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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号转网管理办法草案:用户需同时满足5项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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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携号转网管理办法草案出炉:用户需同时满足5项条件

新京报讯(见习记者 许诺 记者 陈维城)据工信部网站7月31日消息,工信部目前已形成了《携号转网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办法中规定,用户办理携号转网要同时满足5项条件,且有5项注意事项。

办法规定,用户办理携号转网服务,须先向当前签约的电信业务经营者(简称“携出方”)查询号码是否满足携转条件。用户需同时满足5项条件才能办理,条件具体为:

(一)申请携号转网的号码已在携出方办理真实身份信息登记;

(二)申请携号转网的号码处于正常使用状态(非挂失、停机等);

(三)与携出方结清申请携号转网号码的已出账电信费用,如有未出账的电信费用(如国际漫游费用等),与携出方已约定缴费时间和方式;

(四)申请携号转网的号码与携出方无在网约定期限限制的协议,或已解除在网期限限制;

(五)申请携号转网的号码入网已满120日(自然日,下同)。

办法还规定,携入方应当明确告知用户5条注意事项,这些都是用户在办理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因技术与设备等差异,用户可能需要更换终端;

(二)用户启用新卡的时间点及网络切换期间可能会短时间影响正常通信;

(三)需与携出方结清申请携号转网时未出账的费用;

(四)需及时将携号转网事宜告知号码相关的服务提供者;

(五)其他应当告知的事项。

本草案征求意见的截止日期为2019年8月14日。今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年底前在全国实行携号转网。两个月后的5月14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进一步推动网络提速降费,要求11月底前在全国全面实施“携号转网”,深入做好准备工作。现在距离李克强总理提出的截止日期只剩下4个月时间,本草案的出炉也意味着离携号转网服务的正式面世更近了一步。

新京报 见习记者 许诺 记者 陈维城