了争取平等结婚权,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11年:一对同志伴侣陈敬学与高治玮为了争取平等结婚权,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他们在2005年订婚,2006年经公开仪式举行结婚典礼,但于2011年8月向台北市中山区户政事务所办理结婚登记时遭到拒绝。2011年10月21日,陈、高二人提起诉愿,台北市诉愿审议委员会予以维持原处分。 2012年12月:立委尤美女为声援陈、高二人,提出民法修正草案。法院决定将此案声请大法官会议释宪。其后陈、高二人表示,在facebook上有不认识的网民对二人作出死亡恐吓,二人在不满司法系统拖延判决和安全考虑下,于2013年1月23日撤销告诉。
  • 台湾首次佛化同志婚礼 2012年8月11日:佛教弘誓学院创办人释昭慧法师为两位居士在桃园县观音乡弘誓学院主持婚礼,为台湾首次佛化同志婚礼。
  • 台湾同志游行,争取平等结婚权 2012年10月27日:台湾同志游行以「革命婚姻 ─ 婚姻平权,伴侣多元」为主题,争取平等结婚权,并批判现存婚姻制度对弱势的压迫。
  • 台湾内政部承认一宗跨性别同性婚姻有效 2013年8月:台湾内政部经过项目会议讨论,决定承认一宗跨性别同性婚姻有效,收回原先予以撤销的决定。 2013年10月8日:台湾伴侣权益推动联盟(伴侣盟)将耗时两年起草的「多元成家立法草案」送进立法院,希望让台湾早日达成婚姻平权,以及保障多元家庭的理想。
  • 《多元成家立法草案》一读通过,将交付司法法制委员会审查 2013年10月25日:立法院将该草案的第一部分,婚姻平权与同性婚姻法制化的民法亲属、继承篇部分条文修正案一读通过,将交付司法法制委员会审查。 2013年11月19日:立委郑丽君就同性婚姻法案召开法案公听会,正反方意见交锋。草案立即引起了反对同性婚姻团体的强烈反应。随后支持和反对同性婚姻的团体都陆续动员支持者上街游行表达自己的要求。 2013年12月18日:立委尤美女提出民法修正版同性婚姻法案,并完成一读送入司法委员会,法务部公开反对。 2014年6月14日:民间举办的「模拟宪法法庭」就同性婚姻召开辩论,并在8月2日宣布判决,主张限制同性婚姻违宪。
  • 伴侣盟走司法途径,推动婚姻登记行政诉讼 2014年8月1日:基于同性婚姻法案遭立法院搁置,无法有所进展,伴侣盟也宣告将走司法途径,双管齐下,推动婚姻登记行政诉讼。
  • 内政部出版《现代国民婚礼:平等结合‧互助包容》,谈到了同志婚姻与婚礼 2014年10月16日:立法院再次召开法案公听会,正反双方辩论激烈。 2014年12月1日,内政部出版《现代国民婚礼:平等结合‧互助包容》,书中提出以现代人权为基础的婚姻价值,以因应时代演进及性别平等观念,并且也谈到了同志婚姻与婚礼。 2014年12月22日:司法及法制委员会排审「婚姻平权草案」,会中立委意见分歧,不少委员回避拒审,以致审查并无进度。
  • 高雄市政府成为第一个开放同性伴侣注册登记的地方县市。 2015年5月20日:高雄市政府受理户政系统同性伴侣注记,为第一个开放注记的地方县市。
  • 祁家威正式将同性伴侣登记结婚一案送交大法官释宪 2015年8月:「伴侣盟律师团」受祁家威委任,正式将同性伴侣登记结婚一案送交大法官释宪,另外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和台北市政府也分别将向大法官声请同性婚姻释宪。 2015年12月10日:伴侣盟与30多个关心婚姻平权的民间团体,共推「婚姻平权立委联机」,邀请立委候选人承诺进入立法院后,成为婚姻平权草案的提案人或联署人。时代力量、绿党社会民主党联盟、自由台湾党、树党全党候选人支持,民进党、国民党、亲民党、台湾团结联盟各有若干候选人支持。发动公投联署企图阻挡婚姻平权的信心希望联盟,在收到承诺书后不愿回复。 2016年8月1日:台湾多位艺人共同举办「爱最大‧其实我们都一样!」婚姻平权公益演唱会,希望能唤醒外界重视婚姻平权法案。 2016年10月:第14届台湾同志游行前夕,婚姻平权议题再度受到讨论,立法院包括民进党、国民党、时代力量在内部分立委宣告将再次推动婚姻平权法案,台湾的蔡英文总统亦在个人fb首度以总统身份表达支持态度,并尊重立法院的决议。另外在民进党内部,已通过中央党部党务工作人员服务办法,若党工和其伴侣为县市户政注记中「同性伴侣」关系,可适用服务办法「配偶」、「婚姻」及「家庭成员」权利条文。
  • 民法修正草案在国民党及民进党均同意下在立法院通过一读,法案进入司法委员会 2015年12月10日:伴侣盟与30多个关心婚姻平权的民间团体,共推「婚姻平权立委联机」,邀请立委候选人承诺进入立法院后,成为婚姻平权草案的提案人或联署人。时代力量、绿党社会民主党联盟、自由台湾党、树党全党候选人支持,民进党、国民党、亲民党、台湾团结联盟各有若干候选人支持。发动公投联署企图阻挡婚姻平权的信心希望联盟,在收到承诺书后不愿回复。 2016年8月1日:台湾多位艺人共同举办「爱最大‧其实我们都一样!」婚姻平权公益演唱会,希望能唤醒外界重视婚姻平权法案。 2016年10月:第14届台湾同志游行前夕,婚姻平权议题再度受到讨论,立法院包括民进党、国民党、时代力量在内部分立委宣告将再次推动婚姻平权法案,台湾的蔡英文总统亦在个人fb首度以总统身份表达支持态度,并尊重立法院的决议。另外在民进党内部,已通过中央党部党务工作人员服务办法,若党工和其伴侣为县市户政注记中「同性伴侣」关系,可适用服务办法「配偶」、「婚姻」及「家庭成员」权利条文。 2016年11月8日:民法修正草案在国民党及民进党均同意下在立法院通过一读,法案进入司法委员会,同月17日排案审查,会中因部分立委及民众强烈反对引发肢体冲突,决定先由许淑华、尤美女两名召委于同月24日及28日分别召开一场公听会之后再予审查。 2016年12月26日:司法委员会通过排入审查,完成一读送交党团协商。
  • 司法院大法官召开宪法法庭,进行言词辩论 2017年3月24日:司法院大法官召开宪法法庭,就声请人祁家威及台北市政府同性婚姻释宪案,进行言词辩论。
  • 司法院大法官完成释宪,宣布现行法律未保障同性婚姻属违宪 2017年5月24日:司法院大法官完成释宪,宣布现行法律未保障同性婚姻属违宪,法务部应在两年内修法,让同性伴侣也有合法结婚登记权利。

为台湾人高兴的同时,请你想想他们如何走到今天这一步

假装在纽约
1、 全世界只有20个社会允许同性结婚,而亚洲一个也没有。 今天,台湾成为全世界第21个、全亚洲第一个允许同性结婚的社会。 这是真正的台湾骄傲,真正的亚洲之光。 眨眼之间,台湾已经渐行渐远,他们的步伐太快,几乎超出了我们目力所及的范围。 在为对岸的进步感到高兴的同时,身处此岸的我们,更有意义的事是思考一下: 台湾为何能够取得这样的进步? 同为华人,写一样的文字,说一样的语言,台湾为我们提供了一个考察华人社会如何变得包容多元、普通人如何争取权益的最好机会。 大风起于青萍之末。台湾人争取包容多元、性别平等和婚姻平权的过程历时几十年,由民间发起,力量一点点汇聚,逐渐形成势不可挡的风暴,最终推动法律的变更,这是一场彻头彻尾由下而上的运动。 但是,任何平等和权利都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有无数人付出了眼泪、自由乃至生命的代价。 2、 首先不得不提的一个人,叫祁家威,1958年出生,早在上世纪的1986年、他才只有28岁的时候就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自己的性向,成为全台湾第一个出柜的人。 在那个年代这还是一件新鲜事,所以美联、法新社等许多国际媒体的记者都去采访。 这还不算,那一年他还跑到台北地方法院,要求和另一名男性公证结婚。可想而知,这个在当时看起来荒诞不经的要求遭到了断然拒绝。 祁家威转而向立法院请愿,当时立法院回复的公文是:“变态”,“违背社会善良风俗”。 不要忘了,那时的台湾还处在戒严时期。很快,祁家威被抓了起来,送进了看守所。台湾当局一度想把他关上五年,几个月后在蒋经国的过问下,他才侥幸地重获自由。 但是,祁家威并没有吸取教训。此后的几十年时间里,他穷尽各种法律手段,一次次地向行政、立法和司法部门争取同性婚姻的权益。 1998年和2013年,他又两次申请和男性结婚,同样都被无情拒绝。 台湾人争取婚姻平权,一度有两条路径可以选择。第一条是制定专门的同志伴侣法,但是很多法律界人士认为单独设置一部法律容易造成变相的歧视,所以放弃了这条路径。 第二条路径,就是修改民法,把婚姻的定义扩大为所有公民之间的自由结合,而不再局限于男女之间的结合。 祁家威走的就是第二条路。 在2013年那次结婚申请遭到拒绝后,他提起行政诉讼,被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和最高行政法院以不符合民法对婚姻定义为由判定败诉。 2015年,他提出释宪的申请,并最终在2017年2月20日被司法院受理。 今天大法官作出的裁决,就是这次“释宪”的结果。大法官裁定现行民法关于婚姻的规定违宪,要求立法院在两年之内对民法进行修改。 这也就意味着两年以后,任何个体之间的结合都将得到修改后的民法的认可保护,同性婚姻正式合法。 今年59岁的祁家威,已经白发苍苍。两个月前的3月24日,他在宪法法庭慷慨陈词,“我等这一天等了41年6个月24天”。 还好,到今天,他终于不必再等下去,台湾人也不必再等下去。 3、 说祁家威是争取婚姻平权的领袖和灵魂,毫不为过。 但是,你有没有注意到,从1986年祁家威第一次提出结婚申请,到2013年他第三次提出申请,他得到的反馈并不一样,最终的结果也不一样。 1986年的祁家威,是孤独的。孤立无援的他,没有多少人支持,甚至也没有多少人理解。 而到了今天,他不再孤独。他身后所依靠的,是整个台湾的同志社群,和全台湾所有有识之士的鼎力支持。 去年12月,在台北凯达格兰大道举办的婚姻平权音乐会,一共有25万人参加。台湾媒体说,这是延续几十年、从1个人到25万人的长跑。 在这几十年的时间里,台湾社会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台湾人的观念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这就是我想说的第二点,台湾的婚姻平权运动,是观念的胜利。 台湾人的观念为什么能发生变化呢?性别平等意识在全世界范围内深入人心,婚姻平权运动在欧洲和美国取得一个又一个胜利,这是外因。 但是,真正促动台湾人观念发生变化的,是本土发生的几件标志性事件。 4、 第一件事,是2000年4月20日,15岁的初三男生叶永鋕的离奇死亡。他在上课时提前五分钟请假上厕所,被同学发现的时候,已经倒在厕所的血泊里不省人事。 由于案发现场被学校破坏,叶永志的死亡原因至今没有查明。但是在调查中,大家发现叶永鋕因为行为举止女性化,而在中学三年里一直饱受同学的歧视和凌辱,被嘲笑是娘娘腔,还曾经被要求脱裤子验明正身。 生活在巨大恐惧之中的他,甚至都不敢在有人的时候去上厕所,或者只能被迫去上女厕所。 叶永鋕的死震动了整个台湾社会,台湾的教育部门开始在学校里推动“反性别暴力”运动,提出要消除刻板印象,尊重不同性倾向和性别特质的人。 性别平等的意识,从那个时候开始深入了台湾人的心里。2004年,酝酿了十多年的《性别教育平等法》顺利通过,这部法律的总则里说,“促进性别地位之实质平等,消除性别歧视,维护人格尊严,厚植并建立性别平等之教育资源与环境”。 2000年以后接受了性别平等教育的那一代少年人,到今天正好成长为台湾社会的中坚。 有民调发现,在今天20岁到29岁的年轻人里,支持婚姻平权的比例超过八成,因为这是他们从小就被教育要相信的价值——这是教育的伟大力量,教育带来观念的改变。 叶永鋕的母亲陈君汝原本只是一个普通的农妇,在儿子死去后她展现了坚强和伟大的一面,坚持上诉,最终让法院改判学校主管“业务过失致死罪”。 陈君汝后来还参加了高雄的同志骄傲游行,她对着游行的孩子们大声喊,“孩子们,要做自己!天地创造你们这样一个人,一定有一道曙光让你们去争取人权!” 5、 第二件事,是2016年,台湾大学的退休法语教师、68岁的法国人毕安生,因为他的台湾同性伴侣癌症去世,而郁郁寡欢坠楼身亡。 这件事同样引发了广泛的讨论。 台湾人吃惊地发现,一个和台湾伴侣一起在台湾生活了35年的人,在法律意义上却仍然是台湾的陌生人,因为他们的关系不被法律承认,所以毕安生也无法享有原本台湾人享有的公民权利。 6、 除了这些标志性的事件,推动观念改变的,还有无数普通人坚持不懈的努力。 从2003年开始,台北就每年举行全亚洲规模最大的同志骄傲大游行,影响力辐射到中国大陆和其他许多亚洲地区。 当然,还有无数的集会,无数的抗议,无数的对质,无数的被质疑之后的勇敢回击。 我有几个台湾的朋友,经常在Facebook上看到他们用业余时间制作贴纸和标语牌分发。 做这些小事的人,可能无法在历史留名,但是如果不是成千上万个普通人这样默默无闻的付出,任何运动都无法成形。 当然,还有许多艺人和明星,也在用他们自己的影响力,在推动大众的观念改变。比如蔡依林、张惠妹、小S、杨丞琳、黄丽玲,这些都是我们很熟悉的例子。 平时不觉得,但真的数一数,发现台湾的女明星里,愿意发声的人,竟然这么多。 反观大陆,似乎没有。 所以,总结一下,台湾的婚姻平权运动能够取得成功,不外乎是这样一个过程:先有走在时代之前的领袖人物挺身而出,然后是无数其他人默默跟随,用自己的方式各自出力。 先有行动,然后才有观念的更新。观念的更新,又感召着更多的人投入其中付出行动。这是一个相辅相成、良性循环的过程。 只是,平等的观念不会如水银泻地,迅速地覆盖每一寸土地。它更像一条小溪,蜿蜒曲折地流转,可能要很久很久,无数条小溪汇聚在一起,才能听到浪潮的声音。 即使时至今日,台湾仍然有许多人偏执极端地反对婚姻平权。还有许多家长,跑到学校和教育部门抗议,要求学校不再用性别平等教育的教材,担心这些教育会带坏他们的小孩。 我的一个台湾朋友这样写道: “这样的家长,认为只要把他们眼里的争议教材退出校园,自己的小孩便能平安顺利地长大,却没想过他们口中的争议,是有些人得以平安、顺利长大的唯一机会,而那甚至也都有可能会是他们自己的小孩。” 7、 你可能会觉得,性少数群体的权益,和你没有什么太大的关系。 但其实不是这样的。 常常看我公众号的朋友会知道,我对平等和权益的话题非常关注。其中一部分原因,大概是因为我在美国生活的时候,第一次体会到了成为弱势群体的感觉,也第一次对“身份”(identity)这个词有了感同身受的切肤认知。 原本从来没有意识到身份问题的我,到了美国以后却一下子跌到了边缘,成了美国人口中的“少数族裔”,成了和所谓“主流社会”(mainstream)相对应的“弱势群体”,成为了这个社会的“他者”。 我在美国的一个中国同志朋友曾经和我说过一件事,有一次他和朋友手牵手在拉斯维加斯的大街上走,听到有人在背后冲着他们叫嚷,“Asian Queers”,意思是,看啊,这两个“亚洲基佬”。 他们回头一看,原来是一群白人小孩,面目天真无邪,可是眼神和语气里又分明透着恶意。 我的朋友说,他一辈子都忘不了那一天,因为那是一种双重的歧视,既因为他的性向身份,也因为他的族裔身份。 从那以后,我开始意识到这样一个问题:所谓的主流和弱势,原本就只是一个相对的概念。每一个人,都可能在某个时候,成为不被主流社会认可和接纳的“他者”。而且,选择权甚至都不在你自己手上。 既然如此,何必要互相伤害?为什么不放手,让别人获得他们想要的尊严和幸福、按照他们想要的方式生活? 为别人争取平等和权益,其实就是在为自己争取平等和权益。 2014年10月,苹果CEO库克出柜,我曾经写过一篇“为什么每个人都应该读库克的出柜文章”,其中几段是这样写的,在这里再引用一下: “关心同志议题,并不仅仅是关心这个群体本身,而是关注我们所有人共同的命运。 因为我们的社会还充斥着各种各样的歧视,歧视就像是潜伏在我们生活中无处不在的幽灵,一不留神,我们都可能成为被主流群体排斥的少数群体和弱势群体。 你不是同性恋者,但你可能是在公司里遭受职场歧视的女性,你可能是在大城市里被歧视的外地人,你可能是被强权欺凌房子面临强拆的底层百姓,你可能因为不标准的口音而在公交车上被人翻了白眼,你可能仅仅因为是个左撇子而遭受嘲笑。 因为我们同气连枝,都是期望在这块土地上不遭受任何不公正对待、平等而有尊严地生活的普通人。” 我的愿望,就是这块土地上的每一个普通人,都能平等而有尊严地生活,脸上有笑,心里有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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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地区同性婚姻合法化进程跨过最关键一步

财新网
5月24日下午,台湾“司法院”公布该院“大法官”针对同性婚姻问题做出的“释宪”结论,并指出现行的台湾地区《民法》,未能让性别相同的两人结婚,使其无法成立“具有亲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结合关系”,“显属立法上之重大瑕疵”。   台湾“司法院大法官”认为,岛内现行《民法》对同性婚姻的限制,与岛内有关法律“保障人民婚姻自由”之意旨相违背。   因此,台湾“司法院大法官”要求,自即日起的两年内,台湾有关机关应该完成修法,或制定关于同性婚姻之新法律,使“婚姻自由之平等保护,属立法形成之范围”。   如果两年之后,岛内法律尚未完成修正或制定,则相同性别之两人,也可以凭两人以上证人的签名,向户政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登记后,同性婚姻者也能享有台湾地区法律上的配偶关系效力,并和异性婚姻者一样能行使配偶权利,负担配偶义务。   “司法院大法官”的这一宣告,也使台湾地区的同性婚姻合法化进程,跨过了最关键的一道门槛。   过去十余年间,台湾“立法院”内曾多次有个别“立法委员”提出《同性婚姻法》等草案,或提出修订岛内《民法》的亲属编、继承编等条文,希望让同性婚姻的登记有法可依,或让同性“伴侣关系”的法律效力得到承认。   不过,这些立法尝试,皆因岛内对同性婚姻的反弹声浪仍强,社会观念中仍存在巨大争议而未获通过。   台湾地区领导人蔡英文在2015年竞选期间,虽曾公开称自己支持“婚姻平权”;但到她2016年上任后,台湾“立法院”内对同性婚姻的修法讨论进入高潮时,蔡英文又表示:自己对如何订定相关法规“没有既定立场”,只称“希望不同的意见能够充分讨论,也期待这些不同意见之间可以互相包容、互相了解”。   这一在竞选期间高调争取支持,上台后又转趋模糊的表态,也让蔡英文在岛内“挺同”群体内遭受不少批评。   台湾的不少宗教团体也发声表态,要求各党派停止继续推动同性婚姻立法。   2015年,岛内资深同性恋权益运动者祁家威,因与同性伴侣前往登记婚姻时被拒绝受理,又不服台湾各级行政法院的败诉判决,最终于2015年七夕当天向“司法院”提起“释宪”声请。   历经近两年的审理后,台湾“司法院”终于于5月24日公布“释宪文”和相关理由书。   “司法院”公布的“释献”理由书称,“适婚人民而无配偶者,本有结婚自由”,而这一自由包含“是否结婚”和“与何人结婚”的自由。而相同性别的两人结婚,既未影响异性婚姻者目前享有的权利,又不会改变异性婚姻者所建构之社会秩序;对于异性婚姻者的订婚、结婚、婚姻普通效力、财产制及离婚也无影响。   “司法院大法官”还认为,相同性别者的婚姻自由,经法律正式承认后,“更可与异性婚姻共同成为稳定社会之盘石”。   此外,“大法官”还认为,婚姻自由攸关人格健全发展与人性尊严之维护。理由书写道,同性婚姻者缔结婚姻之“需求、能力、意愿、渴望等生理与心理因素”,其不可或缺性“与异性性倾向者间并无二致”。   据此,“司法院大法官”认为岛内现行《民法》仅规定婚姻为一男一女之永久结合关系,未能让相同性别的两人结婚,“系以性倾向为分类标准,而使同性性倾向者之婚姻自由受有相对不利之差别待遇”。   理由书还援引世界卫生组织和岛内外重要医学组织的结论称,同性性倾向本身并非疾病。   “大法官”还指出,岛内的同性性倾向者,过去因未能见容于社会传统及习俗,“致长期受禁锢于暗柜内,受有各种事实上或法律上之排斥或歧视”。此外,理由书还提到,“相同性别二人间不能自然生育子女之事实,与不同性别二人间客观上不能生育或主观上不为生育之结果相同。故以不能繁衍后代为由,未使相同性别二人得以结婚,显非合理之差别待遇。”因此,以维护基本伦理秩序为由,禁止相同性别的两人结婚,“显亦非合理之差别待遇”,有违岛内有关法律关于“平等权”的意旨。   “司法院大法官”的“释宪”结果于5月24日下午4点出炉后,已在台湾社会引起巨大反响。   得知此一结果后,民进党籍的“立委”段宜康在对数万名同性婚姻的支持者演说表示,在“立法院”内占多数的民进党会全力推动《民法》修正,做出“历史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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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地区同性婚姻合法化进程跨过最关键一步

真的准备好了吗?台湾地区一半人反对同性婚姻合法化

中国台湾网
台湾离同性婚姻合法化仅有一步之遥,“挺同”和“反同”分成两派。而通过同性婚姻法律更成了民进党蔡英文当局一个标榜自己尊重人权、兑现竞选承诺、展现执政能力的指标之一。台湾“挺同”或者反对者保持沉默,到底有哪些说不出口的原因呢?   不是同性恋但力挺同性婚姻合法的泛绿政治人物。给出的理由是人权和自由。也正是因为这个理由,让国民党等蓝营政治人物,比如朱立伦等谈到同性婚姻的时候,都要表示认同。因为政治人物谁都不敢公开站到民主自由人权的对立面。在此大旗挥舞之下,同性婚姻合法化,在台湾“立法”机关一路过关斩将。离通过已经仅有一步之遥。   从台湾“挺同”的党派和团体看,时代力量和民进党成为政治力量的主题或主流。他们一直努力给自己贴的标签就是人权和民主的代表、人性的捍卫者。2016年10月29日岛内同志游行,“挺同”时代力量的民意代表几乎全部到齐,民进党是日也组团参加,包括秘书长洪耀福、“立委”KolasYotaka、尤美女、苏巧慧、郑运鹏都到场响应。不知道他们是真的是维护同性恋者的立场,还是看重选票或者人权自由的前沿标识。   台湾的主流民意真的认同同性婚姻合法化吗?看看比“挺同”号称8万人的游行更大规模的“反同游行”,最新的岛内民调显示,53%的人反对同性婚姻合法化。“挺同”的理由之一是仅仅理解不歧视同性恋还远远不够,还牵扯到同性者生活在一起之后的财产继承。这种理由显然还不够充分,因为如果为了财产继承,现有的法律中遗嘱捐赠就能够解决这些问题。   同样,“反同者”给出的理由之一是,身边有同性婚姻会让孩子也趋于同性恋。好像同性恋是一种传染病。这也让“挺同”者的政治代表人物之一尤美女有理由对其大加嘲讽,并在“立法”机构谈笑风生地力证同性婚姻合法化不会影响到他人。   上述种种,“挺同”和“反同”的政治人物,除了标榜自己是人权、人性捍卫者的前沿,不认同但不敢反对是怕成为这些美好名词的牺牲品之外,还有哪些原因导致蔡英文当局第一波优先顺序处理同性婚姻合法化呢?   会是台湾会比其他国家和地区更盛产同性恋吗?这些都无法得到证实,在科学调查数据出来之前,台湾的气候和风水不见得就更容易产生同性恋。   会是台湾的文化更容易成就同性恋吗?现代科学表明,同性恋不是一种心理疾病,但却极可能因为文化或环境而被选择成为一种生活方式。目前世界仅有22个国家在近几年才实施同性婚姻合法化。这些国家许多是高度发达或者受西方文化影响比较严重的国家或地区。但台湾曾经宣称是比大陆传承更多中国文化的地方,这也是台湾推行同性婚姻合法化遭遇极大阻力的因素之一。既不是最发达地区、也不是完全超越了东方文化,台湾这个东方传统比较多的地方之所以在条件不成熟的时候,要强力推行同性婚姻合法化,显然不是文化使然。而是像台湾某些人对废除死刑大力推进一样,是要用形式主义,让自己跻身发达或者跳脱中国传统文化羁绊的标志。   会是为了促进旅游吗?本来不应该有这样一问,但因为蔡英文上任以来旅游业萧条。的确有民进党的政治人物希望世界的同性恋者都来台湾观光。如果台湾这地方每年都能够吸引上百万同性恋者,也蔚为壮观。   现在重新回到对同性婚姻合法化思考:同性婚姻合法化在台湾真的水到渠成了吗?该法案造成的极大异议和困扰真的应该列入比发展经济和稳定两岸关系更优先的顺序吗?在现在台湾的文化氛围下,通过同性婚姻合法化真的是尊重、包容同性恋者唯一的选项吗?台湾在更多民众反对同性婚姻合法化的情势下,强行通过这一法律真的不会顾此失彼影响到其它人的生活吗?   最后笔者愿意分享已经被证实的知识:鱼虾的性别会因为群体的比例而发生改变;军队里的军人和监狱的囚犯,同性恋比例明显提高。所以,理解和包容同性恋者,尽量不反感,但这并不表示就应该用同性婚姻合法化给予更多的鼓励和支持。因为如果法律将之合法化,会让双性恋有增加同性婚姻比例的可能。生活压力或者环境造成的短期同性恋情或会转化成婚姻。而同性化婚姻一旦合法化的不可逆转及对传统文化的冲击和衍生的各种社会问题。台湾真的准备好了吗? (中国台湾网网友:毕殿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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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康永曾用20分钟倡导婚姻平权:因为这就是真爱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