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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厅“保护伞”的80后儿子被公诉:涉非法持有枪支

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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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正厅级“保护伞”的“80后”儿子被公诉了

撰文 | 蔡迩一

政知君了解到,内蒙古公安厅落马副厅长孟建伟的儿子被公诉了。

据呼伦贝尔检察12日消息,日前,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检察院对孟根达来(包头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原副县级检查员)提起公诉。

“80后”工作18年

孟根达来,男,蒙古族,1981年8月出生,今年38岁,大学文化,2000年11月参加工作,2007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内蒙古包头人。

公开资料显示,2000年,孟根达来毕业于内蒙古自治区乌盟人民警察学校公安专业,当年11月到了内蒙古自治区卓资县公安局。

2004年11月,他成了包头市稀土高新区公安分局科员,两年后晋升为网监大队大队长(副科级)。

又过了3年,2009年11月,孟根达来再次晋升,成了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正科级),3年多之后,他晋升为检察院副检察长。

2015年5月,孟根达来履新包头市检察院检察技术处处长,1年后调整为包头市纪委副县级检查员。

2018年9月,孟根达来任包头市纪委监委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副县级检查员,不到两个月(2018年10月30日),孟根达来被留置。

“保护伞”父亲被查

据检方指控,孟根达来的父亲是孟建伟。

孟建伟,男,蒙古族,1954年11月生,内蒙古临河人,哈尔滨理工大学毕业,大学,1973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9年10月参加工作。

公开资料显示,孟建伟曾任乌海市公安局局长,乌兰察布盟公安局局长,包头市公安局局长,包头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10年9月,孟建伟任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正厅级)(至2015年1月),2017年12月,孟建伟退休。

在孟根达来被留置的次日,2018年10月31日,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发布消息,孟建伟(正厅级)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政知君注意到,孟建伟是黑恶势力的“保护伞”。

在今年6月,内蒙古纪委监委曾刊发了《“伞”上之“伞”孟建伟》的文章。

文中提到,孟建伟无视党纪国法、执法犯法,违规干预办案,亲自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

非法持有枪支、弹药

在上述文章中还提到,孟建伟对家人失管失教,默许家人利用自己职权影响力贪赃枉法,在管辖范围内从事违法经营活动,与社会涉黑涉恶人员交往,插手干预有关案件,形成了“家族式”腐败,成为了保护家人的“伞”。

孟建伟在其任包头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期间,指使妻子开奇石店,洗白违纪违法所得,同时千方百计敛财。黑社会组织头目郭某某就曾在该奇石店花数十万元高价购买奇石。

2011年6月,1名涉嫌开设赌场罪犯罪嫌疑人通过孟建伟的大儿子办理取保候审后逃脱了后续的侦查和审判。

“孟建伟的二儿子生活奢靡,道德败坏,与社会闲散人员称兄道弟,帮人办事后心安理得地受贿,并非法持有枪支、弹药。”

孟建伟落马两天后,呼伦贝尔纪委监委通报称,包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原主任科员刘丽萍、包头市纪委监委副县级检查员孟根达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据《中国新闻周刊》报道,刘丽萍是孟建伟妻子,孟根达来是孟建伟的次子。

孟建伟长子孟银柱也同时被抓。“孟银柱开设赌场,并利用其父影响力,成为很多赌场老板的靠山,并多次捞人。”

根据这次检察院的指控,孟根达来涉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

检察机关经依法审查查明:

孟根达来利用其父亲孟建伟任包头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局局长、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的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请托人孙某、曹某、王某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请托人200余万元人民币。

在此期间,被告人孟根达来违反国家枪支、弹药管理规定,涉嫌构成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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