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你加班吗?

加班
加班一直就是工作的一部分。
不加班
按时上下班是生活质量的保证。

新浪用户的“加班城市”排行榜,广东第一名

在微博中提到“加班”的用户排名,数据来自新浪微博数据中心。
查看全文
新浪用户的“加班城市”排行榜,广东第一名

员工加班的N个理由,你中了哪个?

  • 给的任务就是冲着加班去的… 有管理上的问题,有时候给的任务是不可能在那么短的时间内完成的。还有各个部门还存在相互攀比加班的情况。领导自己跟我们也说过,需要加班,他自己的kpi考核中,也是有这些要求的。
  • 上班效率低,工作完成不了… 上班效率低,工作完成不了。其次主动加班,做外贸存在时差,为了和外商交流方便回复快捷,必然会加班。
  • 逃避父母安排的相亲… 周围的同事朋友啊,下班的时间点太堵车,或者是为了逃避父母安排的一些相亲和亲戚朋友吃饭之类的,还有就是一些处在微妙关系中的情侣,也可能加班。而且真的去核实,也的确是在加班。
  • 不想回家带孩子… 我在机关工作,平时工作不是太多,但是我有时候宁愿加班。因为回家要带孩子,洗衣服、喂奶、陪孩子玩,哄孩子睡觉。

老板们:并不喜欢加班更希望高效

万某某 创业公司老板(上海) 我们是做广告跟手游的公司,从行业的大致情况来看,这两种类型的公司加班非常多。员工一般到9点多,公司高管也是要加班的,去年晚上就会到一两点。 从我自己来讲,本质上我很讨厌加班,工作再忙也没必要,要高效,到晚上加班,对于脑力创意性工作效率很低。 钱某某 某品牌主管(郑州) 实话实说,我是很不喜欢加班的。也不会主动跟下属提要加班。他们一般在月初和月底加班,月中基本都能按时下班。 我觉得要分主动加班和被动加班。主动的,比如我想要提前完成一些工作,或者是提高自己的某些能力。 被动加班,比如一些额外的工作量,以及对工作的预估和判断不够准确,造成了一些重复或者反复,在我看来是无效的工作。这是我要解决的问题,对于工作的分配、优化乃至效率的提高。 常某 创业公司管理(北京) 我们公司是要加班的,但是我不是给下属安排工作让他们加班。我们算自愿加班型,没干完就加一会,不需要加班的就走人。但是我会设定deadline,到时候我要结果。
查看全文

中国每年“过劳死”60万人 过度加班或是首要原因

据央广网2016年12月一篇报道,统计资料显示,巨大的工作压力导致我国每年“过劳死”的人数达60万,这也让我国成为“过劳死”第一大国,而过度加班可能是导致“过劳死”的首要原因。 据资料显示,我国目前“过劳死”的威胁对象已从体力劳动者转向脑力劳动者,呈年轻化趋势。而且不仅是IT行业独有的现象,像广告、媒体、医疗以及金融等行业都需要警惕。 从医学上解释,“过劳死”是因为工作时间长,劳动强度加重,心理压力大,存在精疲力竭的亚健康状态,由于积重难返,突然引发身体潜在的疾病急性恶化,救治不及时而危及生命。 浙江新华医院副院长黄抒伟解释,过度强度的劳累,会导致体内的一些内分泌失衡,特别是长期交感的兴奋,会导致心律失常,这些心律失常,就是我们多说的,的心脏性猝死的很重要的原因。过度劳累每个人体会不同,精神状态和注意力都会下降,人容易烦躁。 直接促成“过劳死”的五种疾病依次为:冠状动脉疾病、主动脉瘤、心瓣膜病、心肌病和脑出血。除此以外,消化系统疾病、肾衰竭、感染性疾病也会导致“过劳死”。 从个人预防角度讲,专家建议,有心脏疾病史,经常性熬夜加班的人,自己要格外警惕。黄抒伟提醒,必须要调整你的心态,在繁忙的工作中要放松自己,饮食方面多喝水,以水果蔬菜为主。 当然也有人认为,“过劳死”并不仅仅是临床医学概念,也包含社会医学概念。心理学教授侯公林建议,如果说有压力,压力在哪里?第二要有计划的去工作,注意水睡眠,通过运动来减压,不要在压力状态下喝酒、抽烟。 从政策保护角度讲,我国的《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了八小时工作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另外,《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2008年就通过了,但近十年过去,在很多单位仍是一纸空文。因此也有评论这样说,保护劳动者权利的法律制度真正硬起来,劳动者才不会无缘无故瘫下去。
查看全文

加班劳动法怎么规定的,你了解吗?

孙某 外贸企业员工 (上海)
00:14
孙某 外贸企业员工 (上海) 我不了解劳动法对加班的规定。从工作角度来讲,为别人工作拿钱,加班也正常。我对加班不会很在意,但我也有很累的时候。 章某某 电力公司员工(安徽) 并不了解,就知道节假日三倍工资,或者可以调休。我们是有加班费的,但是调休基本不可能,因为还要涉及别人的工作时间,比较难。 叶某某 前国企员工(北京) 了解。比如节假日三倍工资啥的。但是公司会避开节假日加班,也就没有加班费了。说是可以调休,但是基本也做不到,都加班到那个程度了,怎么还有人跟时间来调休? 孙某某 传统贸易公司(浙江) 大概了解一些。但是很少有公司执行吧,我们日常加班没有加班费,调休也没有。 章某某 电力公司员工(安徽) 并不了解,就知道节假日三倍工资,或者可以调休。我们是有加班费的,但是调休基本不可能,因为还要涉及别人的工作时间,比较难。
查看全文

劳动法为什么管不了加班?

  • “加班”变“值班” 补偿工资“躲猫猫” 劳动法颁布实施二十多年。将法律规定与现实对照,一些早有明确规定的劳动者权益保护条款,在实际执行中却常常被削弱,甚至“忽略”。 【劳动法规定】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执行现实】“五一”前一周,在上海从事行政工作的何慧就接到通知,单位安排节日值班。并且,按多年惯例,没有加班费或补休。去找领导说理,领导却振振有词:“值班是员工的义务,和加班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概念。”除了节假日“想休不能休”,还有不少人“周六保证不休息、周日休息不保证”,“双休”变“单休”甚至“无休”,却也得不到相应补偿。 【专家点评】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王全兴:把“加班”变“值班”,是偷梁换柱。明明是加班,称为值班不合适。值班期间如果工作,就应该按劳动法规定加倍付酬。
  • 律师:小企业常违法不发加班费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学会会员 那么在现实中的执行情况又如何呢? 京师律师事务所劳动法律事务部主任徐玉领告诉新浪新闻,法律规定是非常明确的,但是现实中又存在比较多的情况。 “总体来说,大的企业,包括国企、外企在内,在这方面执行地比较好。目前主要是规模较小的企业和民企,往往是不太遵守劳动法规定发放加班费。”
  • 显然法律并未得到践行 2014年3月24日一早,深圳36岁的IT男张斌被发现猝死在公司租住的酒店马桶上面,当日凌晨1点他还发出了最后一封工作邮件。张斌是清华大学计算机硕士,生前就职于闻泰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下称闻泰公司),负责一个项目的软件开发。据其妻子闫女士说,张斌经常加班到凌晨,有时甚至到早上五六点钟,第二天上午又接着照常上班。闫女士认为,张斌猝死与长时间连续加班有关,“他为了这个项目把自己活活累死了”。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48小时。然而,猝死的张斌每天仅仅休息几个小时,且长期处于加班状态,其加班时长显然超过了法律规定的范畴。在闻泰公司,劳动法有关劳动者加班的规定并未得到执行。无论连续超时加班是否是张斌猝死的直接原因,这种无视法律规定的加班现象,都应当得到整治。 用人单位的用人理念必须转变,学会善用人才,谋求劳动者长期而稳定的贡献,而不是一味谋求短期利益,对劳动者进行压榨式用人。张斌系清华大学硕士毕业,是掌握先进技术的高精尖人才,企业理应分外珍惜,积极保护。然而,现实中一些企业为了短期利益不顾人才保护,拼命压榨劳动者,酿成了许多加班过劳致病致死的悲剧。从长远发展和现实影响的角度而言,这种压榨行为对企业毫无益处,只能让人才离心,工作成效打折。用人单位有必要形成这样的认识:人才的潜能和价值需要合理挖掘,不能急于求成,对劳动者施加过分的工作压力,效果只会适得其反。 同时要指出的是,劳动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意识欠缺,也是导致超时加班现象的重要原因。面对单位不合理的、损害权益和健康的加班要求,很多劳动者不懂得自我保护,更不会据理力争。劳动者应当明白,健康是搞好工作的前提,工作固然宝贵,但健康和生命才是人生的基础,劳动者应当学会维护自己的权益,对超时加班勇敢说不。 另外,既然劳动法早有规定,为何超时加班大量存在?显然,法律并未得到践行。有关部门需要通过完善立法,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让法律对劳动者的保护真正落到实处。譬如:加强法律条文的约束力和强制性,对超时加班的企业予以警示和惩处,对超时加班的“工作狂”员工进行疏导、劝阻乃至强制离岗,进一步保障劳动者的人身权益。 总之,要避免类似悲剧再次发生,需要劳动者、用人单位和有关部门三方共同协力,三方缺一不可。只有劳动者的自我保护和维权意识得到提升,用人单位的用人思想得到升华,相关法律法规得到完善和践行,无视劳动者权益与健康的加班现象才能得到遏制,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才能最终实现和谐共赢。

你觉得是否应该出台更多法规限制加班?

需要
比如我国法律没有对疾病发作与工作之间关联性的明确规定。
不需要
现在的法规已经对加班时间做了明确规定

中国人加班时间远超欧美?

英国广播公司(BBC)2016年8月的一篇文章表示,在中国,长时间工作已经成为一种生活方式,无论是什么行业。据北京师范大学一名研究人员估计,中国人每年平均工作2000到2200个小时——远远高于美国人(每年1790个小时)、荷兰人(1419个小时)、德国人(1371个小时)甚至是日本人(1719个小时),这些数字来自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统计。文章提到了上海一支业余乐队为“加班狗”们献上了一首半开玩笑的歌《感觉身体被掏空》。   报道称,中国残酷的工作时长已变得非常令人担忧,实际上,政府已开始注意到这一问题。官方的《中国日报》在2012年发表一篇社论,称“过劳死”在中国已成为事实,劳动法没有充分地保护劳动者的权利。   2014年一份关于中国工作时长的报告表示,中国的职场文化甚至会阻碍其成为国际引擎。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院长赖德胜在发表这一报告的大会上说:“缩短工作时间除了会有利于劳动者的身心健康和促进劳动生产率的提升之外,还有利于促进就业数量的扩大和就业质量的提高、有利于加快实现从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的转变、有利于激励劳动者进行人力资本再投资,而且闲暇时间的增加会潜在地促进创新的发生。”   不过,中国的初创企业,尤其是科技领域的企业,不仅没有采纳这一建议,还让员工更长时间地工作。这些公司不仅提供夜宵,据称,白山云科技等公司甚至还为员工提供简易床,便于员工在白天小憩,或者加班太晚时在公司过夜。许多初创企业从阿里巴巴等科技巨头那里得到启示,阿里巴巴在年终大促的准备阶段员工会在公司地上扎帐篷;华为在其初创阶段以其所谓的“褥子文化”而闻名,工程师会在桌子底上放一个铺盖卷儿,以便在加班到太晚时使用。   报道称,尽管担心中国经济放缓,但是大量风险资本仍涌入中国——2015年达到创纪录的370亿美元,据彭博社称,较前一年翻了一番,这使得科技领域的竞争更加激烈。   小米的投资者启明创投的共同创始人加里·里谢尔说,中国初创公司的职场文化甚至比硅谷还要苛刻。   他说,原因之一是,对许多中国的初创企业来说,他们的商业模式不是基于独特的想法,而是源于其他地方,不是中国的另外一个初创企业,就是美国企业。这使得他们只有两个竞争渠道——成本和速度。“当你以低成本和速度参与竞争时,就只剩一种文化能够取得成功了,那就是全天候文化”。   上海风险投资公司戈壁创投的合伙人徐晨说,对于许多年轻的技术员工来说,完全没有工作与生活的平衡:工作就是生活。许多人移居到没有亲人和朋友的城市,所以,他们宁愿在办公室工作到很晚,赚点加班费,或者利用工作餐时间与同事交往。有些初创企业会提供快速网络、视频游戏和免费餐饮等福利。   徐晨说:“他们休息的时候可以打会儿游戏,或者跟其他人聊会儿天。回到家后,也是在做同样的事情——玩游戏看片儿。”   “这不是工作,这是他们生活方式的一部分。他们不想回家,他们只想待在那儿。”   报道称,住在办公室显然有不利的一面。比如,工作效率。里谢尔说,许多中国的初创企业往往有增加在办公室露面时间的趋势——待到很晚只是为了让人看到他待到很晚,就像是上世纪八九十年代许多日本企业面临的情况。他问道:“真的有必要在办公室待那么长时间吗?日复一日的?中国社会缺乏信任,所以,如果没看到你,那么,你在干什么呢?”   报道称,疲劳是另一个问题。当他们被剥夺了睡眠,初创企业的员工们还能高效率地工作吗?这会对初创企业的另外一个关键因素——创新产生什么影响呢?
查看全文

连“加班大国”日本都开始法定抵制加班了

今年2月24日,日本迎来首个“优质星期五”活动日。目的是改变日本职场的加班传统,同时促进消费,拉动低迷的经济。但是不少人认为:没多大用。“优质星期五”运动由日本政府和经济界共同发起。这项非强制性活动呼吁政府部门和民间企业每月最后一个周五把下班时间提前至下午3点。   在首个“优质星期五”,日本政府官员纷纷作出“表率”。为推动这项活动,执政党自民党把对预算案的投票推迟到下周举行。   另一方面,“优质星期五”运动试图改变日本职场长时间加班的传统。日本政府去年10月发布的一份白皮书显示,日本企业雇员中,几乎四分之一每月平均加班时间超过80小时,有“过劳死”风险。   一份调查结果显示,接受调查的企业仅2.2%表示,已实施或预定实施“优质星期五”活动。 东京大田区大田工业联合会会长舟久保利明说,“‘优质星期五’只是政府部门的空谈,不了解中小企业的实情。客户有要求,人手也不足,每周能保证两天休息就很不容易了”。 事实上,根据日本劳动基准法,加班在原则上是被禁止的。该法律32条第二项规定:“不允许每天工作时间超过8小时。”不过同法第36条,也就是所谓的“36协定”,允许劳资双方订立协定,一个月允许超时工作45小时,一年360小时。一旦出现超了又超的情况,劳资双方还可以再另行订立协定。 形同虚设的法例规管并未停下“加班大国”超时劳动的步伐,根据日本厚生劳动省公布的数据,在2016年4月至12月调查的8530家企业中,共有4790家出现员工超时劳动,比率超过一半。 “这种根深蒂固的企业文化非常难以扭转,也会遭受很大的阻力,但政府需要采取行动。通过公布企业名单,能够让企业感受到一定的压力。而随著人们意识的觉醒,舆论的呼声也会对企业施加更大的压力,进而促成变革的发生。”日本女子大学现代社会学科教授大泽真知子说。“现在已经有微弱的改变,但情况远不能称为乐观,想要改变日本的这种风气,还需要很长的时间。”
查看全文
连“加班大国”日本都开始法定抵制加班了

只要有网,诗与远方都与加班狗无缘

越来越多的上班族发现,自己的休息时间被微信等社交工具侵蚀。用微信开会、布置任务、发工作进度或其他话题。 无处不在的微信群、邮件已经把加班变成了“隐形”。
查看全文
只要有网,诗与远方都与加班狗无缘

“加班用户”行为分析:九成用微信

新浪微博数据中心统计显示,过去一个月在微博中提到”加班“的用户使用手机app中微信排在第一位。
查看全文
“加班用户”行为分析:九成用微信

你被隐形加班过吗?

微信等社交软件已经让上班时间从8小时变成24小时。
没有
下班后我就不再关心工作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